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关于最近解除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另外,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2.现在家属可以强行把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强行送到医院治疗吗
我国《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病人入院治疗有严格的规定,是2113否患有精神障碍是专业的医学问题,应该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按照程序做出判断。此外,为了预防“被精神病”现象,该法还规定了严格的复诊和鉴定程序,同时还有5261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条件,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如医疗机构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将就诊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责任4102人将受到暂停执业活动、开除、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法还规定部1653分患者依照法律的要求可以非自愿地住院治疗。当具备“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有已经发生伤害回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两个条件,才能够被非自愿地予以住院,即强制医疗。如果不满足这种条件,不管是什么样的精神疾病,都答要实行自愿的原则。
3.精神病人如果家属拒绝治疗能否强制治疗
如果达到强制医疗的条件具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是要进行强制医疗的.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条件: 1.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1)并非所有精神病人都是由强制医疗程序; (2)只有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才可以适用强制医疗: a.被申请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只有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危害结果,才可以强制医疗; b.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才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
【提示】强制医疗的“暴力行为”达到承担: ①刑法规定的条件时造成“危害结果”; 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时“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精神病鉴定等法医类鉴定应当委托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编制的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及二名或二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a.根据精神病人的病情及精神状况进行医学判定; b.依据精神病人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体:公/检/法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法院决定)。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法院审理强制医疗申请程序: 1.审判组织: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诉讼参与人: a.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被申请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法院经审理作出决定: (1)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对于被申请人/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a.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 b.决定作出时间为1个月以内。
(2)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 a.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同时责令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严加看管/治疗; b.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应负刑事责任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医疗/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 【提示】是作出不予强制医疗的决定/驳回或者不同意申请的决定不明确;是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不明确 四、强制医疗决定的救济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复议主体: a.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 b.被害人; c.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复议机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
五、强制医疗执行: 1.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2.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六、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律师提示】 ①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强制医疗申请书的材料内容: a.证明被申请人实施了暴力行为的证据; b.证明被申请人在实施暴力行为时刑事责任能力状况的证据; c.证明被申请人有无继续危害社会的证据。
②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强制医疗程序案件的管辖,可以参照一般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 ③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未予明确(公安机关属下的安康医院)。
④提出解除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主体: a.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医疗机构; b.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及其近亲属; c.行使监督权的检察院。 ⑤对于犯罪后患有精神病的行为人适用强制医疗的期间应可以折抵刑期。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
4.我国关于精神病方面的法律法规有那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并设专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医务人员、监狱等场所,社区、家庭、新闻媒体、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
《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一条提出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赋予患者相关的司法救济权,将司法手段作为保护患者人身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让患方成为提起诉讼的法律主体,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也将推动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
5.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案件由哪级法院审理
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案件由由基层人民法院即可审理。
《年刑事诉讼法》(2013)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年刑事诉讼法》(2013)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6.有严重危害行为精神病人应由政府强制治疗 的期限
按照他们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的不同,他们的强制住院时间分别是:轻微组平均13.00±8.22 周,一般暴力组,平均10.13±6.50 周,严重暴力组,平均18.09±10.12 周。比较他们的强制治疗时间总体上没有差异性,但是当以强制治疗时间为时间变量,将出院定义为失效事件,将相关的变量如年龄,性别,婚姻状态,犯罪严重程度,是否城区提交,累计受害人数,是否合并人格障碍,合并物质滥用等作为协变量作Cox生存回归时[11],在p<0.05水平,我们得到的结果是强制治疗的时间只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是否有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以及以前有无自杀行为有关,也就是说严重的违法行为加上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就很可能意味着长时间的强制住院时间,但发案以前的自杀观念和行为则是缩短住院期限的保护因素。这也许是医生们考虑没有自杀倾向的违法患者的暴力行为的外向性更容易造成违法行为的复发,从而拖延了无自杀倾向的病人的强制治疗时间的原因。
7.跪求;听说现在新法律,,精神病人再发病被抓去治疗的,是不是就不
当然不是 您指的可能是新刑诉法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有关法条具体如下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八十八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8.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 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有哪些
①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③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④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9.检察机关办理有关精神病人案件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有时间规定吗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强制医疗的适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这里的“暴力行为”是指以人身、财产等为侵害目标,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健康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放火、爆炸等。
“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人身安全”有广义狭义之说,广义的人身安全一般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自由、住宅、人格、名誉等安全,狭义的人身安全,一般仅指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这里所说的“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一般是指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必须属于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这里的“法定程序鉴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对精神病人的鉴定应当由符合条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属于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不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是行为人必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对于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必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才能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暴力行为,但不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如已经严重残疾等,丧失了继续危害社会的能力,则不需要再对其进行强制医疗。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而不能放任不管。
行为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强制医疗的决定权、申请程序及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定。
本条共分三款。第一款是关于强制医疗决定权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在决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时,首先应当判断行为人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如果行为人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这里的“决定”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某些程序性问题或者依法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某些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的决定在作出后,一般都是立即生效,不能上诉或抗诉,但法律对有些决定也作了特别规定,如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对证人不出庭的拘留处罚决定、违反法庭秩序的罚款、拘留处罚决定和强制医疗决定等,有关人员可以申请复议。
第二款是关于强制医疗的申请程序的规定。本款规定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是精神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认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且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撤销刑事案件,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而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的法律文书,应当写明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案件认定的犯罪事实、鉴定情况、处理的意见和理由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
二是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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