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有什么意义?,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4-01-11日讯: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有什么意义?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的意义所在就是偿还债务的金额的变化,因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就是偿还这项负债的现时义务,企业承担的有些负债是随着其公允价值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的,其变化产生的浮盈或浮亏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影响当期损益。
二、为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贷方,而出售时写在借方?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科目,所以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这个是前提。那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了(分两种情况,一个是增加,一个是减少),就要根据变动情况调整你的账面价值和损益。例1、公允价值增加的情况:
购买的时候: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公允价值增加的时候: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账面价值)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损益)
那么出售该资产的时候就要把它冲掉:
借:银行存款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例2、公允价值减少的情况:
购买的时候: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公允价值减少的时候: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账面价值)
那么出售该资产的时候就要把它冲掉:
借: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投资收益
三、外币折算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区分公允价值变动和汇兑损益吗? 是否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就不确认汇兑损益?
不是的啊,两者是不一样的 汇兑损益是由于汇率变动影响的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才是真正由于投资的资产价值变动引起的投资价值变动,两者要分开确认和计量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为何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要记入当期损益的。
2。所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3。公允价值增加分录(减少分录相反):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什么时候在借方,什么时候在贷方啊?
其实原理是这样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科目,所以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这个是前提。
那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了(分两种情况,一个是增加,一个是减少),就要根据变动情况调整你的账面价值和损益。Case 1.公允价值增加的情况: 购买的时候: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增加的时候: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增加账面价值)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增加损益) 那么出售该资产的时候就要把它冲掉: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Case 2 公允价值减少的情况: 购买的时候: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减少的时候: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减少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减少账面价值) 那么出售该资产的时候就要把它冲掉: 借: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投资收益
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的变动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
如成本100公允价值80差20
就是说正常资产100万能带来正常的税收你现在只有80万了不可以的20万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说未来20万你要给国家税收的)
更好理解的是这个例子
下次转让收入是200
正常税收(200-100)*25%=25
你现在(200-80)*25%=30
30-25=5多了税收你要有对应的资产所以是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请问应纳税所得额是不是要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不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不得税前扣除,收益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以纳税调整时要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调增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贷方的,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借方的,就是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扩展资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
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八、各类金融资产当中,公允价值的变动如何计算?
不好意思。刚看到。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金融资产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不会出现,股票交易性和可供出售差不多。分录不同而已。搞的是债券。以下以债券为例:期初10 实际利息2 票面 3 公允价 20 未来现金流现值8第一种:10+2-3=9 未来现金流8 减值1借:资产减值损失1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摊余成本=9-1=8第二种:10+2-3=9 公允价值 20 上升11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变动11贷:其他综合收益11又比如公允下列并且持续 一样是摊余成本和公允去比提减值。
九、公允价值变动什么时候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举几个常见的:
第一个,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二个,投资性房地产公允模式下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三个,自用房产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部分;
第四个,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产时的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差额;
第五个,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六个,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之后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七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十、公允价值变动举例详解?
首先,这个金融工具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所以在任何时候,都想要让它的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如果将损失准备直接计在“其他债权投资-损失准备”上,那么显然达不到这个目的。
举例:初始获得时,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1000(假设账面利率和实际利率相等,即无利息调整),反映在“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000”上。过了一段时间,公允价值变为800,所以:
后来,公允价值持续下跌到600,那又要:
这个时候,判断是要计提减值准备了,假设通过论证需要计提减值300。如果直接“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贷:其他债权投资-损失准备 300”,那这个时候该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就不是公允价值600了。那该计提减值还是要计提,计提减值是要体现到损益表的,新的准则用的方法就是:
问题中说,贷记其他综合受益-损失准备,不是增加了权益?我理解,资产减值损失300影响了当期损益,年度终了会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减少权益300。
最终效果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该金融资产600,因为公允价值下降400所以在所有者权益表上也留着其他综合受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借方400,在当期损益表上也达到计提减值影响损益300这些目的。
假设我们决定处置该金融工具了,出售价格600,那很显然整个过程的投资收益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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