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开户许可证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开户许可证上的核准号有何规定
1,开户许可证上的核准号:J代表基本户,L代表临时户,Z代表专用户。
2,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申报条件:
一、银行结算账户bai是指银行为存du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zhi
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
四、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扩展资料:
概念和重要性:
ICP许可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dao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国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办理ICP许可证的重要性
经营性网站专必须办理ICP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办理ICP许可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属各类经营性网站,如电商网站、团购网站、游戏网站、新闻信息网站等等都必须办理ICP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许可证
2.银行开户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
(2)自愿选择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基本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3.开户许可证 造假是犯罪吗
一、严格意义上讲是属于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根据工商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经营许可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以行政拘留。
1、如果开户许可证是人民银行下发的,鉴于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因此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2、如果开户许可证是商业银行下发的,《刑法》目前没有相应的罪名对用photoshop造假证的行为予以惩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3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
(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
(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加重处罚事由 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变造多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4.基本账户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建立新型银企关系的前提,做好支付清算工作的基础,加强信贷、结算监督和现金管理的重要措施。自去年全国银行结算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根据会议精神的要求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清理规范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在不少地区,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还未建立,其他账户也未按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管理。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特通知如下:一、严格区分各类账户的性质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划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各地应严格按照以上各类账户的性质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户条件进行账户的清理,办理账户的开立。二、建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原则和规定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原则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有较固定的存贷款或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二)取得借款量较大的银行;?(三)银企性质接近,有利于对口服务;?(四)银企距离较近,方便办理业务。
对企事业单位选择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金融机构不得违反以下规定,为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信用社不得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二)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性公司,以及银行所属的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卡部,不得为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违反规定开立其他各类账户。三、积极推进基本存款账户的清理工作建立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行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做好对企事业单位和各商业银行建立基本存款账户重要意义、原则、方法的宣传,使其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基本存款账户的清理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选择建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原则和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规定的时间,向其选择的银行提出建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申请,经该银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行;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在清理规范基本存款账户时,对企事业单位未选择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银行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协调和裁定:(一)未在银行取得借款的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通知二、(三)(四)的原则确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二)企事业单位在一家银行取得借款时,应在其借款银行确定基本存款账户;?(三)企事业单位在多家银行取得借款的,应在借款余额最大的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借款余额为1995年1月1日至清理时止的借款平均余额。
各行要加快账户清理步伐和进度,将所在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在一家银行的营业机构建立起来。尚未开展账户清理工作的地区,要立即行动,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开展清理,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正在清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尽早将本地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建立起来;已经清理的地区,人民银行要及时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清理质量,防止走过场。
今年下半年,人民银行各分行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地市以上城市大中型企业的账户清理工作,在年底之前,要保证完成所在地区大中型企业建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任务。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对辖内建立基本存款账户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要就检查验收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账户清理工作比较快的地区,要在1995年10月底之前将书面总结报送总行;账户清理工作较慢的地区,要在1996年1月15日前书面报送总行。总行在各地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将进行重点复查。
对清理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账户的管理在基本存款账户建立之后,为防止其他存款账户变相作为基本存款账户使用,巩固账户清理的成果,要加强对各类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在基本完成建立基本存款账户和核发了开户许可证的地区,人民银行要发出公告,规定自确定的日期起,凡未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其账户一律不得作为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要实行年检制度。
人民银行各级行和商业银行每年都要对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建立和其他各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此外,人民银行各级行还要经常对其他存款账户的使用进行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与以纠正,严格处罚。为便于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建立的检查和管理,各银行对在本行开。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是什么东西
银行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账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
一、申办基本账户条件人
1、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3、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4、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社会团体
6、外地常设机构、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
7、法律服务所
8、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组织
二、申办基本账户材料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批文及复印件
3、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5、社会团体登记证及复印件
6、民营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复印件
7、法律服务执业证书
8、宗教活动许可证
扩展资料:
基本账户相关注意事项
1、存款人撤销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
2、存款人销户时,应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如需撤销存款帐户,必须向开户行交回开户许可证正本由开户行于7日内报送人民银行进行撤销
4、开户银行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起30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5、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银行开户许可证
6.什么叫银行开户许可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定义:
银行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帐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条件: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1、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3、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4、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社会团体;
6、外地常设机构、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
7、法律服务所;
8、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组织。
7.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实行什么原则
1、一个企业只能开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个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产,不能重复开基本存款账户。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变更或撤销其他三类账户,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相关的手续,
并在基本存款账产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
2、单位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规定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如果单位的名称过长,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但必须与预留银行的印章一致,并与银行在管理协议上明确约定。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
扩展资料:
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单位的主办账户,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日常现金的支取,必须通过该账户办理。
单位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办理开户手续,并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由银行在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单位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这类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不同的专用存款账户有具体的规定:如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又如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因此,各类专用存款账户在使用时要对应相关的规定。
4、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单位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这类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
临时存款账户是基于临时需要开设的,因此此类账户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8.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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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账户、保证金账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第五条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
第六条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七条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第八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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