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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

时间:2021-05-06 13:30
本文关于项目决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6日讯:

1.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所谓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就是合法的依靠和根据,是前提,必要条件,是基础,如果依据不对,其他无从谈起。

《工程价款暂行办法》就结算依据在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中第十一条进行了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包、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包、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2.工程决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主要有: (1)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3)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及说明,其中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图、安装工程施工图 及相应竣工图纸。

(4)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5)设备安装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6)设备购置费用竣工结算文件。 (7)工器具和生产用具购置费用结算文件。

(8)其他工程和费用的结算文件。 (9)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文件。

(10)施工中发生的各种记录、验收资料、会议记要等其他资料。

3.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4.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是什么

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主要有: (1)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3)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及说明,其中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图、安装工程施工图 及相应竣工图纸。

(4)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5)设备安装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6)设备购置费用竣工结算文件。 (7)工器具和生产用具购置费用结算文件。

(8)其他工程和费用的结算文件。 (9)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文件。

(10)施工中发生的各种记录、验收资料、会议记要等其他资料。

5.现行的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法律法规是哪部

1、我国目前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的法律为1991年的一个试行办法。另外还要看你的基本建设是何种类型,水利、电力、交通、铁路等部门都有各自的基建决算办法。具体如下:

1)、审计署、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下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审基发430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3)、电力工业部关于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1995年7月25日 电经〔1995〕459号)

4)、交通部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财发〔2000〕207号)

5)、化工部关于编制化工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的补充规定(试行)(1983年7月6日以(83)化财字第718号文发布)

2、关于陕西省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立法,但是可以参考陕西省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性质为行政规章,效力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下。

《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6.项目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有哪些

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所承包的工程全部完工交工之后,与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

结算方式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7.工程拦标价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08清单规范对此有明确要求,不过各省市地区会做各自相应的修改。比如福建省:(福建省叫控制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新规范)。为贯彻实施新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商省财政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应当明确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得有暂定品牌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即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确定。

三、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有关综合单价调整的条款,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文)的规定,即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30%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或工程量减少后剩余部分可以重新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主要材料采用甲供方式的,总承包服务费按甲供材料金额的0.5-1%另行增加计算。

五、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可能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包干范围,未约定的按新规范执行。

七、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结算审核单位。

8.工程预算编制的依据是什么啊

工程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综合概、预算书;建设项目总概、预算书。

整个建设工程有多少工程项目,就应编到多少工程项目的综合概、预算书。

工程项目综合概、预算书包括的内容有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是根据各单位工程概、预算书及其他工程和费用概算书汇编而成。如果一个建设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则汇编时,与这个单项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和费用,即可有直接汇入工程项目综合概、预算书。

建设项目总概、预算书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工厂或学校等)从筹建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全部建设费用的文件。

建设项目总概、预算书是由各生产车间独立公用事业及独立建筑物的综合概、预算书,以及其它工程费用概、预算书汇编组成的。

扩展资料

工程有两种制定预算的基本方法:

(1)定期预算:在这一预算中,为下一财政年度制订一个随时期推移而改动最少的计划。一般来说,每年度的预期总费用是按月、按要素成本的活动优势分摊在全年中的。

这样月“工资”作为预期成本的1/12简单分摊在各个月份上,而销售的季节性波动,要求多一点关注营销和生产成本以及在波动的过程中成本的变化。

(2)连续(滚动)预算:在这一预算中,准备一个试验性的年度计划,其中第一个季度按月份详细准备,二、三季度的计划准备相对较为简略,而第四季度的计划只有一个大概轮廓。

每月(或者也许是每季度)该预算都要通过增添下个月(或季度)所要求的详细情况来加以修订,并且加上一个新的月份(季度),以这种方式使计划向前延伸至一年,这种编制预算的程序图顺应环境的变化和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是非常理想的。

因为它迫使管理人员不论处在当前财政年度的哪一阶段,都要不断为新的一年考虑具体的条件。 这些公司可以对计划期间作出相对精确的预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预算

9.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有和不同

二者的区别: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 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是: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投资估算书

(2)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或修正概算书

(3)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书

(4)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5)招投标的标底、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记录如索赔报告与记录、停工报告等。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记录

(8)历年基建资料、历年财务决算与文件

(9)设备、材料调价文件调价记录

(10)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文件等。

项目决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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