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培训 > 正文

科技法律法规文件选编

时间:2021-05-02 11:42
本文关于科技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中国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大全多少钱,哪儿有卖的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2009版)

产品售价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2009版)仅售:108元/套

(此产品不同于“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如需要更加专业的法律检索产品,请购买“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 ,或购买北大法宝专业在线数据库 )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 出品

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 北大太平洋科技发展中心14层 邮编:100080

电话:010-82668266 传真:010-82668268 网址:

2.如何判定“低于成本价竞标”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关于“低于成本价竞标”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4、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5、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6、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2、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2、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4、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3、第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4、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5、第十五条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6、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第二十七条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

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2、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六)采取抬高等级或。

3.一级建造师教材中《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非考试科目有什么用处

确切的说这本书对考试来说没有什么用处,只是为了顺应建造师这个国家政策所出现在一些条文规定。

建造师从范意上来讲就是一个懂法律,会管理,可以合利经济的利用有限的资源的项目经理。

但是如果是自己学习的话,可以结合着考纲:一是对汇编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还增选了各专业科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二是书中增加了工程建设法规案例,以帮助广大考生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三是增加了建造师主要相关文件的解读,以帮助考生掌握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不仅可以作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参考书,也可以作为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实用手册

所以这个这么说应该可以理解了吧。不知道的话可以Q我848743892或是在百度上HI也可以。

科技法律法规文件选编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7法律法规汇编pdf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