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有关工资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5日讯:
1.工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业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三、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
(一)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具体有: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二)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四、关于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二、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五、关于标准工资(基本工资,下同)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下同)的定义
(一)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二)非标准工资是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六、奖金范围内的节约奖、从兼课酬金和医疗卫生业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及津贴和补贴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补贴,在统计报表中单列统计。
2.劳动法的工资包括哪些的法律法规
工资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包括原劳动部,现人力资源保障部以及各地的工资支付规定。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工资的各种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入职第一件事: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要有试用期劳动合同) 如果您没有签订合同,切记,不要自己去缴纳保险,否则以后仲裁、起诉单位日后是没法帮你补的这个也只能私下让单位变现(但是法院、仲裁、不会管)建议不要自己去挂挡缴纳 二、如果不签订合同:那么我们离开公司的时候是,可以索要“双倍工资补偿”, 三、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问题 1。
《规 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 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 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 300%的工资。
2。关于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
由于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都与制度工时柑联系,因此,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
4.关于工资支付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5.中国劳动法工资条例
中国劳动法工资条例如下: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报国务院备案。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工资构成的相关法律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保障工人的权益,通过劳动报酬,劳动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和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工人形成劳动关系的,按照规定执行。
文章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的工资支付项目,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第六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工人自己无法领取工资,他们的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的雇主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雇主量支付工资的劳动者,时间,姓名和签名的收件人必须是书面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
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工人提供了自己的工资清单。 第七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在节假日或休息日的情况下,你要提前在最近几天。至少每月支付的工资,实行每周,每天,每小时工资可以是周,日,小时支付。
条的工人完成一次性临时工作或特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劳动任务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支付工资。 9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一笔工人的工资。
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行使他们的投票权或站在选举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代表出席乡(镇),一个会议的面积高于政府,政党,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组织;证明人作为人民法院,参加模型工人和先进工作者;基层委员会的贸易工会法的规定是不全职工会成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到工作活动,合法地参与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是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十二条非单位造成的停机时间因劳动者原因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如果工人提供了正常劳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人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名雇主在工人的劳动定额规定的任务完成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人工作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a)雇主须安排工作人员天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的工人本人小时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150%;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谁也不能安排休息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的工人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法定假日和节日,它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计件工资的工人,计件定额任务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上述要求,分别不低于他或她的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的150%,200 %,300%支付其工资。 批准,由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一部分,应被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该是提供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实现非正规工人的工时制度,不执行上述规定。 雇主宣布破产的第14条规定,劳动者有权向他们的工资。
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雇主的清偿顺序应先支付欠薪的单位工作人员。,第十五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人的工资。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劳动者:(一)用人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的,由劳动(三)法院裁定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扣除员工的工资等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雇主因劳动者本人16雇主可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的经济损失的赔偿。
赔偿经济损失可以由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20%的工人每月的工资。剩余扣除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商的规定,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工资支付制度,制定内部,并告知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在同一时间发送一个副本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XVIII劳动行政部门,各级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
受到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雇主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人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不合理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性工作更长的时间;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标准,实施国家工人和雇主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第19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机关仲裁裁决不服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0条自1995年1月1日执行。 阿尔法Alpha。
7.劳动法工资规定 劳动法关于工资怎么规定的
1、关于工资的问题。
单位这样发放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必须当月结清。
你一月份上班的半个月工资,单位应当发放给你。
2、辞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即可,无需7天,单位这样规定同样违反法律。
3、请假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要看是请的什么假,如果是事假,国家法律规定事假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要是病假,单位必须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元旦放假的问题,
劳动法第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元旦属于法定休假日,元旦上班期间,单位应当给付3倍的工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摆脱麻烦。
8.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高于但不能低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
我国的劳动基准法主要规定在:《劳动法》第4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5章(工资)、第6章(劳动安全卫生)、第7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具体规定有: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1994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放假办法》(1999年)
2、工资方面: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
3、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5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年)
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方面: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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