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省政府令属于法律法规吗,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省政府令是不是行政法规
不是行政法规。政府令是用作发布政府命令的途径或者说载体。通过政府令发布的可以是行政规章,也可以不是规章。也就是说,规章是通过政府令发布的,但通过政府令发布的不都是规章。而且,只有省及或者较大的市省长或者市长签署的政府令发布的,才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法》相关条文。
第七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第七十六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2.地方政府令属于行政法规还是行政规章
法理学基础知识。
都不是,行政法规、规章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谓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对不特定的人和事都普遍有效的法律文件。因此具有“规范性”意义。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则相反,只对一件具体的事情有效或者一次性有效,例如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法院制作的判决书,政府行政首长签发的命令都是对一个具体的事情或者一次性有效的。 没有普遍约束力,因此不叫规范性法律文件。
如果你还没明白,我举一例:国务院(中央政府)总理签发“2008第XXX号国务院令”,宣布:“《XXXXXX条例》已于X年X月X日经XXXX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这个《XXXXX条例》就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规范某个类事情的行政法规,而“国务院令”本身只针对颁布和施行《XXXX条例》一件具体事情,因此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规章/政府规章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国家局的局令是法律法规吗
国家局的局令是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
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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