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单片机系统设计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我国与计算机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几部
1 20011220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 200111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 1999031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及意见的通知
4 1999022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通知
5 199808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
6 19970520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附:修正本
7 1996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8 19940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9 200611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
10 20040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
12 20020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的通知
13 20010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 20001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被修正)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附:修正本(20040102)
16 最高法就网络著作权纠纷案若干司法解释答记者问(2001220)
17 200004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帝慧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连樟文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函
18 19990506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关于哈尔滨东恪国际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维时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函
19 199706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99606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21 199606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的通知
22 19950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外籍当事人应否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问题的答复
23 19940320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收、结案件登记卡片的使用与管理办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应用计算机进行司法统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4 199205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系统应用计算机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5 20030715 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26 2003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 (失效)
27 20020508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28 2002022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29 20000426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30 19971216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31 1997121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2.建筑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③ 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3.关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建设程序”的定义、来源和涉及的具体法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
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在中国,按照基本建设的技术经济特点及其规律性,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八项步骤。
步骤的顺序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这些步骤的先后顺序是:①编制项目建议书。
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②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
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作出决策。
③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
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④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⑤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⑥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
⑦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⑧验收投产。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编造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
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⑨项目后评价。
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项目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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