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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记录表

时间:2021-04-19 20:06
本文关于卫生法律法规记录表,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本学期学了卫生法律法规,求一篇1000字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

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2.卫生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7-10-30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最新法规 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2008-7-21)阅58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妇幼卫生服务应急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21)阅295次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 卫生部(2008-7-17)阅55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等6种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和临床诊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2)阅4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10)阅3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2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糖尿病宣传知识要点》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8)阅6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7-3)阅92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7)阅334次 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7)阅70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4)阅1252次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卫生部(2008-6-24)阅1459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等14个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1)阅63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0)阅484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12)阅545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6-2)阅407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孔肯雅热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9)阅1233次 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康复指导规范》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8)阅1201次 关于印发《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康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8-5-27)阅635次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 环境保护部等(2008-5-24)阅496次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关于“5.12”地震受伤人员转移救治中死亡遗体处理的通知 / 民政部 公安部 卫生部(2008-5-23)阅1111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预防接种指南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23)阅850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灾区鼠疫等3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1222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18)阅93次 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局(2008-5-13)阅666次 关于印发《2008-2010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配置规划》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8-5-13)阅1118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8-5-9)阅700次 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2008-5-6)阅1414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生部(2008-5-6)阅1227次 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2008-5-3)阅814次。

3.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法律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何时起施行? 答: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何为医疗事故? 答: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事故分几级几等,各级内容如何? 答:卫生部将医疗事故拟分为四级十一等。

其中一级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甲、乙等;二级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等,三级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等;四级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4、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5、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如何报告? 答: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6、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几种? 答:1、协商;2、民事诉讼;3、行政解决; 7、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内容包括哪些? 答:(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8、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 答:(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9、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损害,在多少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争议处理申请有效? 答:一年内 10、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哪些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答:(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1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怎样处理? 答:可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如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争议时,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14、如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如何处理实物? 答: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需检验的,应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5、当事人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几日起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答:应在10日内。

16、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答:(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有哪些? 答: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18、在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时,应如何操作? 答:患者提出要求复印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复印工本费。

19、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

4.2010年法律法规清单都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条款清单 记 录 号:SDQ-B-05-01 使用编号:080501 序 号 名 称 生 效 日 出处或文件编号 审核人 适用条款 备 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修正案 1999.3.15 全国人大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二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3.14 全国人大 第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11.1 全国人大 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十五条;第二章第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第三章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二条;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五章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六章第八十条至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七章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全国人大 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八条;第二章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第三章第十六条至第三十五条;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五条;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第六章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七条;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五条;第八章第六十六章至第六十九条;第九章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六条;第十章第七十七条至八十四条;第十一章八十五条至八十八条;第十二章第八十九条至一百零二条;第十三章第一百零七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9.1 全国人大 第一、二、五、七、九、十、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一、三十、三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三、五十四条。

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6.1 国务院令373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7 工伤保险条例 2004.6.1 国务院令375号 第二条至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8 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5.1 全国人大 第二、十、十一、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五、三十八、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至五十二条;第五十七、五十八、六十二、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五、九十六、九十八、九十九、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一百一十九、一百二十四条。

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2.1 国务院令393号 第二条至第五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至五十二条;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1-13 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二、四条;第五条至第九条;第十一、十三、十四、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11 道路运输条例 2004.7.1 国务院令406号 第二、三十九、七十五、八十三条。 12 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12.3 国务院令 第二、三、五、六、七条;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五条。

13 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 1996.1.1 四川人大 第一条至第三条、第五条至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 14 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70-2002 都适用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4.3 全国人大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4.3 全国人大 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条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9.9 全国人大 第二十八、四十九、五十六条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1 全国人大 第二条至第五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第七十一、七十二、八十五条。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988.12.29 全国人大 第二、六、七、二十六条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10.27 全国人大 第一章第1-7条,第二章第13条第16条,第三章第19-38条,第四章第40条、第50-54条,第六章第62-71条。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8.3.1 全国人大 第一章第8条,第二章 第15条,第三章 第17条、第20条、第25条,第五章第39-40条,第六章 第43-46条。

2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4.4 国务院351号 第一章 第1-4条,第二章第5-19条,第三章第22条第33条,第五章第46-47条第49-52条,第六章 第55-56条第58-59条,第七章第63条 2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002.3.28 卫生部21号 第1-6条第9-12条 2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2002.3.28 卫生部22号 第1-3条第7-9条第11-13条第15-18条第20-22条 25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2002.3.28 卫生部23号 第1-6条第9条第12-14条第17-22条第24-25条 2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002.3.28 卫生部24号 第三章第10-11条第16条,第。

5.卫生法的立法内容有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医疗方面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献血法》等法律法规构成。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特殊行政法。卫生法是国内法,是调控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调整卫生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卫生法调整的是一种纵向的,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内容、以隶属性为基本特征的卫生行政关系;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及时有效地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6.超市卫生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 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 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江东区卫生监督所宣

江东区卫生监督所网站 http://www.nbjdjds.org 投诉举报电话96301

7.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通过,2009 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29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1号,2010年12月22日经 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决定》修改)《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9月12日)《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5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208号)《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发布,2006年 8月22日修订)《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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