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培训 > 正文

水电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3 19:48
本文关于水电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水电费法律第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

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

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

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

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

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

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2.适合发电站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机械部、电力部关于印发《驻电站工地总代表组工作的规定》、《大型发电设备安装质量见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通知

能源部、水利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75-88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供电监管办法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水电建设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水电建设施工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水电建设混凝土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施工设备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工作规定

还有些地方法规就不列出来了。

3.水利法法则

水利法律法规教程(水利法律法规教程) 市场价:¥32.00元 本店价:¥28.90元 书籍作者:林冬妹 书籍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日期:2004年09月 书籍ISBN:9787508421971市场定价:32.00元 书籍页数:265 页 书籍印次: 书籍版次:第1版 书籍装帧:平装 书籍开本:16 书籍标识:asinB0036SGVWE【作者介绍】 林冬妹 【目录】- 水利法律法规教程(水利法律法规教程) 序 第一章 水法 第一节 水法概述 第二节 水资源规划 第三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节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五节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六节 不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二章 水土保持法 第一节 水土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水土流失的现状、危害及病因 第三节 水土流失的预防与治理 第三节 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 防洪法 第一节 防洪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防洪工作 第三节 防洪规划 第四节 治理与防护 第五节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六节 防汛抗洪 第七节 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水污染及其立法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方针、原则与管理体制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管理内容及法律责任 第五章 水资源管理 第一节 水资源管理概述 第二节 水资源权属及管理体制 第三节 取水许可制度 第四节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第五节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六节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第六章 河道管理法规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节 广东处河道堤防管理与河道采妙管理 第三节 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第四节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 水利工程管理法规 第一节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第二节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节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四节 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八章 水利产业政策 第一节 水利产业政策 第二节 广东省实施《水利产业政策》方案 第九章 水行政执法 第一节 水行政执法概述 第二节 水行政监督 第三节 水行政处罚 第十章 水行政复议与水行政诉讼 第一节 水行政复议 第二节 水行政诉讼法 附录一 水行政职权一览表(摘选) 附录二 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摘选) 附录三 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简介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提要】- 水利法律法规教程(水利法律法规教程) 《水利法律法规教程》分十章,系统地论述了水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全面阐述了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利产业政策、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复议与水行政诉讼的制度、理论和实务问题。

该教材注意吸收水法学和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水法制建设的最新经验,注重开拓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水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和从事水法律法规实务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水法律法规理论研究与教材编写的最新水平。 该教材既可以作为水利类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水法律法规的教材、水利系统干部培训教材,也可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水法律、政策法规工作的参考书。

【书摘插图】 《水利法律法规教程》是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 第一章 水 第一节 水法概述 一、水法的概念 水法是国家调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水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的水法仅指2002年8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它是水事基本法,其法律效力仅在宪法之下。

广义的水法又称水法规,是指规范水事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实施办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这些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水法。

二、水法的调整对象与特点 (一)水法的调整对象 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水法的调整对象是水行政法律关系,即在我国领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防治水害等有关活动中,也就是水行政主体在行使水管理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

在这里,水行政职权是认定水行政法律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只有水行政主体在行使水管理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才是水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才享有水事法律所赋予的水事权利、履行水事法律所规定的水事义务,并产生相应的水事法律后果。在与水行政职权无关的社会关系中,即使水行政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也不能认定为水行政法律关系。

水利法律法规教程(水利法律法规教程) 市场价:¥32.00元 本店价:¥28.90元 书籍作者:林冬妹 书籍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日期:2004年09月 书籍ISBN:9787508421971市场定价:32.00元 书籍页数:265 页 书籍印次: 书籍版次:第1版 书籍装帧:平装 书籍开本:16 书籍标识:asinB0036SGVWE。

4.有关大坝、水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人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国经贸电力[1999]72号)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电综[1998]219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3号令)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

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电监安全[2006]38号)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规定(电综[1997]500号)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

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水电部(76)电生字第69号文)

防洪标准(GB50201-94)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

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211-2005)

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S5029-2005)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5.适合发电站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械部、电力部关于印发《驻电站工地总代表组工作的规定》、《大型发电设备安装质量见证暂行办法》的通知能源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通知能源部、水利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75-88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供电监管办法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水电建设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水电建设施工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水电建设混凝土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施工设备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工作规定还有些地方法规就不列出来了。

水电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