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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涉及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3 12:54
本文关于工商注册登记涉及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中国注册工商经营者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有依据吗

一、厂商名称权的法律保护范围 我国现行立法对厂商名称权的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对企业名称享有专有权 即企业对经核准登记的名称能独占使用,并且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准的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相同的厂商名称。

经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凡冠以市名或县名的企业名称,在同一市、县范围内,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凡冠以省名、自治区名而不冠市名、县名的,在省、自治区范围内,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凡使用“中国”、“中华”字样为企业名称的,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 (二)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1.凡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因相同而发生争议的,按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处理,即先申请注册的享有优先权;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原则或者我国有关规定处理。 2.盗用、假冒他人企业名称的,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厂商名称权保护之法律渊源 从立法的角度看,对厂商名称权的法律保护方法,因对厂商名称权的性质的认识不同而不同。归纳起来看,其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将厂商名称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适用民法保护。

凡是盗用、假冒他人的厂商名称的,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二是将厂商名称权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权,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凡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的商业假冒行为。根据假冒行为的情节,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三是将厂商名称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制定专门法律予以保护。也就是说,以单行法的形式对厂商名称的申请、登记注册、变更、专用权、转让权、管理、纠纷解决、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系统规定。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厂商名称并无统一的规定,而且法律渊源的位阶也不一样。从法律层面看,早在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中,就已经明文规定保护企业法人的名称权;1993年2月22日公布的、2000年7月8日修改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1993年12月1日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除依照《产品质量法》作出处理外,被侵害的经营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所受到的损失。

可见,我国现行立法将厂商名称权既规定为民事权利、又规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权。除法律规定外,我国的相关行政法规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厂商名称的构成、专用权的范围、核准登记的程序、使用与转让的规则、纠纷与争议的处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的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为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行为。前者我们容易理解,而对后者,即什么是“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行为,因法律未作明文规定而易生歧义。

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有学者建议,我国应参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拟定的《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示范法》,将厂商名称权法律制度与相关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合并立法,或者对厂商名称权法律制度专门立法。

2.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有:

1、公司基本法律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最基本的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公司成立运营期间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公司设立、年检、注销必须遵循的法规。

《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3、物权法律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

另外,物权具有担保功能,在涉及物权担保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必须遵守的。

4、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5、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6、《婚姻法》、《继承法》

公司在运转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股东因为婚姻、继承事项的出现,而出现股东或股份的变动,这方面上述两部法律均有调整。

7、税收类的法律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时候要遵循《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8、劳动类法律

公司经营离不开人,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就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9、《会计法 》

公司运转,各种经济指标都要用数字来体现,而体现的数字都要受《会计法》的规定,不能违背该法及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10、《担保法》

公司经营的时候,不仅涉及到为人担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担保,这方面就要受到《担保法》的调整。

11、公司破产终止时

公司的终止,就是公司作为法人人格的消灭,无论是股东自行决定解散还是申请法院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组,这时的操作《公司法》有规定;而到了资不抵债的时候,申请破产就要受《破产法》的调整了。

3.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

1、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须经县(市)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

2、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须经县(市)以上交通运输、航政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办理报户(过户)等手续,取得运输许可和营业等证明,经公安机关办理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从事机运的还要向保险机关办理责任保险;

3、申请从事采矿业的,须经县(市)以上矿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取得《个体采矿许可证》;

4、申请从事工程设计的须经省城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5、申请从事建筑和混凝土预制件制造业的,须经县(市)以上城建部门审查同意;

6、申请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的,须经县(市)以上科委审查同意;

7、申请从事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业的,须经县(市)以上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8、申请从事药品销售业的,须经县(市)以上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9、申请从事书刊、报纸出售或出租,电影放映、电子游戏、桌球、溜冰场及其他们家允许的文化娱乐的,须经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及治安管理规定的,还须取得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

10、申请从事旅店、刻字、典当、信托寄卖和营业性的印刷行业(包括印刷厂、打字、晒图、誊印店、铸字以及专业制版厂、装订厂等)的,须经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11、申请从事涉及“三废”和噪音严重的行业,须经县(市)以上环保部门审查同意;

12、申请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服务性行业,如家用电器维修,机动车辆修理等,须经培训考核,取得有关部门技术考核的合格证书;

13、申请从事其他特种行业或规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行业,按有关规定办理。

还有一些,具体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

4.工商部门执行多少部法律法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只能包:企业注册 年检,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 常用职能,还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到的法律非常多。广义上工商部门的执法根据是我国现行全部的法律。包括法规规章 地方法规 规定等。

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有: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 合同法 广告法 商标法 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破产法 合伙企业法 独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 等法律。规章 和规定然更多了。建议到工商局网站去看看。

5.工商局行政执法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您的问题比较笼统,因为工商局涉及行政执法的职能较多,所以只能简单的根据其大体职能回答主要法律依据。至于单个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总的来说,基础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工商局有以下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如: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如: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如:合同法、物权法、对外贸易法、反洗钱法、电子签名法、企业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消费者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烟草专卖法等。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如: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刑法等。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如:《经纪人管理办法》等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如:合同法、物权法。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如:广告法。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如:商标法。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如:个体工商户条例。

希望对您有用。

6.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有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的法律很多,通过今年的清理,能作为工商部门执法依据的法律有67件,还有206件行政法规,167件相关行政法规,下面我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的法律列举如下: 1 、专业法律( 13 件) 序号 法律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7.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7.1(2006.1.1第二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3.1(2001.10.27第二次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全国人大 1988.4.13(2001.3.15第二次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全国人大 1988.4.13(2000.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全国人大 1986.4.12(2000.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9.1(2000.7.8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1.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10.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8.1(2006.8.27修订,2007.6.1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2.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1.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12.1 2 、相关法律( 54 件) 序号 法律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1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7.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7.1(2006.1.1第二次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5.4.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全国人大 1996.4.1(2005.4.1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12.1(2004.8.28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5.1(2004.8.28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3.1(2004.8.28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5.12(2004.7.1修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6.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2.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1.1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2003.12.27修订)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1.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3.1.1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7.2(2002.12.28修订)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1.1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0.1(2002.10.28修订)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2.11.19(2002.10.28第二次修订)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全国人大 1993.7.1(2002.8.29修订)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全国人大 1989.8.1(2002.4.28修订)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1.5.1(2001.4.28修订)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1.12.1(2001.2.28修订)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1.1.1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 1986.7.1(2000.10.31修订)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全国人大 1987.7.1(2000.7.8修订)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1.1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11.1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5.1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3.1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2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0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10.1(1996.4.29修订)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全国人大 1996.4.1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3.1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0.30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0.1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3.5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全国人大 1994.1.1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5.1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2.1.1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2.1.1 4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1.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正)予以保留,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刑法》(97修正),自该法施行之日起,适用该法规定。)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全国人大 1991.7.1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

工商注册登记涉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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