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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20:42
本文关于政府行政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行政法规有哪些

行政法规的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五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五十八条 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五十九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最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详细请进入“中央政府网”-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2.行政法律有哪些

最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还有很多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

3.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用法律来规范和限制行政权力的运行称为依法行政,也是法治的内在要求。

依法行政是人民主权和法治国家两大背景之下的必然结论,也是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举措。行政许可法应运而生,其对于规范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进而促进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方式和程序的改革,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观念的转变,建设法治政府都将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有法律的授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职权法定。

行政机关的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律,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不得行使,这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在可设定许可的事项中,“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法律优先。法律优先,又称法律优位。

法律规定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从狭义上说,法律的效力高于除宪法之外的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从广义上说,法律优先是指上一层次的法律规定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12、14、15、16、17条关于许可设定权的规定,就体现了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保留。

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所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中作出规定。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立企业或其他组织以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的行政许可。”

依程序行政。主要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程序是指行使权力的方式、方法、步骤、顺序、时限等一系列要素的组合。程序可以保证实体公平,克服行政行为过程中人为的因素,排斥主观的东西,是生成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如行政许可法第19条规定:起草拟设定许可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信赖保护。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内涵是要求行政机关保护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法律行为效力的信赖,从而维持自身行为的稳定性,尽管有时维护自身行为的稳定性有影响公共利益之虞,亦应当顾及当事人利益;在必须改变或撤销有关行政行为时,应当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最终都要落实在法律责任上。如果给行政机关提了很多要求,而不去追究其法律责任,其将永远不会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

行政机关往往是因被追究了法律责任、承担了法律责任,才开始重视依法行政的要求。所以,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最终的保障。

行政许可法第7章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它对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保障作用。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行为从发布到终止以及救济的相关方面,全面、科学地为我国行政许可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促进我国依法行政的全面发展。

4.2018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举一个例子

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5.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分别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五类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和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经过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即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执照、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所以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的规定,总的想法是地方性法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带有地方特点的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补充。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但是,不得超越、行政法规关于哪些违法行为应当给行政处罚,给予什么种类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幅度等的规定。例如,已经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没有罚款的,地方性法规不能增加规定罚款的处罚。为什么这样规定,因为,一、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抵触,这是宪法规定的原则。有的说,这不是抵触而是补充。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超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应当说是抵触。二、要维护全国法制的统一,法律、行政法规,全国都要执行,不能一个地方一个样子。那么,如果认为法律、行政法规的某些规定,不能适应情况的需要,怎么办?应当提出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第二种情况是,省级地方人大对本省的特殊问题,如禁放鞭炮、限制养犬等,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种地方性法规,可以对除人身罚和吊销企业执照外的行政处罚做出规定。如果有了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那么就要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规定。如果有了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那么就要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规定。如果有了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那么就要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规定。如果有了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那么就要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6.行政类法律法规有几部

宪法类31部;经济法类344部;财务税收法规136部;刑法类101部;医药法规类204部;道路交通法规82部;民法类63部;海洋法规32部;房地产及建筑法规230部;行政类185部;劳动法类96部;公务员法律法规12部;反腐倡廉

6部;知识产权13部;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76部;环保类157部;新闻出版33部;司法诉讼程序类46部;劳动教养法规规章7部;文物保护法规20部;广播电视政策法规27部;烟草法规38部;宗教法规7部;工商行政管理245部;信息化类30部以及其他类数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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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7.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等的区别

1、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

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3、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政府行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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