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2日讯:
1.中国网络安全法律有哪些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具体参见:/netcenter/wlzx2003/xlfg/wlfgkj.htm
2.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都有哪些
以下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谢谢:)
一. 2000年以前 2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
1.4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1
1.5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3
1.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16
1.7 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 19
1.8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22
1.9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25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9
1.11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33
1.12 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35
1.13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38
二. 2000年 41
2.1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41
2.2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43
2.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5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48
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60
2.6 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 61
三. 2001年 63
3.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63
四. 2002年 68
4.1 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管理办法 68
五. 2003年 71
5.1 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71
六. 2004年 72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2
七. 2005年 77
7.1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77
7.2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 79
7.3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 82
7.4 商用密码科研管理规定 83
7.5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85
7.6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88
7.7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91
八. 2006年 96
8.1 关于加强新技术产品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 96
8.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97
九. 2007年 102
9.1 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 102
9.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103
9.3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管理办法 111
十. 2009年 113
10.1 刑法修正案(七)关于信息安全的修订与解读 113
10.2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114
十一. 2010年 119
11.1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19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22
11.3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129
3.网络安全法的法律依据与现行的哪些法律有关
网络的安全
指通过采用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使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从而确保网络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网络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从用户(个人、企业等)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内部信息上的安全加密以及保护。
网络安全法的法律依据
一、关于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
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包括: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草案第十八条)。二是,总结实践经验,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上升为法律并作了必要的规范(草案第十九条)。三是,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草案第三十条)。
二、关于保障网络运行安全
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必须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据此,草案将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草案第十七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设专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等。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的制定、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三、关于保障网络数据安全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为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草案第十七条)。二是,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草案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三是,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草案第三十一条)。
四、关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作了原则规定。草案坚持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一是,确立决定规定的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即网络实名制,以保障网络信息的可追溯(草案第二十条)。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草案第四十条)。三是规定,发送电子信息、提供应用软件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草案第四十一条)。四是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需要,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草案第二十三条)。五是,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草案第四十三条)。
4.中国网络安全法律有哪些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0月8日第四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11月7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令第218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47号发布)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3号)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6月2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1997年12月12日施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63-1997 ,1997-04-21 发布 1997-07-01实施 公安部 发布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安全法规》
5.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
主体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总)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同时有30多个条件、决定、答复对网络管理与安全发挥规范与调整作用。
有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具体详细内容可以到政策百科查阅。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本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6.我国颁布了几部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
我国颁布了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部。
国家和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介绍: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介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初由2005年9月25日实施,由于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新版本,正式实施时间是2017年6月1日。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介绍: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介绍:2017年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第五条 互联网法院应当建设互联网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作为法院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专用平台。
通过诉讼平台作出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全管理。
诉讼平台对涉案数据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条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诉讼平台实施诉讼行为的,应当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并取得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
使用专用账号登录诉讼平台所作出的行为,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但因诉讼平台技术原因导致系统错误,或者被认证人能够证明诉讼平台账号被盗用的除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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