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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存在银行里的钱会变成买保险的钱?

时间:2022-05-24 14:33
本文关于为什么存在银行里的钱会变成买保险的钱?,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5-24日讯:

关于这事你得问问银行?

其实这个问题的原因显而易见的,最终责任不能一味的把责任推给银行,很大的责任就是银行大厅的业务人员为了私利,高额的保险报酬而误导存款客户,这个应该属于个例。国有国法,行有行规,银行业的业务培训是严格规范的,不会允许业务人员违规操作的。当然也会有人挺而走险,毕竟人为财而鸟为食吧!

所以说,这种情况是最好是自己也要学习多点理财知识,对一些合同类的条条框框一定要详细的咨询一下,自己不懂最好找一些身边知识全面的朋友沟通了解,以免上当受骗,做什么事情多了解清楚,老年的朋友,多跟子女沟通,了解再做下一步行动。

为什么有些银行要买保险利率才会低?

这个属于典型的借贷搭售,你是完全可以拒绝的。

贷款就是贷款,为啥一定要搭配一份保险呢?

当然银行也是盈利机构,你可以理解为银行为了提高自己的利润,在不改变贷款利率的前提下,变相进行一些捆绑销售。但这依旧是监管机构不被允许的。

当然,是不是说买的这些保险一定不好呢?

也不尽然,比如有时候我们会给主借款人配一份“借款人意外险”,万一借款人发生了意外,也不至于贷款没人还,至少有保险公司给你兜底。

但好归好,话说回来,如果强制捆绑、强买强卖就不行了,毕竟要尊重借款人的自主选择权。相关监管机构也在“七不准”中明令禁止了“不准借贷搭售”。

那么在实际的贷款操作过程中,这种现象为何还是会时有发生呢?

首先,是否强制搭售不好界定。

你去人家银行贷款了,银行本着“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咱们得坐下来谈吧,利率、贷款期限、用途都得谈吧,咱们谈着谈着、相互了解以后,贷款眼看着即将获批了,人家业务员小伙子跟你说,“哥,要不帮帮忙买份这个保险吧,保障意外的,一年也不贵,能帮帮忙不?”你看人家小伙子给你忙前忙后准备资料挺辛苦的,体谅人家也不容易,就帮忙买了。这个就不算强制搭售了,应该属于“情感营销”的一种典型案例。

但如果业务员一本正经的上来就说,“哥,你这个贷款必须买份保险才能批啊!”对不起,这就是妥妥的强制捆绑搭售,可以当场拒绝,如果因此影响了自己后期的贷款审批,更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感觉出门道了吗?

对了,有点像跟团旅游,导游在大巴车路上的营销。不要强制,大家都开心,自然是双赢,你好我好。如果吃相难看,甚至恶语相向,那也别怪消费者们投诉到底了。

其次,借款人自己也要学会“货比三家”。

LPR实行以后,贷款客户自己也要学会多多比较各家银行的贷款政策。利率、放款时间等等都可以进行一一对比。

不要怕麻烦,因为市场信息本来就是不对称的,多跑跑腿,比较一下,自然会发现更适合你的贷款银行。毕竟一般做贷款(按揭、抵押等等类型贷款都是如此)的时间都很长,长期的东西多上上心,以后自然少一些麻烦。

有的小伙伴喜欢找中介代办,方便的确是一方面,但是自己也少了很多自主选择的权利,很多贷款的环节你没有去经历,都是由机构人员代为办理的,自然少了话语权。最后人家说啥就是啥,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而言之,贷款的时候,银行是不能强制捆绑保险销售的,碰到这种情况,大可以多多比较选择其他银行或者向上级监管部门投诉。当然,如果你认为适当的购置一些意外险等产品也无妨,那么“两情相悦”也并无不可。

大家在银行贷款时有没有碰到题主的问题呢?欢迎留言讨论喔!

贷款必须买保险属于“借贷搭售”行为,这个现象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与银保监会的关注,11月18日并已采取行动查处相关银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查的起源是有群众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赴现场核查的结果。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关注,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19年11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查的起源是有群众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赴现场核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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