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农机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现行的农机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4、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5、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推广法》;
7、《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云南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试行)》;
9、《云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案(试行)》。
2.农机户的政策法规管理有哪些
为了加强农机化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四 川省人大颁发了《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四川 省农机机电堤灌管理条例》,省政府颁发了《四川省 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业机械事故处 理办法》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很多内容与农机户的生产 经营活动有关,对农机户的政策法规管理主要做好以 下工作: (1)向农机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 通过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每个农机户知道自 己的权益和责任,知道自己应该遵守的法规、政策及 制度,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 )认真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 通过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农机户的 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他们的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 性。
3.农业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农业法律法规较多,常用的主要有以下这些:
农业法律部分:
1、《农业法》
2、《种子法》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4、《土地管理法》
5、《农村土地承包法》
6、《林业法》
7、《渔业法》
8、《畜牧法》
9、《农业技术推广法》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业法规: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6、《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8、《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9、《农药管理条例》
10、《土地复垦条例》
4.农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8-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04-30)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2005-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0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0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09-0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2004-08-28)
5.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概有以下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种畜禽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一)综合 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二)种植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 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进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 (三)畜牧兽医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进口兽药管理办法 兽药批准文号管理规定 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 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 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 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 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 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 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四)渔业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 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 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 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 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 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渔业船舶船名规定 渔港费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 (五)农机 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 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 (六)农垦 关于加强农垦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的规定 农业部国营农场农机化管理暂行细则 全国农垦职工教育暂行规定 (七)科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 (八)市场信息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九)农村合作经济 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6.目前我国农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那些方面
农业法规
种子法 [200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008.9.26]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008.9.26] 植物检疫条例 [2008.9.26]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8.9.2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8.9.26]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08.9.26]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2008.9.26]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2008.9.26]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2008.9.26]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2008.9.26]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008.9.26]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8.9.26]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8.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7.为什么说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第一部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第563号令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我们农机化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履行行政法现赋予的职能。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后的农机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她全面总结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成效和经验,构造了统一、完整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条例的公布施行,是农业机械化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机化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条例》是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好和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冶理的方针。对涉及农机安全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服务与监督等相关环节,分别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相应职责。规定了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所有者、操作维修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了农机淘汰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报废和回收制度。规范了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和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行为。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要逐条的全面学习、深刻领会。
三、认真履行《条例》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
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强农机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做到标志统一,执法规范,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进行免费安全检验,保证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完好,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要依法处理好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投诉。要强化农机报废、回收的监管工作。做好农机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主动与财政、公安交警、质检、工商、安全监督等部门联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争取支持,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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