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房地产实用法律法规大全,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房地产实用的法规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 2003-0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12-13 国务院令第91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0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056号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1990-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09-27 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988-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09-15 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失效) 1984-08-25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1983-12-07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1983-06-04 契税暂行条例 1950-04-03 还有好多,行政法规,部门法规地方法规。
..。
2.房地产实用的法规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 2003-0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12-13
国务院令第91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0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056号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1990-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09-27
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988-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09-15
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失效) 1984-08-25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1983-12-07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1983-06-04
契税暂行条例 1950-04-03
还有好多,行政法规,部门法规地方法规。..
3.房地产实用的法规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 2003-0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12-13 国务院令第91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0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056号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1990-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09-27 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988-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09-15 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失效) 1984-08-25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1983-12-07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1983-06-04 契税暂行条例 1950-04-03 还有好多,行政法规,部门法规地方法规。
4.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那些
我国的房地产法律的体系按其内容分布划分应由三步份立法组成:1、综合的法;如《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2、专门的法;如《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住宅法》及他们的实施条例、细则、办法之类。
3、相关的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其中最基本的有两部法:1998年修改过的《土地管理法》和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基础,
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
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
房地产拆迁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
扩展资料: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参考资料: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百度百科
6.房地产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地产涉及的社会面广、资金量大、产权关系复杂,特别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正当权益。
房地产法律制度,是指由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于调整和规范人们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等的行为准则。 一、房地产法律的调整对象 房地产法律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既不是调整一般的民事关系,也不是调整普通的商品交易关系,它调整的是与房地产开发、交易和管理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地说,房地产法律的调整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及物业管理关系等。
(1)房地产开发关系,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造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二,在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 (2)房地产交易关系,是指参与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特定房地产拥有的所有权关系、开发企业或所有权人将房地产出售给他人时所形成的转让关系、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出租或抵押给他人所形成的租赁关系或抵押关系。
(3)物业管理关系,是指物业所有者(业主)委托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其所有的物业提供修缮、养护、保管、看管等活动时产生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面比较广泛,酒店、办公楼、住宅小区等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管理。
(4)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时发生的法律关系。 这种法律关系同前几种关系不同,典型特征是其主体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房地产法律体系 房地产法律体系是指各种不同层次的调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由现行有效的房地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构成,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而组成的一整套有机、统一、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从立法层次上看,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对于房地产法,《宪法》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如《宪法》第十条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权属关系:“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该条同时规定了关于土地的转让问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还对土地征收或征用和利用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 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无论是房地产立法或执法都必须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 (二)房地产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这些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是房地产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规定,是制定有关房地产法规、规章的依据和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该法于1994年颁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
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对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登记管理的大法,是房地产业立法、执法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2。
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 该法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颁布《物权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
《物权法》使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权属界定、物权保护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法律基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该法于1986年颁布,分别于1998年、2004年修订。
颁布《土地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法》是解决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配置,规范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或征用,即征收或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使用国有土地等问题的主要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 该法于2007年10月28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颁布《城乡规划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
7.房地产相关法律有哪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既有分工,又相辅相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土地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来说,《土地管理法》主要是解决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配置,规范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即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使用国有土地等问题。
《城乡规划法》除规定了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以外,重点是确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对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8.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重要法规
[2007-10-01] 中华人民共物权法
[2007-08-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土地管理法。
二、房地产开发
[2013-01-22]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
[2013-0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2-07-19]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
[2012-03-16]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
[2011-09-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1-05-11]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