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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1 14:24
本文关于物流配送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您好,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 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2.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综合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专业法规: 1、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2、集装箱: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3、铁路: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4、公路: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5、水路: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6、港口: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7、海运: 《国际海运条例》 8、航空: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9、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0、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11、仓储: 《商业仓库管理办法》 12、船舶: 13、消防: 14、危险品: 15、保险: 16、包装: 17、信息 三、国际公约 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2、国际铁路联运规程; 3、国际道路交通公约; 4、关于统一提单的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5、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3.中国物流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物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流业

4.物流业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应该有哪些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5.什么是物流配送法律的配送

物流配送体系包括管理中心、订货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和配送中心。

1、管理中心是物流体系的总部,是整个体系的最高权力机构。

负责整个体系的宏观管理、关键业务管理以及体系运作分析等。

(1)宏观管理主要是网络建设、宏观调控、政策制定、人事安排、职工培训等。关键业务管理主要有信息采集和分析、商品立项、合同谈判、价格策略制定、中央结算等。

(2)主要部门应设置财务部、技术部、人事部、办公室、采购部、配送部、物价部、市场部等部门。

2、订货中心是收受客户的订单的部门,是系统主要的销售渠道。

3、采购中心是向供应商下订单的部门,是系统的进货渠道。

4、结算中心是财务部的一个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供应商及客户结算物流活动中的各种费用。

5、配送中心是物流体系的主要储运配送机构。

负责货物的验收、储存、货位管理、分拣、退货及相关区域的配送工作。在体系中可以有多个配送中心。特殊情况下在体系中可能还有配送中心所属的配送站,这是配送中心的一个延伸。

6.什么是物流配送法律的配送

物流配送体系包括管理中心、订货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和配送中心。

1、管理中心是物流体系的总部,是整个体系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整个体系的宏观管理、关键业务管理以及体系运作分析等。

(1)宏观管理主要是网络建设、宏观调控、政策制定、人事安排、职工培训等。关键业务管理主要有信息采集和分析、商品立项、合同谈判、价格策略制定、中央结算等。

(2)主要部门应设置财务部、技术部、人事部、办公室、采购部、配送部、物价部、市场部等部门。 2、订货中心是收受客户的订单的部门,是系统主要的销售渠道。

3、采购中心是向供应商下订单的部门,是系统的进货渠道。 4、结算中心是财务部的一个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供应商及客户结算物流活动中的各种费用。

5、配送中心是物流体系的主要储运配送机构。负责货物的验收、储存、货位管理、分拣、退货及相关区域的配送工作。

在体系中可以有多个配送中心。特殊情况下在体系中可能还有配送中心所属的配送站,这是配送中心的一个延伸。

7.国家关于物流企业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专业法规: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国际海运条例》、《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商业仓库管理办法》 三、国际公约 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国际铁路联运规程、国际道路交通公约、关于统一提单的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8.物流法律法规的内容简介

《物流法律法规》共分八个单元:物流法律法规概述、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仓储法律法规、物流配送法律法规、装卸搬运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物流包装法律法规、物流活动中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

书后附有部分合同样本、部分物流相关法规检索目录及国家物流术语标准供学生课后参考。《物流法律法规》的编写依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学生培养方向的定位,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力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体现以下特点:①通俗易懂,降低难度。

②增强趣味性、生动性和启发性。③改变传统的中职教育方法,“轻理论、重实践”。

通过每单元的学习,让学生明确知道“我知道了该怎么做、学会了要如何去做”。④《物流法律法规》备有综合实训,供学生课后练习。

《物流法律法规》可作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运输、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基础教材,也可作为物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参考教材。

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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