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海外理财投资存在的问题,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0日讯:
1.我国境外投资存在哪些问题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投资决策风险企业因缺乏对海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的有效风险评估,致使海外投资存在一定盲目性,从而可能出现风险。
从企业角度看,主要是融资风险和投资决策风险,具体有以下五种:
1.企业境外融资风险
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究其原因表现为:
一是境外投资企业日常运作中融资渠道主要是当地银行融资、全球授信,应收贴现3种途径,相对於国内融资渠道来说,企业境外投资融资渠道较为狭窄;
二是企业对国际融资环境的研究和重视不足,对国际融资环境还不熟悉,利用国际融资的能力不强;
三是我国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比如不完善的国内金融市场无法形成为海外企业输血的融资机制,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融资支持以及便利化服务体系等。
2.投资决策风险
决策的失误是企业最大的失误。在境外投资活动中,决策的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目标能否实现。我国境外投资决策风险主要表现在:
(1)决策盲目,没有建立必要的决策风险分析和控制程序。决策程式通常是根据确定的目标,制定多个备选方案,然后评估各个方案的风险和收益,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选定决策方案,否则很难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2)决策实施过程失控,缺乏事中的监督和控制程序。许多境外投资企业没有建立相配套的事中监督和控制程序,不能保证决策按照预先的计划和方案正确实施,在决策环境和企业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没有及时的补救措施,致使投资风险进一步恶化。
3.政府监管及服务风险
从管理角度看,由於我国境外投资存在如多头管理、审批手续繁杂、政府管理制度滞后、境外投资的总体战略规划不清晰等问题,使得企业面临著难“走出去”和盲目“走出去”的风险从监督角度看,政府监督弱化使得境外投资面临国有资产流失。银行信贷控制不力,缺乏事前监督机制等风险;
从政府服务角度看,由於我国政府对海外投资的巨集观调控基本上就是一个项目审批制度,对投资后的监管。跟踪、统计。分析等管理服务功能薄弱,缺乏对海外中资企业的指导。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因此使很多境外投资企业面临著因对投资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外汇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瞭解不够充分,对其变化瞭解不够及时.从而造成投资决策时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风险。
4.境外投资保护风险
企业到境外投资除了面临国内投资遇到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之外,还面临著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如果一个国家缺乏境外投资保护制度,那麽境外投资企业除了要承担商业性风险外,还要承担政治风险。一方面由於我国对境外投资缺乏整体战略和行业指导,使得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由於没有合理的投资保护协定,也使得企业因东道国政治风险遭受的境外投资损失得不到补偿,从而增加了企业境外投资的安全隐忧。
5.投资环境风险
这是因投资所在国环境变化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它包括政治风险,如国家政局不稳定,政权更迭频繁等给境外企业带来的风险,它是海外投资最大、最不可预期的风险,是经营者不能控制的风险;经济风险如汇率风险,合作对象企业的信用风险、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风险等;法律风险如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标准壁垒的风险等,它是由於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於企业自身及有关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形成的风险;自然风险如地震、海啸、洪水、冻灾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带来的风险。
对于其中的系统性风险,要做到:
1、做好对投资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的评估,注意借助大型国际投资咨询公司的专业力量
2、改变投资方式,实行海外企业本地化战略,加强对投资所在国的公关策略
3、通过保险手段减少系统风险产生的损失
对于其中的经营风险,要注意:
1、境外投资要着眼于增强投资主体的核心能力
2、实行内部诊断制度,完善境外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结构
3、在加强境外企业管理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灵活性
参考资料:/zh-tw/%E5%A2%83%E5%A4%96%E6%8A%95%E8%B5%84%E9%A3%8E%E9%99%A9
2.境外投资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是对将要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对外商的投资政策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产业竞争力等进行深入的了解。
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一般国家对大规模的并购都有警惕的心理,主要是利用反垄断方面的立法对并购加以限制;而对外资投资建厂则采取欢迎的态度,甚至有优惠的政策。例如美国对境外投资建立中小企业就有鼓励政策。
美国对少数族裔商业也有扶植,美国少数族裔有西裔、非裔、亚裔等,因此华商小企业就有双重优惠,若为妇女企业则能有三重优惠。 是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境外不同产业应选取中国有优势而对方相对薄弱或地方欢迎投资的产业。如东盟和一些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前苏联和东欧的部分国家在需要投资量较大的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森林和渔业等领域的开始力量比较薄弱,中国企业容易进入,如果对该国(地区)能给予合理的回报,他们对中国企业去投资与他们共同开发资源一般是持欢迎态度的。
3.境外投资的对策建议
虽然近几年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发展很快,但从数量上看,占世界对外投资的比例还很小,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流量和存量的比例还在1%以下,与中国的经济大国地位不相称。
