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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的中介大体分为两类

时间:2023-07-03 18:22
本文关于金融市场的中介大体分为两类,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7-03日讯:

一、金融市场的中介大体分为两类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职能:

一、促进资金融通

1.间接金融机构借助于信用,一方面通过负债业务,动员和集中社会闲散货币资金;另一方面通过资产业务,把资金投向有关经济部门,实现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的资金融通。

2.直接金融机构的职能则体现在为投融资提供各种服务。

二、便利支付结算

1.金融机构为客户之间完成货币收付或清偿因交易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服务,实现货币资金转移。金融机构通过办理存款在账户上的资金转移、代理客户支付,以及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

2.金融机构成为社会支付的中介,是由于它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众多的分支机构。

3.金融机构发挥支付中介职能,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本的周转,促进了社会再生产的扩大。

三、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在金融交易做出准确决策时,时常存在因不了解交易的对方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在交易之前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在交易之后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道德风险。金融机构有专门的信息处理能力,具有信息搜寻和核实优势,可以有效解决信息生产中的可信度,可以节约道德风险中的监督成本,从而减少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信息成本。

四、反映和调节经济活动

1.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信贷、结算、出纳以及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活动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情况,使人们掌握社会经济态势。

2.银行金融机构也为政府、企业和个人开立账户,办理货币收付、工资发放等信用业务,成为社会的总账房。

3.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信贷、利率、汇率和结算等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

二、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各种货币运动、信用关系和金融市场活动都离不开它。金融机构之间分工协作、相互联系,组成具有整体功能的金融机构体系。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和银行金融机构组成;国际金融机构体系则包括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的界定及分类

(一)金融机构的界定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通常以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为资本,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各种证券等方式形成资金来源,并通过贷款、投资等形式运用资金,在向社会提供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过程中获得利润。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其共性主要表现为其具备普通企业的基本要素,如有一定的自有资本,向社会提供特定的商品(金融工具)和服务,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三点

1.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普通劳务,经营内容主要是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这种特殊的商品,经营内容则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

2.经营关系与活动原则不同。一般经济单位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其经济活动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其经济活动遵循信用原则。

3.经营风险及影响程度不同。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这种风险所带来的至多是因商品滞销、资不抵债而宣布破产。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冲击力不大,一般属小范围的、个体的。而金融机构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其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这一系列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影响;具体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面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而一旦发生系统风险,导致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在现代货币经济中必然会危及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引发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会爆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二)金融机构的分类

金融机构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类别可划分为:银行性金融机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前者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等;后者的主要资金来源不是吸收存款而是以提供各种金融工具或特定契约筹资,并通过特的方式加以运用,主要有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2.按照金融机构的业务性质可划分: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前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后者则是一国政府为加强对经济的干预能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设立的。这类机构大多是政府出资,以政府资本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所经营业务与政府产业政策密切配合。

3.按照金融机构业务所辖的地理范围可分为:国内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前者指业务领域在一国之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后者又可以分为全球性、区域性两种。需要说明的是国际金融机构依据业务性质不同也可分为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机构指的是跨国银行、多国银行、集团银行等营利性金融机构;政策性机构则是指政府间的国际金融机构。

除上所述,金融机构还有其他一些分类依据。如依据职能作用可分为管理调节金融活动的管理性金融机构和经营金融业务的营业性金融机构;依据资本大小和工作人数的多少可分为大、中、小型金融机构;依据组织管理方式可分为公司制、合作制及国有制金融机构;根据出资的国别,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合资金融机构等。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中的某一金融机构往往同时具备几种类别的性质,如商业银行既属于银行金融机构,也属于商业性金融机构,同时也可能是国内银行或跨国银行。可以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及每一类金融机构内部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此,不应孤立地绝对地看待各种分类。

二、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作为组织和从事金融活动构,它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1.金融机构是一国资金活动的总枢纽,通过筹集机金,引导资金流向,支持经济发展。

现代经济活动中的资金供求矛盾始终存在,金融机构利用自己多样的类型和庞大的分支机构,通过开展资产负债业务进行调剂:将零星、分散、闲置的资金筹集起来,变成高效、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同时,按照本国的经济、金融政策投入到急需资金的部门,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流向和使用,以支持经济的协调发展。

2.金融机构是一国调节、管理经济活动的杠杆,是一圆经济健康、有序、稳定运行的保证。

金融机构是联系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纽带,是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寒暑表”。政府各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的运作,可以对国民济各部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而有利于政府意图的实现。一国政府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合理设置、科学管理、有效运作,为的是顺利实现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高效的微观金融运作,最终达到金融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目标。

