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金融期货都包括哪些内容?,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26日讯:
汇率期货 指数期货 利率期货 都属于金融期货的范畴
衍生性金融商品(Derivatives)泛指由证券或商品为标的物,但其损益曲线与该标的物相关但非完全一致;或不以该标的物作实际交割,却能将损益联结于该标的物;或以实际现货之标的物交割,期限却由参与交易之双方决定等特殊设计而制定合约的金融商品。
衍生性金融商品包含有期货(Futures)、远期契约(Forward)、选择权(option)、交换(swap)以及较复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再衍生(Exotic Derivative)等商品。
衍生性金融商品起源极早。有人认为十二世纪法兰得斯商人(Flemish Trader)作商品之远期交易为期货(Future)之滥觞。
不过,较为众人公认的起源为十六世纪,日本封建诸侯利用稻米进行远期交易,并有契约及法律保障。十七世纪,荷兰郁金香狂热,生产者购买“卖权”保障权益,虽于 1673 年瓦解,却是买入“卖权”的开始。十九世纪,开始有正式的交易所出现,也开展了正式期货契约。
不过均以实物为交易标的,如农畜产品与贵金属等。
1930年,美国开始出现认股权证;1970年,美国国内遭遇“停滞型通货膨胀”(Stagflation),美国联邦准备理事会将货币政策由“利率管制诱导型”转变为“货币供给量管制型”,美元利率随市场供需波动,连带加剧汇率市场之变动,于是发展出平行贷款及相互担保贷款;于此同时,兼具债券与股票期货性质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开始流行于美国。
1971年8月15日,美国尼克森总统下令终止美元与黄金的兑换关系,固定汇率制度遂告瓦解,国际交易的汇兑风险大增;于是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 于1972年成立国际货币市场(IMM),开始交易第一个金融期货契约 - 外汇期货(Currency Futures)
。
随着国际交易日益频繁,金融往来日益密切,因应而生的金融商品契约也越来越多样化,如各式各样的选择权(Option)、交换(Swap)、远期契约(Forward)等;不但丰富了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种类,也使得金融避险工具更加完备。
台湾则于1992年,立法院三读通过“开放国外期货交易法”。
1993年1月,行政院公告第一波“开放国外期货商品种类”,期货交易正式合法化。
下表所列则为国内、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重要阶段、事件:
◎ 国内、外“衍生性金融商品”发展重要阶段、事件
时间
国内、外“衍生性金融商品”发展重要阶段、事件
16 世纪
日本封建诸侯进行稻米远期交易,期货开始有契约及法律保障。
17 世纪
荷兰郁金香狂热,生产者购买“卖权”保障权益。
1848
美国成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
1930
美国开始出现认股权证。
1972
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成立国际货币市场(IMM)开始交易第一个金融期货契约 - 外汇期货(Currency Futures)。
1973
芝加哥交易理事会(CBOT)成立芝加哥选择权交易所(CBOE)提供了标准化的选择权契约。
1975
CME 推出利率期货(Rate Futures),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与费城股票交易所(PHLX)开始进行选择权。
1981
世界银行与 IBM 公司进行“货币交换”(Currency Swaps)。
1982
美国堪萨斯交易所(KCBT)推出世界第一张股价指数期货合约。
1983
伦敦出现“远期利率协定”。
1986
新加坡SIMEX 开始交易日经255指数期货合约,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推出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
1988
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MATIF)推出CAC40种股价指数期货合约。
1990
德国期货交易所(DTB)推出 DAX 股价指数期货合约。
1992。06
CME与路透社(Routers)合作,推出全球化交易系统(GLOBEX)。
1993。01
台湾行政院公告第一波“开放国外期货商品种类”,期货合法化。
1993。07
G-30 针对全球衍生性商品研究提出风险管理报告。
1994。12
英国霸菱银行操作日经指数期货失败,宣布倒闭,旋即被并购。
1995。02
美国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操作利率衍生性商品失败破产。
1995。06
台湾央行放行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
1997。06
台湾证券交易所开始“认购权证”的发行。
1997。07
投机客以NDF攻击泰铢引爆金融风暴。
1998。05
台湾央行禁止国内法人承做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交易。
1998。06