为了促进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并获得好的效益,需要境外投资企业和政府在以下一些方面做出努力。 1、是对将要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对外商的投资政策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产业竞争力等进行深入的了解。
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一般国家对大规模的并购都有警惕的心理,主要是利用反垄断方面的立法对并购加以限制;而对外资投资建厂则采取欢迎的态度,甚至有优惠的政策。例如美国对境外投资建立中小企业就有鼓励政策。
美国对少数族裔商业也有扶植,美国少数族裔有西裔、非裔、亚裔等,因此华商小企业就有双重优惠,若为妇女企业则能有三重优惠。2、是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境外不同产业应选取中国有优势而对方相对薄弱或地方欢迎投资的产业。如东盟和一些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前苏联和东欧的部分国家在需要投资量较大的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森林和渔业等领域的开始力量比较薄弱,中国企业容易进入,如果对该国(地区)能给予合理的回报,他们对中国企业去投资与他们共同开发资源一般是持欢迎态度的。
中国在家电、机械、纺织、轻工、电子通信等行业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都具有比较优势,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装配,一般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发达国家在信息、电子、生物工程等朝阳产业方面具有优势,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或合资建立和收购产研结合的企业,利用当地的技术和专业人员共同开发和制造高科技产品,对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国家对这些行业的外国投资一般没有限制,关键是中国企业要有资金实力。
发达国家对容纳就业较多的中小企业一般是鼓励发展的,中国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建立生产当地进口较多的轻工、服装、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的中小企业,遇到的阻力也较小。3、是要确定首先进入的主导产品。
到境外投资选择的产品一般应该在国内已具有竞争力,名列省市或全国同行业前茅。而且产品已有向该国和地区出口的基础。
实践也反复证明了核心能力对企业走出去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4、是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中国企业境外独资建厂或收购百分百股份,遇到的困难很大,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而合资和收购部分股份(包括控股)则比较容易一些。
如果采用合资方式建厂,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并精心选择好合作伙伴。如果不做好可行性论证,就很容易掉入合资陷阱。
收购部分股份或选取好的合作伙伴共同并购可以帮助中国的收购企业弥补整合能力方面的差距。在过渡期内,与被收购方的管理层合作,仍保持企业运营,使被收购方的资产逐步从运作中剥离,有助于收购方平稳接管有关业务,最终获得控制权。
部分收购时要搞好与被收购方的合作,可以订立一些额外条款保证联合资产如销售渠道的使用以及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资产的合理分配。合作伙伴形式能够建立一个双赢的交易,如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部门就属于这种情况。
5、是选择熟悉国际金融、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有能力的专业人士,作为自己的委托机构和相关业务的代理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金融、法律、财会体系,由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人员的局限性和各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差异,中国企业(包括一些特大型企业)一般还不可能拥有熟悉投资目标国家或地区各种有关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借用外力都有一些专业的机构和人才可供企业选用,关键是在委托之前要对被委托机构和代理人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才能避免出现用人(机构)不当或上当受骗的后果。
同时企业也要注意自己人才的培养,因为依靠他人总不如自己人方便,而且成本往往较高。6、是注意投资地点的选择。
企业以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投资还会碰到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地域选择问题,地点的选择同样要依据企业自身核心业务发展对外部资源和市场利用的需要。如果走出去主要旨在利用外部资源,是看哪儿获得所需资源成本最低最方便。
如果是利用外部市场,就需要看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哪儿最有市场及进入市场成本最低。一般应先选择交通便利、通信发达、信息灵通、商机较多、生活方便的大城市。
7、是要注意吸取经验和教训。无论是已在境外投资或准备到境外投资的企业都应该认真研究先行者的经验和教训。
8、是应有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到外国(地区)投资,其经营要受到该国各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除了要在投资前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外,还要预先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防范风险的方法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办法是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一般的做法是:投资者向保险机构提出保险申请,保险机构经调查认可后接受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单。
投资者有义务不断报告其投资的变更状况、损失发生状况及每年定期支付费用。当风险发生并给投资者造成经。
4.中国p2p理财公司布局海外面临哪些问题
海外地区在金融环境、金融体制、人文环境、法律体系、政府管理等方面都与国内完全不同,P2P行业想要布局海外,还得先克服困难。
中国的P2P行业虽然看起来势不可挡,但却存在诸多不足,其中由于监管缺失所造成的市场无序是最为人所诟病之处。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P2P平台数量达3769家,其中问题平台约1157家,占比超过30%。
由此可见监管缺失对于P2P行业良性发展的制约。同时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政策不明亮、界限不清晰,不少P2P平台长期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诸如资金池、拆标、信息壁垒等的存在更是导致了风险事件的多发。
