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楼房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有关房屋的法律和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房屋登记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给你说个网址,自己看吧http://www.chinacourt.org/flwk/
2.买房子法律有什么规定
主要看比合同超出多少?假如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之外的可以不支付。依据: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国家关于楼房间距的法律规定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主要是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楼房间的间距通过计算得来。一般要求,楼房间的距离满足后楼在大寒日不少于1小时满窗日照的需求。
一般而言,两幢楼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低于楼高,日照系数处于1:1.2----1:1.5之间。比如,建一10米高的楼房,该楼距后楼不应少于12--15米。因地皮紧张,现在开发商大多以1:1.2为系数。各地市一般都有自己的具体标准。
所以,最简单的测算方法应是楼房间距不应低于前楼的高度。
那两个规范你可以在网上百科一下就可以看到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天天好心情:)
4.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哪些房屋不能买卖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十)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关于房产的最新法律有哪些
这方面的法律多的去了,但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房地产拆迁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
为满意回答。
6.请教一下有关房子的法律法规
1、你与开发商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实际占有并使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已经生效,依据买卖合同,开发商有交付房屋并协助给你办理房产过户的义务。
2、”请问开发商违背了什么法律法规(请详细说明,谢谢),我该以什么名义要求其赔偿?“:(1)如果你已经拿到房产证:
A、你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这房子已经是你的私人房产,开发商想”把整栋房子拆掉,做别的用途“,应是侵犯了你的财产所有。
B、此种情况下违背的法律法规是:
《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你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在开发商未拆之前请求停止侵权,在已经拆除后请求赔偿购房款和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装修款+其他所有损失。
(2)如果你还未拿到房产证:
A、这房子的产权你还没有实际取得,但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为你办理房产证,属于合同违约。
B、此种情况下,违背的法律法规是:《合同法》
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可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开发商:如果房子还没有被拆除,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反约定迟延办理房产证给你造成的损失同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为你办理房产证;如果房子已经拆除,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房款和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装修款+其他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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