三、现代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目前各国的一般构成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各国金融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银行。其“特殊”性体现为: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行使宏观调控与金融管理的机构,它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成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依法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它们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同时具有创造存款货币和通过转账结算周转存款货市的功能,通常又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商业银行因其机构数量多,业务覆盖面广和资产总额比重大,在金融机构体系中成为骨干和主体,并占有显要地位。

(三)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专门经营规定范围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在金融业的表现。专业银行的种类、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这个名称通用于大多数欧美等工业化国家,英国则称为商人银行,日本称证券公司,其他国家地区也有称为长期信贷银行、实业银行、金融公司、投资公司等。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债券,少数来源于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和有些国家准许其接受的存款(主要是定期存款)。数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有:对工商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为工商企业代理发行和包销证券;参与企业的创建和改组运动;包销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的公债券;经营外币存放和买卖;提供投资与合并的财务咨询服务等。

2.储蓄银行。储蓄银行是专门经办居民储蓄并为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类银行以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业务主要是提供消费信贷和住宅贷款,此外也进行投资活动(主要是购买国家债券)。各国的储蓄银行既有公营的,也有私营的,而且名称各异,如互助储蓄银行、国民储蓄银行、信贷协会等。

3.抵押银行。抵押银行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从事长期贷款的银行。其主要资金来源于发行不动产抵押证券。其业务属长期信贷,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以土地为抵押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是土地所有者或购买土地的农业企业家;另一类是以城市房屋为抵押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是房屋所有者或经营建筑业的企业家。

4.开发银行。专门满足长期建设项日投资融资需要并提供服务的银行。这类投资融资由于投资量大、时间长、见效慢,风险大,虽具开发性,一般商业银行也不愿承担,故多由政府组建,其经营特点是不以盈利为目标,属政策性银行,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划拨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其业务主要是对国内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长期贷款。

5.农业银行。专为支持农业发展设立。由于农业信贷也具有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的特点,故多由政府组建,亦属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借入的政府资金、发行债券等;主要业务有农业贷款,担保和补贴等,贷款方面几乎涵盖了农业生产的一切资金需要,贷款种类有农业低息贷款和特别政策性贷款

6.进出口银行。专门提供对外贸易及非贸易结算、信贷等国际金融服务的银行。多为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政策银行,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入资金,业务宗旨是促进本国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和执行本国政府的对外经济政策。因为政府要在商品输出时承担私人出口和一般金融机构不愿或无力承担的风险,并通过优惠出口信贷以增强本国的出口竞争力,所以此类银行在经营原则、贷款利率等方面带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总称,其类别庞杂、名称众多。以下简介主要的几种:

1.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保险的目的是分散风险,即通过保险合同建立经济关系,对发生意外灾害和事故的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或发行人寿保险单,资金在运用上除保留部分以应赔偿所需外,其余主要投向国债等长期证券。以保险费形式积累的保险基金稳定且数额可观,成为金融市场上的重要资金来源。保险公司按业务险种分类有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火灾和事故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公司等,其中人寿保险公司的规模一般最大。

2.信托投资公司。专门办理信托或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经营资金和财产信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及投资等。信托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的活动方式为: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本并用以购入其他公司的债券、股票,再以购入的证券为担保增发新的投资信托证券。金融信托业在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信用合作社。是一种互助合作性的金融组织。一般规模不大,成员有特定范围,如农村农民的信用合作社、城市手工业者的信用合作社。其资金来源于成员缴纳的股金和吸收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成员的资金需要。

4.财务公司。是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吸收定期存款、经营耐用品的租购或分期付款售货为主要业务。大型财务公司与投资银行差别不大,同时可兼营外汇,联合贷款,包销证券,不动产抵押及财务咨询等。也有部分财务公司只靠银行借款和本身资本开展业务而不吸收存款。

5.租赁公司。通过融物发挥融资作用的金融机构。对承租方而言,租赁实质是变相取得了设备贷款;对出租方而言,租赁能较快收回资金,且比直接贷款安全。租赁公司一般有银行所属,制造商所属和独立经营三类,其业务范围广泛,经营方式灵活多样。

6.退休或养老基金。该基金是由雇主和雇员依据法律规定按期缴纳薪金的固定比例累积而成,雇员退休后可从基金中享受养老基金。该基金的主要投向是公债券,不动产抵押贷款,企业债券和股票等。

7.证券机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评估公司等。前三类机构是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它们各司其责,共同支持证券市场的日常运作。

8.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典当关系的实质是以质押为条件的货币信贷。典当行不从事信用放款,也不从事货币兑换、汇兑,不进行投资也不进行中介活动,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

三、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中介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若干种类,根据各类金融中介在金融活动中的业务特点和基本功能,把金融中介划分为四大类:

①商业银行及其他以融资业务为主的存款类金融中介,主要是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业信用合作社等。

②证券公司及其他以投资服务业务为主的投资类金融中介,主要有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等。