在这种市场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多数P2P平台,不仅不具备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更缺乏经营金融的严谨性,严重扼制了自身及行业的进步。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美等国P2P市场所实行的严密监管模式。
尤其以美国为甚,美国针对P2P行业的立法及监管堪称全球严密的监管模式。
5.境外投资的对策建议
虽然近几年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发展很快,但从数量上看,占世界对外投资的比例还很小,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流量和存量的比例还在1%以下,与中国的经济大国地位不相称。
为了促进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并获得好的效益,需要境外投资企业和政府在以下一些方面做出努力。 1、是对将要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对外商的投资政策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产业竞争力等进行深入的了解。
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一般国家对大规模的并购都有警惕的心理,主要是利用反垄断方面的立法对并购加以限制;而对外资投资建厂则采取欢迎的态度,甚至有优惠的政策。例如美国对境外投资建立中小企业就有鼓励政策。
美国对少数族裔商业也有扶植,美国少数族裔有西裔、非裔、亚裔等,因此华商小企业就有双重优惠,若为妇女企业则能有三重优惠。2、是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境外不同产业应选取中国有优势而对方相对薄弱或地方欢迎投资的产业。如东盟和一些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前苏联和东欧的部分国家在需要投资量较大的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森林和渔业等领域的开始力量比较薄弱,中国企业容易进入,如果对该国(地区)能给予合理的回报,他们对中国企业去投资与他们共同开发资源一般是持欢迎态度的。
中国在家电、机械、纺织、轻工、电子通信等行业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都具有比较优势,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装配,一般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发达国家在信息、电子、生物工程等朝阳产业方面具有优势,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或合资建立和收购产研结合的企业,利用当地的技术和专业人员共同开发和制造高科技产品,对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国家对这些行业的外国投资一般没有限制,关键是中国企业要有资金实力。
发达国家对容纳就业较多的中小企业一般是鼓励发展的,中国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建立生产当地进口较多的轻工、服装、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的中小企业,遇到的阻力也较小。3、是要确定首先进入的主导产品。
到境外投资选择的产品一般应该在国内已具有竞争力,名列省市或全国同行业前茅。而且产品已有向该国和地区出口的基础。
实践也反复证明了核心能力对企业走出去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4、是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中国企业境外独资建厂或收购百分百股份,遇到的困难很大,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而合资和收购部分股份(包括控股)则比较容易一些。
如果采用合资方式建厂,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并精心选择好合作伙伴。如果不做好可行性论证,就很容易掉入合资陷阱。
收购部分股份或选取好的合作伙伴共同并购可以帮助中国的收购企业弥补整合能力方面的差距。在过渡期内,与被收购方的管理层合作,仍保持企业运营,使被收购方的资产逐步从运作中剥离,有助于收购方平稳接管有关业务,最终获得控制权。
部分收购时要搞好与被收购方的合作,可以订立一些额外条款保证联合资产如销售渠道的使用以及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资产的合理分配。合作伙伴形式能够建立一个双赢的交易,如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部门就属于这种情况。
5、是选择熟悉国际金融、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有能力的专业人士,作为自己的委托机构和相关业务的代理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金融、法律、财会体系,由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人员的局限性和各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差异,中国企业(包括一些特大型企业)一般还不可能拥有熟悉投资目标国家或地区各种有关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借用外力都有一些专业的机构和人才可供企业选用,关键是在委托之前要对被委托机构和代理人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才能避免出现用人(机构)不当或上当受骗的后果。
同时企业也要注意自己人才的培养,因为依靠他人总不如自己人方便,而且成本往往较高。6、是注意投资地点的选择。
企业以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投资还会碰到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地域选择问题,地点的选择同样要依据企业自身核心业务发展对外部资源和市场利用的需要。如果走出去主要旨在利用外部资源,是看哪儿获得所需资源成本最低最方便。
如果是利用外部市场,就需要看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哪儿最有市场及进入市场成本最低。一般应先选择交通便利、通信发达、信息灵通、商机较多、生活方便的大城市。
7、是要注意吸取经验和教训。无论是已在境外投资或准备到境外投资的企业都应该认真研究先行者的经验和教训。
8、是应有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到外国(地区)投资,其经营要受到该国各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除了要在投资前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外,还要预先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防范风险的方法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办法是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一般的做法是:投资者向保险机构提出保险申请,保险机构经调查认可后接受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单。
