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法律法规条文语音朗读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的有声版经济法 税法 工商法的都要 谢谢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 1 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商事关系 指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就是商法)。 3 商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商人和商行为。
商人,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在我国,商人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联营企业(Associated Enterprises) 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5)外商投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商行为,就是适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行为。
从本质上讲,商行为就是市场中经常化、专门化和规范化的行为。 4 形式的商法和实质的商法 我国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5 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 简单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
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识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第二节 商法的历史沿革 商法虽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上的近代商法却是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法极不发达,20世纪初以来的百年商事立法,主要是引进借鉴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商事立法也有不少是借鉴了英美法等的商事立法。 第三节 商法的一般原则 商法的一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
现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 一 强化企业组织 1 提高企业素质。
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 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
2 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
二 提高经济效益 即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收益。商法的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保护产权、维护信用、促使交易便捷三个方面。
1 商法保护产权,主要体现在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和维护其权威上;包括在产权受侵害时,给予及时、充分的救济。 2 信用的核心是信任。
信任就意味着可以低成本地进行交易,从而提高经济效率。破产法对维护信用有积极的作用。
3交易便捷可以节约时间成本。为此,商法提供了不少制度支持。
如商事交易的技术化(定型化),大量运用默示行为、证明形式自由、时效短促、商事促裁等。 三 维护交易公平 就是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体现为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
例如,信息披露制度、一股一权原则、禁止内幕交易等,体现了平等原则。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体现了诚信原则。
四 保障交易安全 商法为此提供的制度主要有: 1、强行主义; 2、公示原则; 3、外观法则(客观主义); 4、严格责任; 5、保护善意买受人(第三人)。 第四节 商法的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8月30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自2000年1 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
2.关于法律的诗朗诵
义务教育九年制,有法可依不能搪;
适时送孩进学校,否则违法责难当。
养儿育女多欢畅,视若珍宝捧手上;
待到年满七岁时,读书求知上学堂。
义务教育打基础,全面发展抓质量;
四有新人一代代,祖国江山成年长。
适龄儿童上学校,法定权利有保障;
社会学校和家长,同样义务莫彷徨。
合理布局设学校,资源整合实力强;
学习环境营造好,人才辈出兴家乡。
学校校舍和场地,国有资产莫乱占;
未经审定教科书,不准教学进课堂。
适龄儿童应入学,不可做工或经商;
雇用童工与法抗,惩处严厉自遭殃。
尊师重教理应当,学校秩序要保障;
惹事生非校园闯,酿成苦果自己尝。
以文育人品高尚,书报影戏宽带网;
扫黄打非不松懈,抵制诱惑别上当。
广播电视文明窗,新闻科技赶时尚;
艺术曲目常欣赏,男女老少喜洋洋。
广电设施国资产,宣传工具作用强;
破坏违法担责任,罚款判刑守铁窗。
电视信号别偷盗,严禁私自搞安装;
开户个人先申报,登门服务保质量。
传输光缆通万家,人人维护信号强;
图像清晰声音响,指导我们奔小康。
电是商品国家供,依法用电才光荣;
盗窃电源实可耻,情节严重法不容。
电网东西南北中,条条相联挂天空;
杆线设施要维护,破坏遭罪莫呈凶。
电力供用需调控,重点倾斜来支农;
节约使用别浪费,旺季注意避高峰。
接电安装找电工,无证人员莫充雄;
私拉乱接违法规,眼睛一眨祸无穷。
电线联通千万家,安全关碍你我他;
切莫违规须自重,安宁稳定乐融融。
合作医疗利百姓,分级治疗保安宁;
患了疾病有保障,老少健康笑盈盈。
党和政府为人民,合作医疗顺民心;
从此生病不愁治,欢乐农家享太平。
全民防治传染病,分类指导快反应;
应急预案保安宁,隐瞒谎报罪加刑。
疾病传染要人命,疏散隔离法规定;
控制饮食和水源,拒绝配合强执行。
非法行医害人民,坑蒙拐骗药不灵;
小病瞎医成重患,懊恨已迟毁家庭。
假药害人有教训,广告吹牛莫轻信;
生病不到医院治,灾祸缠身不留情。
自购药品要当心,品名规格需看清;
产地批号和日期,疏忽马虎送人命。
疾病预防要抓早,定期检查莫忘掉;
饮食卫生须注意,幸福安宁乐淘淘。
水法大家都来学,依法用水要掌握;
保护资源莫忽略,有偿使用讲节约。
水利工程要维护,基础设施常巩固;
破坏犯罪触法度,依法照章定严处。
河道堤防严管理,占用手续要完备;
未经批准莫作为,私控乱建都犯罪。
国家保护水资源,植树种草顾长远;
蓄养水土防流失,改善环境治污染。
旱来万物似火灼,暴雨洪水更凶恶;
拦河靠坝构建筑,事到临头自勒索。
水源枯竭生存难,五谷不长没三餐;
六畜断绝起祸患,保水防污莫等闲。
用水需缴资源费,用于管理修水利;
法律规定有标准,拒缴拖延无道理。
拒缴拖延欠水费,责令限期交到位;
逾期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近五倍。
自己可以适当的删减哈、、
希望采纳。
3.律的语言读读音怎么读
读音:lv,第四声
简体汉字:律
繁体汉字:律
汉语拼音:lvǜ
汉字注音:ㄌㄩˋ
律的部首:彳
部外笔画:6
笔画总数:9
五笔86版:tvfh
五笔98版:tvgh
律基本解释
1.法则,规章:纪~。法~。定~。规~。清规戒~。~师。
2.约束:~己。
3.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旧诗的一种体裁:~诗。
5.姓。
律常用词组
1.律己 lǜ jǐ
[be strict with oneself;govern one's own conduct] 克制、把握自己
律己要严,对人要宽
2.律例 lǜ lì
[code and case law;Halakah] 法律和判例。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
3.律令 lǜ lìng
[laws and decrees;command;order] 律度法令;法规
4.律师 lǜ shī
[lawyer;solicitor; attorney] 在案件中为委托人辩护、代理诉讼及处理平常法律业务的人员
5.律诗 lǜ shī
[lushi,a poem of eight lines] 中国旧诗体裁之一,形成于唐朝,每首诗八句,二、四、六、八句要押韵,三四两句、五六两句要对偶,字的平仄有定规,有五律(五个字一句)、七律(七个字一句)两种
4.请问在中国法律条文里录音能作为主要证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所以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影响录音证据效力性的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项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在于证据的取得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对于录音录像资料而言,“是否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不能作为判断证据合法性的标准和依据。没有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只要是不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应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之,任何证据,如果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取得的,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证据而排除适用。另外一个影响录音证据效力性的因素是该录音证据是否是原始录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所以保证录音证据的原始性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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