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17修改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1日讯:
1.2017年和2018年新修订的法律有哪些
1. 《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这将意味着征收了近40年的排污费正式谢幕。
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对污染排放企业征收环保税,以解决过去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据估算,环保税征收规模将达500亿元。
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按照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1000元不等,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11200元缴纳。2.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也将正式施行。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增加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明确“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新法规定,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新《水污染防治法》还加大了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幅度,比如将对企业超标、超总量的罚款由“排污费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改为“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94条,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核安全法对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等,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法律规定,国家建立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
核设施营运单位进行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等活动,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在法律责任方面,法律不仅规定了违法的处罚金额和相应处罚措施,并提出了核损害赔偿制度。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通过投保责任保险、参加互助机制等方式,作出适当的财务保证安排,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履行核损害赔偿责任。作为我国首部核安全法,此次新制定的核安全法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从高从严核安全标准体系,为实现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4. 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7年12月17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决定,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
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具体情形。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形不适用本方案。
方案明确了执行目标:“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这也意味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成为我国未来的常态化机制。5.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车购税是按照总车价不含增值税的10%进行征收。
一台30万元的新能源车,免缴车购税后可节约3万元。税务机关依据工信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6. 贷款买新能源汽车,首付仅需15% 即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同时,按照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政府对于插电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的补贴将从2018年开始逐年退坡20%,到2020年之后取消补贴。7. 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该法修。
2.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没有过修改。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自施行起截至到2019年3月没有做过修改。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废止的原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五十二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3.2017年实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17年法律有哪些新的法规条例全国法律法规国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新年一马当先的就是两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相关的法律实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国防交通法,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国防交通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它共9章60条,明确了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规范了国防交通规则、交通工程设施、民用运载工具、国防运输和交通保障等方面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则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共7章54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4.近年来,我国制定修改了哪些法律
国的基本法律有哪些种类?
们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律、法规颁布实行。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于 们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 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获悉,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
法律上,共审议了27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20件,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不仅意味着自2006年的第一天起,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被依法取消,还意味着免征农业税的支农惠农政策由此上升为国家法律,数亿农民吃了下“定心丸”。
在城市,一场“个税听证会”在去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充分听取民意,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并最终根据民意,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在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纳税负担的同时,要求有关方面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经济立法方面,特别是在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时,非常注意立法的针对性。大幅下调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集设立方式、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法的修改充分体现了“放活”的精神,希望以立法形式支持、鼓励人们的创业热情。证券法的修改则十分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等“弱小者”的利益,强化对公司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诚信要求,回应了广大股民的呼声。
尊重百姓权利、防止权力滥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立法工作的显著特点。其中,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把“男女平等”确定为基本国策,并提出要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在赋予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必要权力的同时,十分注意对权力的行使加以严格的规范,防止公安机关和警察滥用职权损害百姓合法权益。
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保证了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保证了新的行政长官选举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除通过的法律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审议了物权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等,并根据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为这些法律的最终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5.我国近两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合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修订《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
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修订了《人身伤害鉴定标准》
以及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
6.最近出台了那些修订法律法规
三部门解读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2008-11-10 02:48: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11-10 02:48:17)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2008-11-10 02:47:14)
土地调查条例(2008-11-10 02:4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2008-11-10 02:44: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11-10 02:43: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11-10 02:4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11-10 02:42:09)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8-11-10 02:40:59)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09-25 08:27: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09-24 09:1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09-24 09:11:04)
7.我国2016年制定了哪些从2017年开始实施的法律法规
2016年我国将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有一些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在这里说一下。
最热门的莫过于“二胎政策”了,2016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正式开始实施,新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想起当年俺出生的那个年代,计划生育简直让人闻风丧胆,而如今却变成了提倡二胎。只是不同地区政策不一样还是要深入了解才好,免得生出纠纷。
《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首部从《环保法》独立出来的环保法规,加大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表决稿删除了备受舆论关注的机动车限行授权的条款。
此外,《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地图管理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都在今年开始实施,在此就不做介绍了。
8.2017年7月起将施行哪些新的法律法规
2017年7月1日,一批新规今起实施,即将影响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多项减税降费政策今起实施减税方面,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取消13%税率档,形成17%、11%、6%三档结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将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公告》明确了5条简并和优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措施,包括简化受理文书、提供代办转报服务、简化申请材料、实现咨询服务可预约、完善文书送达方式。81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民航局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于今起在全国81个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并鼓励其他机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开通,为军人在值机、安检、登机等环节提供周到高效服务。
全国所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执行新标准《通知》提出包括组织新标准宣贯培训、创建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等在内的多项要求。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公安部指出,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办理普通护照少收40元《通知》规定,自今日起,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农药实(试)验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等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标准,普通护照由每本200元降为160元。
汽车经销商不得加价售车根据该《办法》,销售汽车不再必需汽车品牌商授权,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新的汽车销售形式将落地开花。车船税税额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调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调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调为360元至660元,普通家轿车由原来的180元上升至360元。
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免税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同一标准交税。强化对证券经营机构“卖者有责”办法的核心要求在于强化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卖者有责”的要求,让经营机构在获取经营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权利义务的对等和统一,切实防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推介高风险证券期货产品,造成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和影响。
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内容有五大亮点: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境内现金交易5万起需上报《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并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责任主体范围。
发票新规:办公事开票只填企业名无法报销自今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公告还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且除基本功能外的软件均可卸载。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鼓励支持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条例明确,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国家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捐助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兴建相关公益设施;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应当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歧视、侮辱残疾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办法指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应当在原址进行,治理与修复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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