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培训 > 正文

店外经营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7 16:30
本文关于店外经营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什么属于店外经营

1、有门面的话,经营地址仅限于门面内。

2、占用地为公用场所(如马路,人行道等)的归城管管理。

3、占用地为非公用场所的需咨询当地的管理部门(工商,城管)看当地的规定是允许多少的。

4、遇上级检查时,估计哪都不让往外面放。

扩展资料

店面营销的策略有以下:

1、堆头陈列竞赛

零售业容易受经济、政治等因素影响,如果经济发展缓慢,便会导致消费市场低迷,消费者购买意愿普遍放缓,因此生产商除了举办推广活动来刺激消费外,还可通过与零售商合作举行售点商品展售的陈列比赛以助长声势,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

2、压仓式奖励

零售业每年不可避免要遭遇淡季,届时销售量大幅下降,上架货少,陈列面小,进场费却攀升,这时厂家除了做好宣传、搞好促销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如何最大程度地提高零售商积极性,加大进货量,扩大陈列量,增加上柜率,放大销售量。

3、售点培训支持

厂家可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情感策略,给零售商提供专业性指导,包括设计零售商培训计划、零售终端工作制度、市场政策信息传递系统、意见处理反馈机制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店面营销

2.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趋势下,商业特许经营持续高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于特许人来说,商业特许经营具有不受资金限制,可以低成本地迅速扩张规模,塑造品牌等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商业特许经营扩大规模,促进发展。但商业特许经营具备众多优势的同时,也面临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下面主要从信息披露方面分析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特许人未进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

信息披露是特许人的法定义务。由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信息地位不对等,特许人真实、全面披露有关商业特许经营的信息,对保障被特许人的知情权,防止欺诈,维护双方交易安全公平尤为重要。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之日前30日以书面形式对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

特许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行政法律责任: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2、民事法律责任:被特许人可以解除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3、刑事法律责任:以商业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许人信息披露不适当的法律风险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否则,特许人将面临行政罚款、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

三、特许人未保存信息披露证据的法律风险

特许人对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有举证责任,因此,若特许人只是口头披露,或者进行了书面披露但没有保存相关证据,特许人无法举证证明已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不得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特许人信息披露中泄露商业秘密的法律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特许人应当披露的诸多信息中,很大部分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很可能给特许人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若特许人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进行信息披露,将承担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风险。若特许人在信息披露中商业秘密保护不力,将严重影响特许体系的健康发展,给特许人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特许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信息披露是特许人的法定义务,特许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并做好信息披露与保护商业秘密之间的平衡,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完善商业特许经营体系,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3.创城,店外经营,流动摊贩,违反了,那一条例

1、违反了地方性《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摊贩管理条例》(或实施条例)

地方性《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摊贩管理条例》是一部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地区实际而制定的条例。

2、商贩们在给人民带来生活上的丰富和便捷同时,也给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种种问题和影响。城市化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具有客观规律的现象,是一个变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为现代先进的城市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而流动摊贩则成了其中影响城市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影响一,对于城市的建设方面,流动摊贩成了影响市容市貌的重要因素之一。摊贩车到处无序乱摆乱放,影响城市街区的美观,也破坏了城市干净整洁的美好形象。

影响二,流动摊贩带来了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严重的交通问题。有流动摊贩的地方,往往会引起人群聚集,一些本就狭窄的街道变得更加不便通行,本来宽敞的道路变得拥堵、狭窄,容易引起一些意外事故。

影响三,流动摊贩在城市里生存,同样带来了更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人们在购买了这些小摊小贩在街头贩卖的东西后,会将垃圾随手丢弃在路边,一次性废弃餐具充斥在街道的各个角落,很多甚至投入了花坛、观景水池之中。清洁工人工作负荷加重,环境污染更是日益严重。

影响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带来了城市人口管理上的不便。来城市里谋生的人们,租住在破旧简陋的棚户或筒子楼里,生活和卫生条件都很差,每天和城市的本地居民争夺各种资源,其子女的学习和教育问题也很难得到解决。流动人口到处流窜,其中甚至夹杂着不少不法分子,乘机捣乱,让政府很难规范和管理。

第五个带来的问题,也是流动摊贩自身带来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健康问题。因流动摊贩自身本来就缺乏规范和约束,所以,他们的商品和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问题也很难得到有效保障。给居民,尤其是给孩子们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还有一些潜在的问题,这些都是城市里特有的问题。这些问题亦进一步的加剧了流动商贩和国家执法人员以及正规商业店铺之间的矛盾。

3、流动摊贩,这种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一直广泛存在和发展并沿袭至今的活动,尽管曾被取缔、被杜绝过,但如今依然普遍存在。这一结果,足可以充分证明其存在的价值及其合理性。弗雷德里克森在书中曾经写道,“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力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流动摊贩就是这样一种应该合理存在并予以扶持的弱势群体。中国现今社会是管理和服务并重的两型社会,所以,光管不为其存在服务,或者光任期自由散漫发展而不进行管理,都将让其置于一种无秩序的混乱境地。只有一手放,为其合理合法的存在服务;一手抓,让其存在置于约束和秩序之中,张弛有度,管理适中,才能给流动商贩这个行业一个美好而光明的未来。

4.实体店换货法律规定

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店外经营的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