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化工厂应当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3.14)整体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整体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2.28)整体适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10.30)第1-5、7、8、9、12-16、19、21、22、23、25、27、29-35、41、42、44-46 、52、53、55、56、60-62、64、69、74、75条适用我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3.1)第1、2、3、18、19、26、28-36、38、40、41条适用我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8.6.1)第1、4、5、8、10-17、20、27-30、32、33、35、38-48条适用我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1.1)第1-7、13、15、16、18、21-25、28-30、40、42-46适用我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第1-4、8、11、28、31、34、35、41、48、51、53、60、61、68、70条适用我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1-4、8、18、27、33、36-39条适用我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第1-3、7、9、13-17、22-26、61、63条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1997) 17,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 3096-93)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2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2.1) 2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9.1) 2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5.2.1) 2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8.1) 25,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1988.10.1) 26,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1992.10.1) 2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2.8.7) 28,职业病目录(2002.4.22) 2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3.12) 30,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3.29) 3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1) 32,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26)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8.3.9)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1987.1.1) 3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决定(2001.10.27) 3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5.1) 39,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7.3.1) 40,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9.5.1) 4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2.4.9)。
2.求化工企业需要的各类(安全、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清单
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3.14)整体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整体适用。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2.28)整体适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10.30)第1-5、7、8、9、12-16、19、21、22、23、25、27、29-35、41、42、44-46 、52、53、55、56、60-62、64、69、74、75条适用我公司。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3.1)第1、2、3、18、19、26、28-36、38、40、41条适用我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8.6.1)第1、4、5、8、10-17、20、27-30、32、33、35、38-48条适用我公司。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1.1)第1-7、13、15、16、18、21-25、28-30、40、42-46适用我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第1-4、8、11、28、31、34、35、41、48、51、53、60、61、68、70条适用我公司。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1-4、8、18、27、33、36-39条适用我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第1-3、7、9、13-17、22-26、61、63条适用我公司。11.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6.12.14)整体适用。
12. 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2003.1.1)整体适用。13.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2001.6.1)整体适用。
14.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0.12.1)整体适用。15.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1997.9.1)整体适用。
16.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2002.5.1)整体适用。17. 山东省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办法 (1994.7.1)整体适用。
18. 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5.6.14)第1、2、11-14、21-26、31-37、4、42条适用我公司。19. 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1986.3.27)整体适用。
20.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3.7.1)整体适用。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整体适用。
2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994.12.31)整体适用。23.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88)国环水字第187号 整体适用。
24.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992.7.7)整体适用。25.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8.3)整体适用。
26. 东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整体适用。以下为适用的标准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1997)33.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 3096-93)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3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3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安全、卫生适用法律法规目录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整体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整体适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5.1)整体适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整体适用。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整体适用。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整体适用。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第21条至26条适用。
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5.1.1)整体适用。9、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5.25)整体适用。
10、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3.30)整体适用。11、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995.12.2)整体适用。
1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995.4.7)整体适用。13、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995.10.1)整体适用。
1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995.5.1)整体适用。15、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2.9.1)第2、3、6、9至14、21至28、34、35条适用。
16、工伤保险条例(2003.4.27)整体适用。1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4.5.1)第3、4、5、7、8、9、11至23条内容适用。
18、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12.20)第12至27条内容适用。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26)第3、4、7至25、27至32、35至45、48、50、51、53、55至70条适用。
20、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11.15)第2、3、13至25条规定适用。2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10.8)第24条规定适用我公司。
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3.1)第5、6、8至21条适用。23、山东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1994.3.28)整体适用。
2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7.21)整体适用。25、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1.18)整体适用。
26、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3.化工厂的安全环保处应该有哪些方面的制度
1见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3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4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6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7隐患治理制度。
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9变更管理制度。
10供应商管理制度。
11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2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5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6设备管理制度。
1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8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9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20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21安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23破土作业管理制度。
2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25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26断路作业管理制度。
27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28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29抽堵盲板作业制度。
30高温危险作业制度。
31承包商管理制度。
32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管理制度。
3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5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6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37事故管理制度。
38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39安全标准化管理自评制度。
40密封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4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3管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制度。
44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度。
4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6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4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8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4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50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51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52开停车管理制度。
53巡回检查制度。
54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55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56库房管理制度
5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8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9仪表连锁安全管理制度。
4.有关工厂的环保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5.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一、加大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依据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并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二、化工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
四、化工企业必须在查清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企业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现有化工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实行以新带老的原则,一并解决新老项目污染问题,确保增产不增污。
六、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七、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八、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
九、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十、企业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十一、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
十三、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厂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十四、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都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十五、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本厂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废气排放点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七、国家、省颁布新的标准后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6.国家环保法是如何规定化工厂的建设与规划
现在就是要求在化工项目建设之前进行环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7.化工有毒原料乱扔放违犯了环保法的哪些规定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八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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