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电路板行业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法律法规 关于电子产品法律法规
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场检查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没的生产资料类电子产品收购工作有关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颁发《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搪瓷制品和保温瓶增值税计算办法的具体规定》的
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关于下达上海市1993年享受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软件、程控交换机四种电子产品优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人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关于对黑龙江省家用电子产品维修行业实施等级
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关于下达上海市1993年享受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软件、程控交换机四种电子产品优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新增电子产品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吉林省电子产品维修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电子产品维修安装行业单位等级资格认定及证书工本费的复函
关于推荐节能降耗电子产品与应用方案的通知
关于认可河北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对电源变压器等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关于对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和搪瓷制品、保温瓶试行增值税的通知
关于市场检查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没的生产资料类电子产品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归口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颁发《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搪瓷制品和保温瓶增值税计算办法的具体规定》的
公安部、国家标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对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国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一九九三年享受四种电子产品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基础电子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国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服务管理办法
2.你好,能麻烦你发个企业管理制度大全(全套214页)给我好吗
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有:
1、公司基本法律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最基本的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公司成立运营期间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公司设立、年检、注销必须遵循的法规。
《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3、物权法律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
另外,物权具有担保功能,在涉及物权担保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必须遵守的。
4、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5、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6、《婚姻法》、《继承法》
公司在运转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股东因为婚姻、继承事项的出现,而出现股东或股份的变动,这方面上述两部法律均有调整。
7、税收类的法律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时候要遵循《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8、劳动类法律
公司经营离不开人,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就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9、《会计法 》
公司运转,各种经济指标都要用数字来体现,而体现的数字都要受《会计法》的规定,不能违背该法及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10、《担保法》
公司经营的时候,不仅涉及到为人担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担保,这方面就要受到《担保法》的调整。
11、公司破产终止时
公司的终止,就是公司作为法人人格的消灭,无论是股东自行决定解散还是申请法院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组,这时的操作《公司法》有规定;而到了资不抵债的时候,申请破产就要受《破产法》的调整了。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