投资者有义务不断报告其投资的变更状况、损失发生状况及每年定期支付费用。当风险发生并给投资者造成经。
6.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已初步展开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但我国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予以法律上的确认,使得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有待调整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德国模式”三种类型:“美国模式”是双边主义模式,它以美国同资本输入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国内法上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适用的法定前提,融国内法与国际法制度为一体。“日本模式”是单边主义模式,它只根据国内法的规定适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而不以日本同资本输入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法定前提,以国内法制为主。“德国模式”是混合模式,它同时采用双边保证制与单边保证制,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适格东道国可以与德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也可以是其法律秩序适合德国开展投资保险业务的国家。但“德国模式”并非均衡发展模式,而是以双边保证制为主的混合模式。
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指南》中关于承保对象的规定——合格投资项目的条件并未包括投资于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家,可见我国目前采取单边主义模式。因单边投资保险模式不以双边投资协定为法定前提,保险机构实现代位的依据只能是外交保护权,而外交保护的实施长期存在争议,受“用尽当地救济”、“国籍继续”和“卡尔沃主义”等基本条件的限制,不利于投资母国保险机构理赔后代位求偿权的实际有效行使。可见,我国目前采用的单边主义模式有待调整。
(二)承保机构的设置有待完善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承保机构的设置,各国也存有不同模式:日本采用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合一的模式;而德国则采用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相分离的模式。
我国目前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开展,对拟投保项目的审批和承保均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可见,我国现行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置采用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合一的模式。然而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采用这一模式存在较大的弊端:首先,行使审批职能与中国出口信用公司独立法人身份不相符。尽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政府全资的政策性公司,但它毕竟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的经济账户和经济利益要求,并非一个行政主体。其次,不利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国内法层面对海外投资保险进行商业化运作。因此,我国承保机构的设置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投保人范围的界定不科学
1、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指南》中包括了依外国法设立95%以上的股权属我国企业的投保人。笔者认为这一规定过分扩大了合格投保人的范围。虽然这类投保人是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子公司,其资产所有者是我国企业,为了全面保护我国的利益似乎应该对他们进行保护,然而这种做法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采用的单边主义模式不相符,无法实现代位求偿权。在单边模式下的代位权行使以外交保护权为理论依据,而外交保护权的行使又受“国籍连续”规则的限制。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作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合格投资者,将因其不具有我国国籍而导致我国的承保机构无法行使代位权,达不到保护投保的人的目的。
2、《投保指南》将“以中国法设立的由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机构、公民或外国的企业、机构、公民控股的企业”排除在投资保险范围外的做法,实际上不恰当的缩小了合格。.
7.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面临困境有哪些呢
首先,我国民营企业不仅要与国内企业竞争还要同一些发达国家先进企业竞争,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民营企业缺乏资金支持,融资相当困难,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还没有有效的衔接,无形资产在国外抵押受限。
其次,在产品技术日益分散化、复杂化的今天,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需要大量时间和成本投入,且具有很高风险。 企业单纯依靠自己能力已经很难掌握竞争的主动权,迫切需要国家的科技支持。
再次,民营企业“走出去”虽然增长迅速,但并未形成跨国趋势,大多数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全局性的战略理念。 第四,目前,国际贸易保护的方式越来越隐蔽,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打着“环保”的大旗,各类层出不穷的绿色壁垒渐成风潮,今后各国碳贸易摩擦、碳减排配额及其分配问题等都会高度与这种壁垒联系起来,增大了民营企业应对的难度。
全球化整合不仅是民营企业转型的机遇,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契机。国家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全球合作,构筑推进民营企业投资全球化、融资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技术全球化、品牌全球化及人才全球化的国际绿色通道。
应该以产业布局和提升竞争力为切入点,提高民营企业海外布局的效率和效益。 例如,需要提升技术能力可选择发达国家建立研发中心;从节约成本角度考虑,可考虑劳动力成本低,具有一定基础设施配套能力的发展中国家,要结合当地的区位优势和自身的竞争优势,选择更适合的投资目的地,使民营企业在完成自身突围的过程中充当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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