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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0 20:24
本文关于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对商业银行的法律限制是什么

1.法律明确要求分业经营,并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 股票业务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都明确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很显然,这里的规定明确地限制了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从事股票业务。

2.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规定并未对“股票业务”进行明确界定,其范围可以理解为极为广泛,也可以狭义地理解。但从国内实践来看,目前是倾向于广义的理解。

商业银行不仅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也不能从事发行、承销股票等业务。这种含糊界定为商业银行间接地涉及股票市场埋下了潜在的障碍。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从事涉及股票的金融服务,如“银证通”、“银证转账”等。为避免对“股票业务”理解不准确,笔者认为立法应对股票业务进行准确界定,最好在即将完成的《商业银行法》修改中得到体现。

3.另外,我国《证券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这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禁止混业经营的基本法律原则。

二、法律对银行进入债券市场的限制 我国法律对商业银行进入债券市场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商业银行法》在对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作一般性规定时,明确肯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这里只涉及到两类债券,即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对于企业债券则未涉及。

2.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试科目哪些章节初级不用

参考考试大纲: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初级考试大纲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运用银行业的基础知识、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职业操守分析判断问题、处理基本业务的能力。

考试内容第一部分 经济金融基础一、经济基础(一)熟悉宏观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周期的主要特征、经济结构的构成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二)了解我国行业分类的方法、行业分析基本内容;(三)掌握区域发展分析的内容及分析重点。二、金融基础(一)掌握货币的本质、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影响因素、通货膨胀及通货紧缩的基本内容;(二)熟悉货币政策的内容、目标、原理及传导机制;(三) 了解并掌握利息及利率的内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四)掌握外汇及汇率的基本内容、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及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三、金融市场(一)了解金融市场的内容、特点和分类;(二)掌握金融工具的特点及种类;(三)了解并熟悉央行、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及自律组织的分类和职能;(四)掌握金融机构的基本业务、职能、经营特点。四、银行体系(一)了解银行的起源与发展;(二)熟悉我国银行的分类与职能。

第二部分 银行业务一、负债业务(一)掌握并运用存款业务的种类、特点及操作规则;(二)掌握并运用非存款业务的种类、特点及操作规则。二、资产业务(一)掌握并运用贷款业务的种类、具体品种、特征、流程、管理要求;(二)熟悉并掌握表外资产业务种类、内容及特征。

三、中间业务(一)掌握中间业务的种类、内容及特征;(二)掌握并运用支付结算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业务、资产托管业务、代保管业务、咨询顾问业务、银行卡业务等的业务规则和管理要求。四、理财业务(一)掌握理财业务的内容、理财产品分类及特点;(二)掌握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

第三部分 银行管理一、银行管理基础(一)掌握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二)熟悉西方及我国商业银行的的组织架构、特点、模式及发展趋势;(三)掌握并熟练运用银行管理基本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二、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一)熟悉并掌握银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二)掌握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措施及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三)了解并掌握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一)熟悉资产负债管理对象;(二)熟悉并掌握资产负债管理主要内容及策略。四、资本管理(一)掌握资本的种类及作用;(二)熟悉资本管理的国际监管标准,掌握我国的监管要求。

五、风险管理(一)掌握风险的内涵及分类;(二)掌握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流程;(三)掌握并运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分类及管控手段。第四部分 银行从业法律基础一、银行基本法律法规(一)熟悉人民银行法定职责、法定货币的单位及禁止性规定;(二)熟悉银监法适用范围、银监会机构设置及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具体内容;(三)掌握并运用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组织机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等业务规则;(四)了解洗钱的含义、过程、方式、反洗钱的监管机构及职责,熟悉商业银行反洗钱义务。

二、民事法律制度(一)了解并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规则;(二)了解并掌握物权的基本原则和特征、担保的种类及相应的法律规则;(三)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基本法律规则;(四)掌握婚姻法、继承法中与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制度。三、商事法律制度(一)掌握公司分类、公司设立、公司组织机构和公司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二)熟悉并掌握信托的特征、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三)熟悉并掌握票据的特征和功能、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以及票据丧失补救的基本法律规则。

四、刑事法律制度(一)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以及刑罚的基本法律规则;(二)掌握金融犯罪的种类以及相应的构成要件。第五部分 银行监管与自律一、银行监管体制(一)了解银行监管起源与演变;(二)掌握我国银行监管的框架、结构和特点。

二、银行自律与市场约束(一)了解我国银行自律组织的宗旨、目标;(二)掌握职业操守的宗旨和适用范围;(三)掌握从业准则及职业操守的内容与相关规定如本考试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3.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授信原则的四个基本原则 。

合法 , 诚实 , 统一授信 , 统一授权 。 ? 免于报告的三类 : 交易一方是国家机关 , 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贷款转贷 , 同一银行下 。

? 债权人 ( 借款人 ) 将债权转移给第三方 , 保证人的保证内容不变 。 ?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银行 , 银行人员或者银行金融机构 。

? 未约定期限的债权 , 默认 6 个月 。 ? 关于反洗黑钱 o 央行负责 ? 组织协调全国 , 实行资金监测 。

? 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情况 ? 根据国务院授权 , 参与国际的反洗钱活动 o 银监会负责 ? 对于所监管的金融机构 , 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内控要求 。 ? 民事法律行为 - 公民 / 法人 ? 物的保证有 抵押 , 质押 , 留置 三种权利 。

? 票据 o 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 ? 持票人对出票人给予的权利 , 期限 6 个月 。 ? 拒绝承兑后 , 追索权是被拒绝承兑后的 6 个月 。

? 再追索权是清偿或者起诉后 3 个月 。 ? 见票即付的功能是 2 年 。

o 票据的功能是流通 , 转让的方式是背书 。 o 票据的 4 个行为 , 背书 , 出票 , 承兑 , 保证 。

容易混淆的是 , 撤销权对债权人是一年内有效 , 对债务人是 , 五年之内没有行使的 , 可以撤销 。 ? 代理 : 三种 , 法定 , 指定 , 委托 。

o 指定代理 : 人民法院或者机关 。 o 法定代理 : 根据法律而规定 。

o 无权代理 : 善意 , 行为人无代理权 , 行为人以本人名义和他人 , 不违法 , 与第三人 有民事行为能力 。 ? 经理由董事会指派 。

? 合同 : o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因素 : ?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权利能力 ? 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 判刑 o 职位挪占罪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o 非国家人员受贿 , 最高 5 年以上 。 o 挪用资金 ,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 3 年以下 o 有价证券诈骗 , 不会是单位构成 。

? 犯罪主体 o 一般主体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o 特殊主体 : 违法房贷 , 到帐不入账 , 非法出具金融票据背信运用财产 ,。 o 特殊主体包括 , 商业银行 , 证券公司 , 保险公司 , 期货公司 , 经纪公司或其他金 融机构 。

? 金融犯罪实施的主体 o 针对银行的犯罪 ? 外部犯罪 ? 内部犯罪 o 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 抵押 o 实现抵押权的三个方式 : ? 折价 ? 变卖抵押物 ? 拍卖抵押物 ? 本罪主体 o 单位不可以构成主体的是 ? 信用卡诈骗 ? 贷款诈骗 o 只能是自然人 ? 信用卡诈骗 ? 有价证券诈骗 ? 票据诈骗 o 金融凭证诈骗 ? 委托收款凭证 ? 汇款凭证 ? 银行存单 ? ( 本票 , 汇票 , 支票等结算凭证都不是算入金融凭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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