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培训 > 正文

保卫部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21:54
本文关于保卫部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所(柜)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铁路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涉外活动中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出国(境)船舶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广播电影电视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邮电部关于邮电公安、保卫干部实行值勤办案岗位津贴的通知 邮电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通信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处、科在查处治安案件时收集的 证据材料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使用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枪支暂时集中到公安机关 保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科学考察船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于授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安保卫工作三十年以上的干部 荣誉章的规定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远洋科学考察船远洋考察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大型国防科研试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节录) 邮电部、公安部关于严防发生爆炸破坏案件保卫邮电通信 安全的通知(节录) 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转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广播 电视台(站)安全保卫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水利部公安部关于贯彻水法,加强水利系统公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旅游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建立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清理公安保卫工作中的不实之词材料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海洋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 (试行草案)的通知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公安部交通部批转交通部公安局关于加强公路运输公安保卫工作的 报告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印发《外轮船员登陆注意事项》的通知 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队企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节录)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外事保卫工作维护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的通知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工矿企业保卫干部暂不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继续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通知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意见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储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

2.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所(柜)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铁路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涉外活动中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出国(境)船舶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广播电影电视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邮电部关于邮电公安、保卫干部实行值勤办案岗位津贴的通知 邮电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通信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处、科在查处治安案件时收集的 证据材料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使用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枪支暂时集中到公安机关 保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科学考察船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于授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安保卫工作三十年以上的干部 荣誉章的规定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远洋科学考察船远洋考察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大型国防科研试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节录) 邮电部、公安部关于严防发生爆炸破坏案件保卫邮电通信 安全的通知(节录) 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转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广播 电视台(站)安全保卫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水利部公安部关于贯彻水法,加强水利系统公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旅游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建立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清理公安保卫工作中的不实之词材料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海洋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 (试行草案)的通知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公安部交通部批转交通部公安局关于加强公路运输公安保卫工作的 报告的通知 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印发《外轮船员登陆注意事项》的通知 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队企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节录) 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外事保卫工作维护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的通知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工矿企业保卫干部暂不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继续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通知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意见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储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

3.保卫科管理制度

原发布者:会,智者也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的保卫工作,维护内部工作、生活秩序,保证消防安全和工程顺利施工,预防违法犯罪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项目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进入项目区域的项目部以外的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3.保卫管理职责

3.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治安防火负责人,对本项目的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

3.2 综合管理部行使公司保卫处对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3.3 保卫负责本项目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3.4 保卫在综合部长领导下开展保卫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3.5 项目部全体职工应自觉遵纪守法,遵守保卫管理规定,共同做好本项目的保卫工作。

4.治安管理

4.1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胸卡,非本项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进入,无关人员不能进入。

4.2 本项目的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到综合部办理“车辆出入证”,非本项目车辆进入现场,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进入,无关车辆不能进入。

4.3 携带物品出门,必须持有现场调度室开据的“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核验证物相符,方能出门。

4.4 各单位的仓库、库房要做到三铁齐全,使用挂锁要加装防撬盒。4.12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财务室等重要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必须做到“三关一开”,既关窗、关门、关灯、开启报警器。5.14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及有燃烧、爆炸危险

4.关于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主要目的: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现行条例是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5.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原发布者:惠兴图文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建康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第三条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第四条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保卫部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公司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公司财产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3、对保卫部的工作,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4、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条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乱扣乱罚,侵犯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九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6.银行安全保卫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7.中国有几部法律法规

宪法类31部;经济法类344部;财务税收法规136部;刑法类101部;医药法规类204部;道路交通法规82部;民法类63部;海洋法规32部;房地产及建筑法规230部;行政类185部;劳动法类96部;公务员法律法规12部;反腐倡廉

6部;知识产权13部;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76部;环保类157部;新闻出版33部;司法诉讼程序类46部;劳动教养法规规章7部;文物保护法规20部;广播电视政策法规27部;烟草法规38部;宗教法规7部;工商行政管理245部;信息化类30部以及其他类数百部。

具体看进入/t1.htm(中国法律大全)查看。

保卫部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中国建筑目前有投资价值吗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