美国商业银行(不包括华尔街的投资银行)于1998第二季所卖出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面额达到28。
2兆美元,为1991年底市场规模的四倍。[6]
1998。07
台湾期交所开放“台湾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期货”买卖。
1998。09
美国避险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以不到六亿美元的现金,从事价值八百亿美元的投资,投资失利;面临倒闭危机,并波及往来银行与投资人。
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主要使用者以机构、法人为主,其主要目的是达成财物调度、投资收益、资产负债之风险管理。但是由于“杠杆倍数”之运用,使得衍生性金融商品拥有以小搏大之特性,也成为投机工具。再加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方式均以表外资产负债(Off Balance Sheet)处理,损益情况不易由财务报表得知,常使得许多企业因此不知不觉的陷入严重亏损的困境,甚至破产倒闭。
有名的例子如: 1994年,英国霸菱银行操作日经指数期货失败,导致银行宣布倒闭,旋即被并购。1995年,美国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操作利率衍生性商品失败,导致破产。在台湾,也有华侨银行于1994年因国际金融分行副理越权签约,在衍生性金融商品上出现高达五十二亿元的帐面损失,导致银行经营阶层改组。
传统工商人士常将衍生性金融商品视为投机工具,甚至视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却疏忽衍生性金融商品原有之避险功能,反而让企业暴露在更高的风险里。1997年,台塑集团因为没有从事美元负债的避险措施,全年提列了超过100亿新台币的汇兑损失。然而这么庞大的损失,却可借由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操作而轻易避免。
台塑集团根深柢固,尚能承担如此庞大的损失;一般的中小企业如果遇到汇率遽变,而又没有从事避险措施,很容易就产生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1997年,亚洲发生金融风暴,各国币值对美元急贬;许多亚洲企业就因为外债过高(持有过高的美元空头部位),而且因各国汇率长期对美元挂钩,而没做好风险管理,疏忽了避险措施,致使几十年辛劳打造的企业毁于一旦。
企业经理人对于衍生性金融商品应有正确的认识与运用。
台湾早年实施外汇管制,所以衍生性金融商品并不发达。随着政府逐步放宽外汇与金融的管制,衍生性金融商品规模也俱与日增。依据台湾中央银行公布的衍生性金融商品1998年第二季统计资料显示: 1998六月底,台湾所有银行承做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未结清契约的名目本金余额,折合新台币为两兆六千七百二十二亿元,比三月底增加32。
62%。绝大多数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系透过店头市场进行交易,比重高达99。98%;而店头市场中,又以远期契约(Forward)所占的比重最高,为61。96%,交换(Swap)则以22。36%居次,近来成长快速的买入、卖出选择权(Option),比重则各占8。
10%及7。58%[8]。同时期的美国商业银行(不包括华尔街的投资银行)于1998年第二季所卖出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面额达到28。2兆美元,为1991年底市场规模的四倍。可见得,衍生性金融商品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走向国际舞台的必修课程。不会用或滥用衍生性金融商品都将使企业暴露在高度的风险里。
由上可知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重要性。本篇论文主要内容在于讨论各种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型式、操作以及实例。大致而言,各种基础衍生性金融商品均具有下列共同点:
(1) 风险管理的发展动机。
(2) 会计处理方式均以表外资产负债(Off Balance Sheet)处理。
(3) “杠杆倍数”之运用,除加强资金运用之有效性,也可以提高流动性。
而一个成功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更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1) 具有该市场之代表性,以此吸引同类需求使用者的青睐。
(2) 与其标的物商品价格之间具有足够关联性,但又不会取代标的物商品之存在价值。
(3) 该标的物商品本身之流动性须达良性标准。
(4) 多数成功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量(以名目金额计算)均大于标的物现货市场之交易量。
(5) 该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发展不会因法规、会计、税制等之过度牵制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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