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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强制性表述

时间:2021-05-02 13:30
本文关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表述,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哪些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确认,这里所谓的“强制性规定”仅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

1、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

2、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但引致或结合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

3、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没有引致到其他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更没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哪些

要包括内容上违法,也包括形式上违法。还有违法强行性规定,合同效力才无效等等。

行政法规具体含义如下:

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的一个概念,是国家禁止性规定。我国1982年《经济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是,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无效,即涉及到国家禁止性规定的认定问题。所谓国家禁止性规定,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上的禁止性规定,也包括国家政策上的禁止性规定。国家的禁止性规定,既为保障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害,也同时包括组织、公民利益不受侵犯,因而与国家、公民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对国家的禁止性规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该条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而对于违反其他国家禁止性规定,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可以适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确认合同的效力。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同,这一规定本身并不含有具体禁止性的内容,其实际意义仅在于为不具有效力评价作用的民事强行法和传统上的公法规范补充了效力评价功能,使这两类法律规范在原有控制功能以外兼具有了评价内容违法的法律行为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

3.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什么

是具有效力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其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情形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条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是指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对于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区分准则。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也属于效力性规定。

3.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这也属于管理性规定。

法律法规强制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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