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11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我国近两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合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修订《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
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修订了《人身伤害鉴定标准》
以及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
2.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都有哪些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将被处万元内罚款;保险公司将全面实施“双录”;海关总署明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在广东未经许可不得用微信组团出游;河北4.5吨以下货车可不办经营许可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最高罚50万元……11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影响我们的生活。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明确责任 11月1日起施行9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修订《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要求的需要,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需要细化《办法》有关域名服务监管制度。工信部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分为总则、域名管理、域名服务、监督检查、罚则和附则等六章,共五十八条。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部和省级通信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完善域名服务许可制度、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完善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办法》已经2017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信息产业部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 将被处万元内罚款国家工商总局10月13日发布了《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委托人在拍卖活动中不得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而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规定,拍卖人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保险公司将全面实施双录近日,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此办法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何为双录?就是投保时,录音录像。记录方式可有两种:一是为录音、录像同步采集。
二是为录音、照片、投保声明书同步采集。海关总署明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2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7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2015年4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27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六条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海关监管区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免税商店以及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和地点,并对海关监管区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管理作出原则性和统筹性规定。
广东两新规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1、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 次数和时间不受限制7月27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实施律师法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其核心内容,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知情权和救济权等作了全面和具体的规定。
根据《实施办法》,辩护律师凭相关执业证明材料,可以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次数和时间不受限制。会见时,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
2、未经许可不得用微信组团出游《广东省旅游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旅游条例》突出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和经营规范,对民宿、网络经营旅游业务、旅游搜索引擎、智慧旅游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旅游综合监管、信用档案、文明旅游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时下热门的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从事组团活动,《广东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河北三新规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1、《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4.5吨以下货车可不办经营许可证2017年9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解读及宣传贯彻情况”新闻发布会。
会议宣布,《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
3.2011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2011年1月17日起施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起施行;
《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戒毒条例》2011年6月26日起施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筑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煤炭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身份证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拘留所条例》2012年4月1日。
更多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请参考相关法律网站,这里推荐一个: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4.请问从2005年到2007年11月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来总结一下:可能不是很全,但是重要的都在。
比较大的包括;公司法、破产法、合伙企业法、公务员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能源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格关系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刑法修正案(六)、公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在是很多,这些是比较大,还有很多平时不是很常用。如果你真想知道可以到 。
用日期搜一下,就可以全知道了。
5.近期有哪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
11月1日,将有20余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的法律法规如下:
建设部发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明确了具体抗震防灾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实施中药材GAP认证,是国内第一次立法从源头上控制中药材质量,以保障中医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氯胺酮制剂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任何非定点企业及个人不得生产、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得经营氯胺酮制剂。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特别规定认证机构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认证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不得招聘在岗的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的人员等六类人才出境。
国家发改委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禁止经营者之间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等五种垄断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外币代兑机构纳入结售汇监管体系和银行监管体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对境内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等加强管理。
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规范了进出口货物申报行为。
国务院发布《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3修订)》,加强了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加工产品和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区外时的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对进境水生动物的进境风险分析与检疫审批、装运前检疫卫生要求、包装和运输材料要求、进境检验检疫程序和处理办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6.2017年实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17年法律有哪些新的法规条例全国法律法规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新年一马当先的就是两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相关的法律实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国防交通法,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则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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