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扶贫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2日讯:
1.国家关于知识扶贫的政策
所谓“知识扶贫”是指通过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教育逐步提高贫困人口自身的生产、生活能力以增强贫困人口自身的“造血”功能为宗旨使其依靠自身的力量摆脱贫困。
中国有句古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的是传授给人既有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道理其实很简单,鱼是目的,钓鱼是手段,一条鱼能解一时之饥,却不能解长久之饥,如果想永远有鱼吃,那就要学会钓鱼的方法。
经济扶贫是授鱼,而知识扶贫是授渔。知识扶贫是教给他怎样去打鱼,经济扶贫只是给了他多少鱼。
经济扶贫是治标,知识扶贫是治本。送人鱼,饱一顿;教人渔,益终身。
由此,就引出了我方的观点:知识扶贫比经济扶贫更重要!理由如下: 俗话说:“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新时期,帮助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最根本的工作在于知识扶贫。
通过知识扶贫,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提升文化素质,使之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提高再就业的能力,从而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国家知识产权局扶贫支教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在全国派驻多只支教队。
2.《扶贫法》的颁布
目前世界上没有此法律!2004年我过有人大代表提过此仪案但5年过去了已无下文!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吕梁地委书记郭海亮领衔提出了“关于设立《扶贫法》的议案”。
郭海亮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从1978年到2000年,我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3000万人。
这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中吕梁革命老区就有73万多人。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制定《扶贫法》,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纳入法制化轨道。
郭海亮代表谈及设立扶贫法的必要性时说,设立扶贫法是维护《宪法》尊严,保障贫困地区公民基本权利的客观要求,是在贫困地区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法律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在设立扶贫法的可行性方面,郭海亮代表说,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看,已具备了扶贫立法的经济基础;从政策取向看,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立法基础;从现行法律、法规看,扶贫立法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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