③保险公司及其他以保障服务业务为主的保障类金融中介,主要指各类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政府退休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各类。

④以金融信息咨询业务为主的信息咨询服务类金融中介,主要有信用评估公司、征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提供金融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等。

四、金融市场和中介机构的主要功能

金融市场由四大要素构成,分别是: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组织形式和金融市场价格。

(一)金融市场主体

金融市场的主体是指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非常广泛,包括政府部门、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居民个人等,它们或者是资金的供给者,或者是资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其中中央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是为了货币政策操作;金融机构不仅充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同时还充当金融市场上重要的中介机构,促进资金的供求双方资金的融通。

(二)金融市场客体

金融市场的客体是指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工具,即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中货币资金的交易是以金融工具作为载体,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买卖金融工具实现资金的融通。也就是说,金融工具是反映金融市场上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要者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证。金融工具种类繁多,各具特色,如属于基础性金融工具的票据、债券、股票等,以及属于衍生性金融工具的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五、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包括哪些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金融中介是指在金融市场上资金融通过程中,在资金供求者之间起媒介或桥梁作用的人或机构。约翰G格利和爱德华S肖(EdwardS.Shaw)把金融中介机构分为两大类:货币系统和非货币的中介机构。货币系统作为中介机制,购买初级证券和创造货币;非货币的中介机构只履行购买初级证券和创造对自身的货币债权的中介作用,这种债权采取储蓄存款,股份,普通股票和其它债券形式。

金融中介属于金融机构的一种。

六、金融市场中介主要可分为

金融市场有许多要素,可以概括为五个。

1.金融市场交易的主体(即参与者)

最初,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参与者)主要是企业、个人和货币资金盈余或短缺的金融中介机构。

2.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即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

3.金融市场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也称为金融商品)

金融市场交易媒介是指所有主体交易货币资金的工具。本质上,金融工具包括债务凭证(如票据和债券)和所有权凭证(如股票)。它们有很多种,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可以满足资本交易者的不同要求。

4.金融市场交易的价格(即利率)

在金融市场中,利率是货币、资本和商品的“价格”,其水平主要由社会平均利润率和资本供求关系决定。

5.金融市场交易的管理、组织和交易方式

金融市场管理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中央银行的间接管理和国家的法律管理。

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交易所和场外交易。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

扩展知识: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金融市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 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短期金融市场亦叫货币市场,包括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存贷款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等;长期金融市场亦称资本市场,包括长期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2) 按交易对象,可分为本币市场 (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

七、金融市场按中介机构特征划分

金融结构是指构成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

不同形态的金融结构,体现着金融发展乃至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反映了金融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一般地,金融结构的作用与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对金融发展的决定与影响力。一般地,金融结构越复杂,即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及其组合的种类越多、分布越广、规模越大,金融功就越强,金融发展的水平和层次就越高。从历史的线索看,如果只有金融总量的增长,没有金融结构的演进,金融发展只能是同一水平或层次上的数量扩张;只有通过结构的变化,才能增加或提升金融功能,出现升级性的金融发展。(2)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金融结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有利于提高储蓄、投资水平并通过有效配置资金来促进经济增长;第二,通过金融结构的优化,完善服务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以提高经济发展的水平,即通过大量提供具有特定的内涵与特性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交易方式或融资技术等成果,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同时提高需求者的满足程度,为经济社会提供各种金融便利和服务,为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提供保险和保障,增加金融商品和服务的效用,从而增强金融的基本功能,提高金融运作的效率,满足不断增加的各种金融需求,有利于提升人们经济生活的质量并增加社会总福利。

综上所述,金融结构不仅是金融发展状况的具体体现,而且对一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和影响力。保持或优化金融结构,可以通过增加金融商品和服务的效用,提高支付清算的能力和速度,增加金融机构的资产和盈利率,有利于提高金融产业的运作效率;通过提高市场价格对信息反应的灵敏度,增加可供选择的金融商品种类,增强剔除个别风险的能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投融资的便利度等,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

八、金融中介金融市场

金融中介是指在金融市场上资金融通过程中,在资金供求者之间起媒介或桥梁作用的人或机构。约翰G格利和爱德华S肖(Edward S.Shaw)把金融中介机构分为两大类:货币系统和非货币的中介机构。

九、金融市场中介主要可分为交易中介和服务中介两类

是国家允许的。

金融中介是指在金融市场上资金融通过程中,在资金供求者之间起媒介或桥梁作用的人或机构。约翰G格利和爱德华S肖(Edward S.Shaw)把金融中介机构分为两大类:货币系统和非货币的中介机构。

货币系统作为中介机制,购买初级证券和创造货币;非货币的中介机构只履行购买初级证券和创造对自身的货币债权的中介作用,这种债权采取储蓄存款,股份,普通股票和其它债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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