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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防群治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30 17:42
本文关于群防群治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30日讯:

1.群防群治组织包括哪些

1. 定义:群防群治是群众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群防群治活动有以下4个特点:

2. 第一,有比较固定的组织形式。各种各样群防群治都有固定的名称、负责人、组成人员以及隶属关系。

3. 第二,有明确的活动范围。无论哪一种群防群治组织都是应治理某一类特定治安问题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活动范围自始至终是十分明确的。如治安联防队,活动的地域范围是本地区或本单位,职能范围仅限于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搞好社会面控制,处理简单的治安问题。

4. 第三,有比较严格的行为规范。群众自治的主要组织形式,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主要的行为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诸如治安联防队,护厂队、护校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也都有一套可供遵循的规章制度。

5. 第四,有比较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群防群治组织都毫无例外地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的领导之下,接受专门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群防群治的定义是什么

群防群治是群众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工作制度:

1、听从派出所或民警指挥,有民警或治安员的带领下,做好巡逻看护,情报信息搜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对公安机关所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完成,发现在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向民警汇报。

3、工作过程中要文明热情,同时增强法制观念,一切活动不得超越国家法律、法规。

4、要严格保密制度,不准向外泄露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密。

5、不得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做与群防群治工作无关的事项。

6、要坚持开展各项群防群治工作的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扩展资料:

群防群治的信息制度:

信息制度:

1、治安办公室、警务室、治保会要经常深入居民区搜集、反馈人民群众对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2、建立专职信息员队伍,每名专职信息员每月必须上报有价值信息5条,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信息上报、反馈不及时的,根据有关条例进行惩罚。

3、结合阵地耳目建设,建立秘密信息员,进行阵地控制,加强城镇居民区和农村村、社及复杂场所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

4、广辟乡村信息资源,建立群众整体信息网络。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群防群治

3.2000年以前公安机关使用治安队员的法律依据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镇反肃反运动中,毛主席倡导在全国城乡各地普遍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即治保会)。

治保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是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也是群防群治工作的起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虽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民主意识,但也相应地削弱了他们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治保会组织形式受到了挑战,改革治保会这种群众性治安自治组织势在必行。

1994年中治委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治保会工作的意见》并第一次提出群防群治的概念,我国也开始从农村到城市逐步建立了治安联防队,这是一支由企业出人、出资而建立的专门维护社会治安、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队伍,是新形势下对治保会的补充和发展,是适应改革开放初期群防群治工作的专门组织。2004年9月公安部发布《关于对公安机关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后,各地进行了清理,原来的治安联防队更名换姓为"保安队",有的地方称"协警队",有的地方又称"巡防队"。

2OO3年3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保安服务公司由公安机关组建,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企业,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问题请给我留言。

4.群防群治的方式

1、听从派出所或民警指挥,有民警或治安员的带领下,做好巡逻看护,情报信息搜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对公安机关所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完成,发现在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向民警汇报。

3、工作过程中要文明热情,同时增强法制观念,一切活动不得超越国家法律、法规。

4、要严格保密制度,不准向外泄露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密。

5、不得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做与群防群治工作无关的事项。

6、要坚持开展各项群防群治工作的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为了使治安活动能够长期有效发展,能够及时掌握敌社情动态,特制定此制度:

1、治安办公室、警务室、治保会要经常深入居民区搜集、反馈人民群众对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2、建立专职信息员队伍,每名专职信息员每月必须上报有价值信息5条,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信息上报、反馈不及时的,根据有关条例进行惩罚。

3.结合阵地耳目建设,建立秘密信息员,进行阵地控制,加强城镇居民区和农村村、社及复杂场所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

4、广辟乡村信息资源,建立群众整体信息网络。

对上报的情报信息,要及时收集、整理。拿出重点,总结经验,进行广泛应用和推广,使城镇创安活动每天都有新思路,每日都有新举措,治安环境天天都有新迹象。

群防群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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