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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0 07:12
本文关于肾移植相关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世界上有关器官移植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1968年,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等组织就倡议通过了《统一组织捐献法》(Uniform Anatomical Gift Act,简称UAGA),至1973年,该法案已经在全国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统一实施。1984年,美国又通过了法律效力更高的《器官移植法案》(National Organ Transplants Act)。

这样一来,在美国,一般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受器官移植法的规范,而脑死亡的判定则受脑死亡法的规范;如果在器官移植过程中涉及到了脑死亡的判定与实施等问题,则要受到器官移植法与脑死亡法的双重约束。

2.法律规定捐献肾的年龄到多少岁

法律规定捐献肾的年龄:原则上是直系亲属 捐肾的条件:自愿捐肾,年龄在60岁以下,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心脏、肺部等检查全部正常,血型、配型与接受移植者相符。然后,经专门从事肾移植的专业医生评价,认为捐肾者摘除一只肾后,不影响正常的生活与工作,就可以为其捐肾了。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0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19条第二款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具体实践中,这些证明材料需到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3.《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在近期出台,该条

例将对器官移植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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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严禁器官买卖

据了解,首次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遵循八大原则,包括自愿、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术准入、非商业化、自主决定等。针对目前国内器官移植存在的买卖化倾向,黄洁夫特别强调了其中的非商业化原则:“1991年世界卫生组织就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的指导性原则,其中规定人体及其各个部分均不应成为商业交易的对象,包括登广告求取、提供器官,及支付、收取钱财的行为等都应予以禁止,同时也禁止任何参与器官移植程序的个人或机构收取适当的服务费用之外的报酬。”黄洁夫说,在我国新制定的器官移植条例中也引用了上述原则,而且明确规定,在器官摘取、保存、运输等项目上可以收费,但器官本身绝对不能用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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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机构将实行准入制

在新条例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实行器官移植技术准入制受到了器官移植界的关注。据一位北京三甲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专家透露,近年来不少医疗机构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下盲目进行器官移植项目,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造成了争抢供体器官和病人的混乱状况。在新的条例中,只有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才能从事器官移植。

黄洁夫也肯定地表示,今后乡镇卫生院等级别的医疗机构将不能开展器官移植,“目前不会强行推行一个地区只确定一家医院进行器官移植的措施,但一定要引进准入制度,只允许有条件的医院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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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标准首次确定

黄洁夫同时透露,新条例将首次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两种选择自主的法规方针。据介绍,人体脑死亡时,还会有心跳和呼吸,很多人因此认为还有生命存在,但根据国际标准,脑死亡的病人已经不存在任何生存的可能性。所以新条例中确定,判定病人脑死亡后,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肾移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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