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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工作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6 08:06
本文关于危险源辨识工作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6日讯:

1.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要求

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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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要求

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居住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 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 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 民政府组织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剧毒化 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 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 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3.如何做好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工作

安全生产是社会和企业永恒的主题。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意识不高、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仍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个别单位仍存在着安全生产走过场,不重视的现象。笔者认为,要想让管理到位,必须确保做到“七个突出”。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全”。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五要素”。就是塑造企业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依法治安,规范安全行为;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安全责任;增加技术含量,实现科技兴安;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人人平安。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实”。也就是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要客观、切莫形式一派大好或问题一讲,就不了了之。要摆事实、摆实情、讲实话,运用哲学观点,一分为二,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运用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干部职工,用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典型事故警示干部职工,进行科学分析,做出科学说明,既要把成绩讲够,把问题讲透,又要把办法讲明,把前景讲清,这样才能真实可信,才能说服人,才能教育人,才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活”。即安全生产宣传开展的方式要活。当前,在干部职工中掀起的安全学习不能仅限于学习读小报,大会做报告。当然,这也是安全宣传的重要形式,但决不是唯一的形式。除过去行之有效的诸如有奖征文、演讲会、对话、双向交流、自我教育等形式要坚持以外,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工具进行双向引导,用足各种文化、宣传手段,通过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达到安全宣传的目的。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近”。就是要贴近本部门、本职工作岗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业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要照搬照抄别的单位不切合实际的经验和做法,把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陷于被动之中。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分”。就是要针对不同阶层,分层次的进行教育工作。不能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一锅煮”。如在教育内容上,就可以向职工多讲一些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内容,注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对安全管理人员就可以适当的多讲一些问题和看法,多讲一些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让他们都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这样才能让每个层次的人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新”。也就是说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作方式要新、观念要新、内容要新。要善于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安全生产工作遇见的新矛盾、新问题、新情况,建立一整套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安全运行机制,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常”。安全生产工作要常抓常新,在任何时候都不放松。只有在思想上常备不懈,在行动上才能高度自觉。抓安全工作就是要在形式好时不盲目乐观,警钟常鸣;问题多时不气馁,善于在被动的情况下,稳住局势,时刻在头脑中绷紧安全这根弦。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只要我们坚持以上几项原则,在全局深入、扎实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理念,提高综合素质,我们就能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实现全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2018版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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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duhaibo0001

2018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版标准解读1主要内容一、修订背景与主要差异二、标准解读三、相关法律法规四、案例分析2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2018年化工事故统计公布2018年,全国共发生化工事故176起、死亡223人,同比减少43起、43人,分别下降19.6%和16.2%。其中较大事故11起、46人,同比减少4起、11人,分别下降26.7%和19.3%;重大事故2起、43人,同比起数持平、人数增加23人,上升115%;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同比持平。3事故发生的规律?其根源?1、季节季节?夏季?冬季?2、环节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试生产?3、三违?无工作标准?4、部位:储罐顶部存在可燃气体5、GB64416、企业规模:中小型7、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4事故易发环节1)检维修及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多发2)设备设施管理环节事故多发3)工艺变更管理存在问题导致事故多发4)建设项目试生产、开停车环节5)装卸作业环节事故多发6)外来施工单位管理环节事故多发5山东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球罐区自动化控制设施不完善,仅具备远传显示功能,不能实现自动化控制;紧急切断阀因工厂停仪表风改为手动,失去安全功效。盛华化工“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违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

5.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原发布者:TJEHS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未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公司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DBJ04/T28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

(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砼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4)

6.危险源辨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主要是对危险源的识别,对其性质加以判断,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进行提前进行预防,以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和贮存区两种重大危险源。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本身是一种“根源”,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主体对象,或可能诱发主体对象导致伤害或疾病的状态。例如:装乙炔的气瓶发生了破裂。危险源是乙炔,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根源;事故隐患是乙炔瓶破裂,导致事故的“状态”。

扩展资料:

工业生产作业过程的危险源一般分为七类:

(一) 化学品类: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二) 辐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装置等;

(三) 生物类:动物、植物、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等危害个体或群体生存的生物因子;

(四) 特种设备类: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五) 电气类:高电压或高电流、高速运动、高温作业、高空作业等非常态、静态、稳态装置或作业;

(六) 土木工程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等;

(七) 交通运输类: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

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

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

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工作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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