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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4 12:18
本文关于关于未成年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 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2、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3、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

2.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宪法、刑法、民则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

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完善措施:

1.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我国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法,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虽然法律中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条款,但以成年人犯罪为基础的法律终究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应制定专门的未成年法律。

法律中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责任能力、处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加未成年犯罪独立的罪名,明确从宽处罚原则,适当降低处罚的力度,放宽减刑、假释的条件,借鉴外国以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未成年犯罪加以保护。

2.完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应当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强制性与必要性,将“可以通知”改为“应当通知”,这样避免了未成人犯罪嫌疑人没有成年人在场的情况,如果未成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无法到场,应当通知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到场。

转变办案人员的观念,让其意识到该制度的重要性,确保未成年人权利得到保障。规定到场成年人的条件。有些成年人虽按通知到场,但并不了解自己的责任与目的,缺乏法律知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不到帮助作用。

3.对未成年人庭审模式作具体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短时间内设立专门的少年法院是很难实现的,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庭审时作出相关规定。

首先,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有些未成年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不能正确理解法官的专业词汇,在这种情况下,可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专业词语作出解释。不仅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也有助于庭审顺利有序的进行,提高庭审效率;

其次,法庭庭审氛围不宜过于紧张、压抑,由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较小,心理承受能力低,在法院这种严肃的氛围下,难免对其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是初犯,在陌生、紧张的环境下,对自己的陈述不能做出完整真实的表达。

3.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政府一贯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巨大努力。

2、《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4、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 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2、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3、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

5.

错。

(1)虽然未成年人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但是未成年人同样也受法律的约束。(2)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根据这两部法律,我们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但保护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仅不会保护,相反还会追究其法律责任。(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违反法律都要追究,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我们未成年人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6.我过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未成年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当中,主要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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