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人力资源许可证参考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是什么呢,很多人虽然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这个职业,可是对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并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三才对人力资源管理概念的介绍吧,看看究竟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吧。
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三才
告诉我们,宏观意义上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政府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过程。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是微观的,即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企业内部对人的管理。
长期以来,人力资源管理一直试图解决人事管理、人际关系和工业关系所未能解决的一个问题,即组织应该如何来管理人以使组织的绩效和个人的满意度达到最大化。人作为组织中一个有价值的资源.这种观点已经被许多从事人事管理、人际关系和工业关系研究的学者所接受。但是.学者们都从各自研究的领域解释人力资派管理,结果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反而变得模枷不清,难以形成一个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定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呢?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为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组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理论,通过不断地获得人力资源,对所获得的人力资源进行整合、调控及开发,并给予他们报偿从而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源。
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之后,想必我们对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有了一个全面而科学的认识了吧。如果我们有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想法,建议我们选择一家正规的人力资源师培训机构去参加正规的培训与学习,才是顺利拿证的保障。
2.人力资源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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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易艳青
1集体劳动合同的含义: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1)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2)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2集体劳动合同的原则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区别与民商事法)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3集体劳动合同的形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4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5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5.1确定集体合同协商代表:企业代表,职工方代表,
5.2拟定集体合同草案:签订集体合同前,工会或职工代表,收集职工和企业有关部门的意见,单独或与企业共同拟定
5.3平等协商: 平等磋商,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行时中止协商5.7
3.人力资源涉及我国的哪些法律
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006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就《草案》征求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在回答记者问题时谈到在法律上将坚持对广大劳动者保护的劳动标准,标准绝不会在法律层次上降低。
这部《草案》中明确涉及到人力资源外包的条款共有五条,其中不难看到,五条条款有四条是关于劳动力派遣的立法,一条是关于外国企业/社团/组织在华代表机构雇佣中方员工的规定。国家的法律制度对任何行业的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它可以催生一个新的行业和繁荣一个行业,同时也可以迅速灭掉一个行业。
仔细研究草案相关条款,对今后准确把握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 《草案》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力派遣单位每派遣一员劳动者要在劳动部门指定帐户存入不少于5000元的备用金;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协商分担,约定不明的,劳动过程对劳动者的保护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
我们先看一组2005年劳动力派遣行业服务收费的数据:50-300元/人?月的服务收费占据到行业的95%以上,300元以上/人?月的服务收费不足行业的5%,其中100元至150元之间的服务收费比例又占到行业的65%左右(数据来源于米思奇顾问机构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8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收费的调研)。假设劳动力派遣单位每派出一名员工平均每月可以收到150元的服务费,那么也就是说劳动力派遣单位要将这名劳动者外派33个月才能回收到为派遣这名劳动者存出去的5000元保证金;假设深圳一家注册50万元的劳动力派遣单位共有100名劳动力外派,那么就需要在政府指定帐户存入50万元资金,而每月可以为公司收入一万五千元,其中我们还没有减去劳动力派遣单位经营成本一万元左右(人工约4000元,办公约1000元,房屋租赁约5000元),最后这家公司每月以50万元的资本换来5000元左右的赢利;如果再摊上外派劳动者出个什么工伤和意外,笔者可以肯定,只要是合法运做的公司一年计算下来只会赔钱,赢利的机率很小。
《草案》一旦通过,将对全国劳动力派遣行业会是一个极大的冲击,不仅众多的中小型劳动力派遣服务机构数量会迅速减少,而且盛行使用劳动力派遣方式的加工制造业(电子、食品、印刷等)、交通运输业(火车和飞机乘务员)、餐饮零售业(连锁快餐服务员、超级百货收银员等)、市场促销(手机、电器、房地产、快速消费品等)也因为服务费用少风险高而不受劳动力派遣机构喜欢从而被抛弃。 《草案》第四十条规定了: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
4.人力资源许可证怎么办理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受理条件:
1、经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
4、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受理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公章;3、法人身份证;4、独立房产证;5、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凭证;6、总体消防;7、办公室照片;8、安全生产台账。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1、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6、银行开户;7、税务局核税;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扩展资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一)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2.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3.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5.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6.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7.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8.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9.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10.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1.超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2.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做出虚假承诺;3.介绍从事法律禁止的职业;4.为非法的招聘单位推荐人才;5.擅自发布或者泄露人才个人信息和资料;6.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租赁经营;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三)在年审中凡是没有达到原许可审批时的设定条件的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评为不合格,但可视实际情况允许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达到原设定条件者,复评为合格。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或未开展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为年审不合格,依法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五)对通过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记录加盖年审合格的公章;没有通过年审的,督促其整改后再予以重新年审,再次年审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注销。
注销许可证的情形请参见上述第4、5条。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行业:1、从事人力行业的人力中介公司;2、猎头服务公司;3、网上招聘;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材料: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5、从业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劳务培训或职业培训”等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提供专兼职教师资料、教室或相应教学设施证明、已开展的培训项目总结及拟开展的培训项目计划;7、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或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劳务派遣许可证》。
并提供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间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以抽查方式检查;8、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网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网络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还需提供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资料;9、对获准经营“人才测评”业务的,需提供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的测评设备证明、专职测评人员资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是不予通过:1、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2、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3、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的;4、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5、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6、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7、成立后超过6 个月未开业或自行歇业连续6 个月以上的。
如果在没有进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之前,出现以上情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及时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进行年检。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资社保部--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办事指南。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哪些行为的,可以吊销《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一)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
3.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5.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6.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7.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8.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9.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10.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审为不合格:
1.超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2.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做出虚假承诺;
3.介绍从事法律禁止的职业;
4.为非法的招聘单位推荐人才;
5.擅自发布或者泄露人才个人信息和资料;
6.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租赁经营;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在年审中凡是没有达到原许可审批时的设定条件的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评为不合格,但可视实际情况允许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达到原设定条件者,复评为合格。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或未开展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为年审不合格,依法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对通过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记录加盖年审合格的公章;没有通过年审的,督促其整改后再予以重新年审,再次年审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注销。
注销许可证的情形请参见上述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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