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工信厅节能处相关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6日讯:
1.有关工厂的环保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2.国家发布的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什么
通用法律法规及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4 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5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6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7 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
8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
9 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
10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
11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
12 节能中长期规划
13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14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
15 “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16 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3.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建筑节能做出了规定,要求建筑物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
2000年建设部发布了第76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国家建设部出台了一些列建筑节能方面的标准,其中主要有: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节能法律法规条文文件
近年来我国政府发布的重要节能法规和文件
1、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第30号文);
2、2004年11月国务院发《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3、2006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4、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5、2007年03月19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6、2007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7、2007年10月28日公布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8、2008年1月《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财建[2007]1027号)
9、2008年8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160号)
5.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总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4.《关于印发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发改[2006] 364号) 5.《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清洁生产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07] 156号 6.《关于发布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发改 [2007] 1379 号 7.《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05] 412号 8.《关于印发<北京市清洁生产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发改 [2007] 1760号 9.《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三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名单的通告》京发改 [2007] 791号。
6.国家发布的有关公共机构节能的法律有哪些
通用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知国节约能源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4 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5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6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7 关于建立GDP能耗道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8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9 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10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11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12 节能中长期规划13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内14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容批复15 “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16 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7.怎样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
加快修订完善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制修订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能源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条例、重点节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 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
开展节能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制修订环保产品、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评估、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等相关标准。 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鼓励制定节能减排团体标准。
(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管局、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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