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无证婚姻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新婚姻法对无证婚姻的说法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以1994年2月1日为临界点,作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区分。
顺祝幸福!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