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公路法律法规考什么内容,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1日讯:
1.公路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路规划 第三章公路建设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六章收费公路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
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
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
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
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
2.公路管理局 考什么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三部分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招考专业涉及中文、法律、计算机、通信、经济类、管理类、财经类、外语类、文秘类等专业。
考试的目的是全面测试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测试
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是对公务员任职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其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行政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其中政治又由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时事政治这五个部分组成。专业知识则主要是指从事具体的某一专业或职业所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它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别。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对此作出统一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专业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具体特点进行灵活设置。只有1992年中央国家机关补员联合招考,才设置了财务、文秘、人事、法律及档案管理五个专业的通用专业考试科目。
(二)能力测试
通过口试、笔试等方式来测试报考者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判断推理、言语理解、资料分析和数量关系等方面的能力。它实质上是对人的潜能的一种考查,因而具有相当的难度。在公务员考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技能测试
主要是考查公务员报考者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学知识或智力的运用能力、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群体适应等能力。
(四)心理测试
这项内容虽然还没有在所有的录用考试中得到普遍的应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方面的要求必然会日益强烈。心理测试的目的是考察报考者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是否符合一个合格的国家公务员所必须达到的各项要求。
3.交通法律法规500题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什么?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3、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4、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5、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和携带哪些标志和牌证?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应当提供哪些凭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 7、达到报废标准的哪些车辆应在公安交管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大型客、货车,营运车辆。
8、非机动车哪些方面应当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 9、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车辆是哪几种? 共4种。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10、道路交通信号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11、交通信号灯由哪几种颜色构成,分别表达何种意义?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应该怎么办?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13、我国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基本通行原则是什么? 右侧通行。
14、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上,这些交通元素如何通行?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15、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车辆、行人应在什么原则下通行?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16、机动车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17、机动车行驶中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或者行驶缓慢时应遵守哪些规定?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应当依次排队,交替通行。
18、机动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应当避让。 19、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20、机动车运载危险物品应当遵守国家的哪些规定?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1、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哪些特殊通行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它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22、洒水车、清扫车作业时,在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何特殊通行权?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23、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应如何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4、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多少公里? 15公里。 25、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乘车人作了哪些禁止性的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26、哪些交通元素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它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 27、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多少公里? 120公里。
2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该怎么办?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2)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3)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29、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公务时可以。
30、在道路上发生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该如何处置?(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立即抢救受伤人员;(3)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交管部门。 3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33、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应当怎么办?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4.现在新交规出台后考驾照几个科目分别都考什么,怎么考,需要注意什
一、考试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四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六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七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二、注意事项
1、科目一
将题库全部看一遍,使用模拟考试软件多做题就好。
2、科目二
按照教练员教的,多用心,在练车的时候找出不足,消除不足。
(1)、面对与平时练习略有不同的场地和车辆,心态要平稳,不可自乱阵脚。
(2)、听从安排,按规定等候,依次进入场地。
(3)、上车后先将后视镜,座椅等调整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系好安全带,感受一下离合器和方向盘。
(4)、考试途中按规定行驶,听从考试员指挥。
3、科目三
道路技能考试,多留心灯光的使用,安全驾驶。
4、科目四
同科目一基本一样。
5.路政考试都考什么
鲁证考试主要考试内容是公路法。
路政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公路路政管理是指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目的是为了保障公路使用的质量,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路政管理的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物质资助(路产)、时空资源(路权)和信息资源。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扩展资料:
路政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路政
6.新交规出台后,驾考要考几科,分别考什么
新交规出台后,驾考要考四科,分别是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一般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的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一说。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满分100分,90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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