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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时间:2021-04-22 15:54
本文关于煤矿法律法规培训课件,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2日讯: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一、凡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国家煤矿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具体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联合试运转报告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二、煤矿生产矿井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三、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安全预评价结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即:安全专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四、根据国家局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评价报告实行审查、备案程序。为便于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特对相关程序规定如下:

1、煤矿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报告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2、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的审查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实行分级管理。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含6万吨)以上矿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与;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以下矿井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或由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与。各审查机构应将安全评价报告连同审查意见一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范围内各类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即安全专篇)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家局令第六号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设计审查、施工、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煤矿新工人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1.享有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2.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3.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7.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8.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9.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3.煤矿新工人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1.享有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2.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3.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5.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7.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8.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9.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4.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

原发布者:技术员童鞋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要点:理解我国安全生产的新方针;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学时:8学时。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及主要法律制度一、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新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总结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安全生产方针是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包括煤矿企业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产生方针;广大职工要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生产

5.医疗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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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鑫淼数据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神经内科2017年2019/8/2312019/8/232我院要求医疗人员掌握以下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2019/8/23——————————————共计20项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019/8/234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和分等的??《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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