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培训 > 正文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归纳

时间:2021-05-02 09:54
本文关于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归纳,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期货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总结有哪些

1、《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10日内(和会议有关),3日内(限制结算会员业务范围)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5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发生重大变更及事故) 3、《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10个工作日内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采取强制措施或代为履行职责),10个工作日前(撤换首席风险官) 5、《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与期货公司签订变更、终止委托协议),2个工作日内(重大事项) 6、《期货公司金融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3个工作日内 7、《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试行办法》(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2个工作日(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解除限制措施) 8、《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10个工作日内 期货公司申请各种业务资格的条件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 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 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经历,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公司3年内未出现严重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会计年度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金融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或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首席风险官,独董,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人员————要通过资质考试认可 首席风险官,法定代表人,经理层,营业部,财务负责人————要具有期货丛业资格 年度报告签名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月度报告签名确认——————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可向期货交易所申请(非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公司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风险事件、期货结算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 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通过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限期在6个月之内)后再附加条件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

注 。

2.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有哪些呢

期货交易所 v 不以营利为目的,自律管理 v 期货交易所会员——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v 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v 期货交易所履行的职责 v 期货交易所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v 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 v 期货交易所办理如下事项需要证监会批准 期货公司 v 期货公司——金融机构 v 申请期货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 v 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v 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v 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 v 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销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v 风险说明书、期货合同 v 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v 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 v 标准仓单、国债、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 v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提取风险准备金 v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v 保证金不足时的情形 v 会员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 期货业协会 自律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 会员大会、理事会。

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有哪些

第一条 为维护金融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和健康运行,督促期货公司会员单位(以下简称会员单位)严格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会员单位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的核心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合规制度,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三条 会员单位应当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将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贯穿于开户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理性选择客户,不得为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

第四条 会员单位在开户时,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金融期货风险,全面客观介绍金融期货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测试投资者的金融期货基础知识,认真审核投资者开户申请材料,审慎评估投资者的诚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协助投资者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要求。

第五条 会员单位应当完善期货经纪业务管理,加强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督促投资者遵守与金融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持续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 第六条 会员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客户开发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客户开发人员、审核人员、服务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期货从业人员的责任。

4.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有哪些呢

学习注意事项 v 持续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强度 考前一段时间要天天坚持一定的学习时间 主要看教材 v 听懂是前提,适度做练习 教材中的概念不要有盲点 理解中记忆 v 听课、看书和归纳 听课时间有限,抓住重点 多复习几遍,归纳对比 v 注意速度训练,保证一定的熟练程度 试题量大,难度不大 基本的概念要清楚 掌握技巧,勇于放弃 学习侧重点 v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v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v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v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v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v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v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 v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v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v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v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v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v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 v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v 总则 v 期货交易所 v 期货公司 v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v 期货业协会 v 监督管理 v 法律责任 v 附则 总则 v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v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 v 变相期货具备的条件: 1。

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2。为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3。

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20%的。

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金融期货投资者法律法规知识点有哪些

金融期货投资者第一条为维护金融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和健康运行,督促期货公司会员单位(以下简称会员单位)严格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会员单位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的核心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合规制度,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三条会员单位应当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将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贯穿于开户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理性选择客户,不得为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

第四条会员单位在开户时,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金融期货风险,全面客观介绍金融期货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测试投资者的金融期货基础知识,认真审核投资者开户申请材料,审慎评估投资者的诚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协助投资者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要求。

6.关于期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 1999年06月02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9年05月25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8年08月0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 1996年09月0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请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

7.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方面的总结是怎样的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数字规定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应当年满__18__周岁。

机构为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办理从业资格申请的,该人员最近__3年__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二、向证监会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协会应当自对期货从业人员作出纪律惩戒决定之日起__10日__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派出机构报告,并及时在协会网站公示。

三、向协会报告的有关数字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辞职、被解聘或者死亡的,机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__10日__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 期货从业人员受到机构处分,或者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的,机构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事项之日起__10日__内向协会报告。 四、其他有关数字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__2年__未在机构中执业的,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8.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以下制度:(一)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制度;(三)期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期货公司经纪业务规则、结算业务规则、客户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制度;(五)期货公司员工近亲属持仓报告制度;(六)其他对客户资产安全、交易安全等期货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对于依法委托其他机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期货公司,除第二十条所列事项外,首席风险官还应当监督检查以下事项:(一)是否存在非法委托或者超范围委托等情形;(二)在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出入金、与中间介绍机构风险隔离等关键业务环节,期货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风险;(三)是否与中间介绍机构建立了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在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方面,与中间介绍机构的职责协作程序是否明确且符合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于取得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交易所的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除第二十条所列事项外,首席风险官还应当监督检查以下事项:(一)是否建立与全面结算业务相适应的结算业务制度和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二)是否公平对待本公司客户的权益和受托结算的其他期货公司及其客户的权益,是否存在滥用结算权利侵害受托结算的其他期货公司及其客户的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首席风险官发现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除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之外的其他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或者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总经理或者相关负责人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首席风险官应当及时向期货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常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必要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未设监事会的期货公司,可报告监事。第二十四条首席风险官发现期货公司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一)涉嫌占用、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侵害客户权益的;(二)期货公司资产被抽逃、占用、挪用、查封、冻结或者用于担保的;(三)期货公司净资本无法持续达到监管标准的;(四)期货公司发生重大诉讼或者仲裁,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五)股东干预期货公司正常经营的;(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上述情形,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首席风险官应当配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五条首席风险官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享有下列职权:(一)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职相关的会议;(二)查阅期货公司的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三)与期货公司有关人员、为期货公司提供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四)了解期货公司业务执行情况;(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期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应当支持和配合首席风险官的工作,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其他理由限制、阻挠首席风险官履行职责。

第二十七条期货公司股东、董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的程序,越过董事会直接向首席风险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首席风险官的工作。

9.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三章知识点有哪些

第五十四条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

期货交易所批准、取消会员的会员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第五十五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会员资格的取得与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对会员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在期货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三)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四)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五)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六)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七条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二)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决定;(三)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四)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五)接受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权利;(二)按照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九条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义务。

第六十条期货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遵守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行使监管职权时,可以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会员进行调查取证,会员应当配合。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归纳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1997处理雇佣人员死亡的法律法规规定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