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上海自贸试验区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7-12-06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楼24楼9-12室。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MA1FL4TX2B,企业法人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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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1-08-31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F39-19室。
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5820733566,企业法人中非信银(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54957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545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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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8-05-18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515号2幢2层B-201室、B-202室。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MA1FL5EP4E,企业法人上海军民融合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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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瑞煜(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瑞煜(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3-08-13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15室。
瑞煜(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076402508D,企业法人中非信银(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瑞煜(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54957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545家。
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瑞煜(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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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2018-11-28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49室。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MA1FL62X6X,企业法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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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问题,主要是合伙人应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规
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
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另据《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觉履行相关纳税义务。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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