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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0 06:36
本文关于建设法治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就是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这是法制建设的先决条件.有法必依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是法治建设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就是执法机关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违法必究就是任何人不管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存在.这是法制建设的重要保障.以上四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样社会才能和谐,人民才能幸福安康.。

2.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是哪个宪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短短十六个字,涵盖了从立法到守法的全过程,而且富含法理。

立法的根本目标在于使法律成为公民的行动准则,指引人的行为;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主动执行法律规范,使“纸面上的法”在生活中得以实施;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对法律进行适用,定纷止争、平息纠纷,以促进社会和谐。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最终落脚点都在于使法的统治获取至高权威,任何公民和组织都不得逾越法律之上。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能够遵守法律,这便是“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既是立法、执法、司法的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想追求。

伯尔曼有云:“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从“科学立法”到“全民守法”,是促使全民信仰法律的过程,也是一个循环往复、上下响应并最终达致共识的过程。任何法律的颁布和实施,都需要接受时间与社会的检验。通过执法和司法使所立法律接受实践的检验,通过法律解释不断完善已立法律,从而促使全民信服法律、自觉守法,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循环往复的互动,包括立法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执法中接受群众监督、司法活动中接受群众质疑等。只有经过长期磨合,法治才可望成为共识。

3.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政策全文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纲要》实施6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

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3.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5.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6.突出政府立法重点。要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

重点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对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攻关,尽早出台。

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涉及重大意见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

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8.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

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9.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

4.【运用政治生活知识,结合材料说明法治政府建设对建设法治国家有何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不仅掌握着强大的公共权力、公共资源,而且肩负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任,尤其是肩负着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政府权力能否得到约束,政府行为是否公正规范,不仅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如果作为实施国家法律法规重要主体的各级政府能够忠实于法律,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那么,必将有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并进而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仅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真正做到有良法可依、有善章可循,也要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真正做到有良法必依、有善章必循.为此,一方面,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从而依法规范、制约、监督决策者的权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可以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严明,不仅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并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野蛮执法、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惩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必将有助于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5.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都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

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 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

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

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 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

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精心组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片面性。

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遵守。 加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

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机制实现的。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必须强化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既要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

具体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国家提供权利的保障、救济和保护。只有让每个公民都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真正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如何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一、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整体法制观念。推进法治建设,首先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用法,使公民在参与法制实践中坚定法治信仰,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权利。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等法治文化建设,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但是法治理念的具体精神还没有深入骨髓、深入民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处于文化层次低、公民法治理念旧的传统模式,固有观念限制了公民只注重“守法”,而忽略了“维权”,加上一些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工作的严重滞后,导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和可行性产生了片面消极的认识。因此,我们必须在做好普法宣传的前提下,兼顾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既要抓公务员队伍,又要抓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范围,通过法律讲堂、模拟乡村法庭等宣传教育载体,搭建法律直通车、法律宣传周等渠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公务员和人民群众在参与法制实践中学会法律,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同时,根据不同对象、人群的需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建立“城市法治顾问团”、“农村法律援助站”等机制,进一步拓展法律知识普及的覆盖面,提高整体法制观念。

二、改进形式方法,完善执法法治意识。公务员队伍的法治理念、法制方式的改进,是解决当前“民事纠纷、社会治安”的关键所在。然而当前公务员队伍不懂法、工作方式因循守旧、知法犯法者不在少数,一些执法者在行政执法中主观臆断、方式简单粗暴,面对这样的窘境,法治建设这张大网如何发挥实效,值得我们广大公务员共勉。一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广大公务员执法队伍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法制讲座、区别指导等形式组织学习行政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知识,定期开设执法培训班、执法知识竞赛、执法专题讨论会,并将学习成绩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法治素养。二是要做到以法治法,完善领导干部执法法治意识。通过强化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切实使群众“信法不信权”、“信法不信访”、“信法不信关系”,杜绝社会上轻视、无视法治和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无理情况的滋长,真正做到政府懂法、公平执法,百姓知法、自觉守法,形成法律至上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管理创新,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是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可靠保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的重要前提,我们必须推动管理创新改革,建立健全有效机制。一是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促进行政公开透明。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府的决策、立法、行政和执法过程向公众开放,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广大人民群众和纪委进行监督和制约,建立与民联系沟通的公共事务平台,尤其是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所关心环保、医疗、养老、拆迁等热点问题,积极推动公民参与,使他们的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二是规范工作机制与流程,深化执法行政问责。通过实践,完善政府决策运行的法规体系,及时修正与实际不符的政策法规,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越权行政引起的不合理现象”和“粗暴执法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对违法行政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建设法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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