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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律法规网

时间:2021-04-19 10:30
本文关于陕西省法律法规网,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陕西2018年婚假是几天

婚假13天,原晚婚假有20天,2016年取消晚婚假期。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

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扩展资料:从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修改也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决定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参考资料:人民网-计生法解读:我国初婚年龄太高 晚婚假被法律取消。

2.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拓展资料:1949年至今,法律法规的数量总数约为50万条(包含已失效的法律法规)中央法规约113394条司法解释约4100条地方法规规章约309942条中外条约约4613条外国与国际法律约789条台湾法律法规约7028条澳门法律法规约10794条香港法律法规约2475条注:以上数据参考“中国法律门户网法律法规库”可能与实际数量略有偏差参考资料:背板带宽-法律法规。

3.陕西什么单位有执法权

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有相关执法,例如劳动局劳动监察;普遍大的执法部门是法院和检察院。

执法部门是通过政府确定的职能配置具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某种执法职责的部门。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授权组织,如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植物检疫机构、动物检疫机构等。

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一般指行政执法。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检察院和法院应为司法部门。

4.2018陕西省最低工资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

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有权制定法律的陕西省机关有哪些陕西省人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安康市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西安市参考:我国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有: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2)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其他符合条件经国务院批准的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4)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作为国务院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地方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其他符合条件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法规性文件。 除上述国家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不能制定法律规范。

如确有必要制定法律规范,必须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授权。

陕西省法律法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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