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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11:42
本文关于安全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安全评价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六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谁知道安全现状评价应该依据那条法规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属于安全生产条件(已经归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百理):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度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回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十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答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3.法律法规对安全评价的要求有哪些

《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其中要提交的第四个文件就是安全评价报告。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

上述规定是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该安全评价属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第九条所指为新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第十一条所指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应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预评价工作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并与之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承担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预评价,提出明确的防范措施。 因此,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提出申请前的安全评价,应由提请建设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负责接收安全评价报告,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全报告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对承担安全评价的单位资质,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现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

4.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消防安全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安全标志 厂区道路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固定式工业平台 有毒作业分级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安全色 安全色卡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噪声作业分级 高温作业检测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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