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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ppt

时间:2021-04-20 08:24
本文关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ppt,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医疗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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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鑫淼数据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神经内科2017年2019/8/2312019/8/232我院要求医疗人员掌握以下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2019/8/23——————————————共计20项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019/8/234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和分等的??《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

2.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导则,细则等之间的区别

1.含义不同

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的条文化的文字表述形式。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

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程指是“规则+流程”。所谓流程即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

规定是指对某一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

规定作动词指对事物的数量,质量或方式,方法等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规范意指符合逻辑,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及时,达标。

2.颁布机构

1.法律。这里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

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

2.行政法规。它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其法定的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这里所指的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是一种综合性法规,内容比较广泛。

单行条例是有关某一方面事务的规范性文件。

4.规则则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因此规程可以定义为: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

5,规范是指群体所确立的行为标准。它们可以由组织正式规定,也可以是非正式形成。

物流企业组织为了做到别具特色,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影响组织的决策与行动。

3.包含关系不同

1.法律法规是中国法律的渊源

2.规范是一切具有组织、指导、约束的规定的总称,包括法律、法规、规程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法律

搜狗百科-法规

3.职业卫生法律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但制定了相关法律、法 规、规程等,分别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进行了规范。

(1)法律。主要是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 基本法律,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 山安全法》、《煤炭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 法》等。

(2) 法规。主要指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条例和行政规章。

如《矿 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关于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3) 规程。

主要指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职业卫生标准。 如《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工厂安全技术规程》、《矿山安全技术 规程》、《工业企业噪声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 准》等。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原发布者:淄博王村耐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018年度适用情况评估报告淄博大陆石墨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一、评估目的通过对我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情况的评估,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适应性评价,找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适用的有关条款和内容,制定具体的适应性整改措施进行纠正和改善,从而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安全、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发展,实现本质安全的目的。二、评估范围适用于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评估依据我公司的安全现状与要求,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府文件。四、评估方式接受主管人员的全面指导,在公司领导的全面协调下,与车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进行交流、与现场操作人员进行访谈和讨论,并查阅有关基础资料,对各部门所执行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五、评估部门企管科、生产办公室、设备科、供应科、质检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六、评估人员组长:王元禄副组长:刘恒普毕经玉成员:毕思永樊德胜杨勋商

5.怎样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ppt 32页)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有明确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所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但是,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就不能保障,甚至还会引发社会的灾难。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单位积累了大量的安全风险防范对策措施,这些措施只有形成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地得到继承和发扬。

6.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之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是什么

看到一个答案还行 偷来给你看看 满意就请采纳 (*^__^*) 嘻嘻…… 我国法律的渊源,即各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效力层次各不相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公民都必须遵守,其它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其抵触。

其制定和修改有严格程序。目前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制定)及4个修正案。

二、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理论上认为,前者效力要高于后者,但在实践中一般未作出区分。

前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等;后者如《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师法》等等。根据《立法法》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会会可以在不与该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情况下,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或补充。

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效力低于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等。

四、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三者统称为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其中市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实施。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高于本级或下级地方政府的规章。

五、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前者是由国务院所属的部、委等部门制定,如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后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分别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与一般的“红头文件”相比,规章的制定程序较严格,而且要由部务会或委员会会议(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的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地方政府规章)审议通过,不象一般“红头文件”那样由部委或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个人签署即可生效。

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同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六、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的人大(注意这里没有常委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本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补充或变通规定,但补充和变通规定不得违背该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也不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专门规定作出补充或变通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上一级人大常委分批准后才生效。 七、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人大及常委会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经济特区内实施,以达到在特区内对相关规定“先行先试”的目的。

而章程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章程一般是政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规定本组织的基本规则 、规程的文件,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某某公司章程,某某协会(学会)的章程等等。

7.法律规范包括了哪些内容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行为规则。

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规范的 一种。

法律规范由三部分组成:①假定,指规范的适 用条件,②处理,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是法 律规范的主要内容,③制裁,指违反规范的法律后 果。这三部分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否则就失去 了法律规范的意义。

法律规范适用于大量的同类的 人或事,是多次适用的一般规则。至于只适用于某 一具体的人或事的具体命令或判决,虽也具有必须 遵守的性质,但它不是法律规范,是法律规范在具体 条件下的适用。

8.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标准、规范、规程在使用上都逐步在发生着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把一些涉及技术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冠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与自愿用或推荐性的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尚没有要求进一步规范这三个术语的使用。

9.法律规范的种类有哪些

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类: ① 按照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各部门法规范。

如刑 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等。 ② 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 科 范、禁止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主体享有某种积极行为的权利的法律规范。 对于这类规 范,主体既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放弃行使权利。

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是规定主体不许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对于义务性规范和禁 止性规范,主体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去做或不做,而不能选择放弃履行义务或为 法律禁止的行为。 ① 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将法律规范分为绝对确定的规范和相对确定 的规范。

绝对确定的规范是指具体地和全面地规定主体的行为方式,适用法的机关没 有自由裁量余地的法律规范。如刑法第57条、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二款之 规定。

相对确定的规范是指不详细地、具体地规定主体的行为条件和法律制裁的内 容,而是给予适用法的机关以一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范。 相对确定的规范依照 适用法的机关自由裁量的限度,可以分为四种: 第一,情况性规范,规定完全由适用法的机关按照具体情况自由裁量的规 范。

如民事诉讼法第76条之规定。 第二,选择性规范,除了规定可供采用的主要方案之外,也规定可选择的方 案以代替基本方案的规范。

如刑法第232条、民事诉讼法第86条之规定。 第三,委任性规范,不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而是规定应由某一国家机关加 以具体规定的规范。

如宪法第100条之规定。 第四,准用性规范,不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而是规定须参照其他规范的条 款适用的法律规范。

它所参照的其他条款必须是已有的现行法律规范,其目的在 于避免文字上的重复。如刑法第269条、刑事诉讼法第31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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