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金融培训 > 正文

金融反洗钱培训中心(金融反洗钱培训中心是干嘛的)

时间:2023-04-05 01:51
本文关于金融反洗钱培训中心(金融反洗钱培训中心是干嘛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4-05日讯:

一、金融业反洗钱岗位考试多少分算?金融业反洗钱?

不难考。主要看看政策,案例题不用看。

人行对挂网时间无限制。

两次考试题库一样,第一次*40%+第二次考试*60% >60分 就够了。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主要包括:

  1、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2、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a) 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b) 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c) 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d) 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3、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得,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4、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到至少保存五年。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到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5、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6、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

  7、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8、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9、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以及稽核审计报告中与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

  10、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提醒:反洗钱是每个人的义务。每个人必须加强警戒,反对假钱。

三、为什么强调金融业反洗钱?

首先要感谢提问者,可以提供这样一个机会来说明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洗钱本质上是货币转换和转移的过程,表现为犯罪收益资金不断无正常理由的转移、转换和流动,从而掩盖其真实的犯罪来源。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承接反洗钱工作的必然性主要有两点:一是金融机构是社会资金流动的主要载体,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其容易面临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二是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能够第一时间接触可疑分子以及其所获来源,具备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的便利条件。如果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初期就能严格识别客户身份、留存客户交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采取限制性措施,就可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因此,国内外政府以及有关组织均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有了明确的规定。

自2003年起,按照国家反洗钱主管部门规定,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业、保险业、资金清算中心和支付机构逐步落实反洗钱工作,并成为了反洗钱工作的中坚力量!

顺带一提。 2019年4月1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报告中对我国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信随着各项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将会面临更高的机遇和挑战。

四、请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全文?

中新网1月13日电 中国央行今天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均不得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规定指出,上述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审查在本机构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客户的身份。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将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资金交易报告程序的规定,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同时上报其上级单位。

   同时,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规定最后明确,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不正当竞争,损害反洗钱义务的履行的,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1号

五、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什么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应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六、哪些机构有权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或其省一级分支机构有权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大区分行、上海总部、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无权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当然地市中心支行在上级行授权下也可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

七、如何理解反洗钱是金融机构的全员义务?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应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进行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在金融机构日常经营活动中,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与履行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线索的义务并不能相互代替。当发现大额或可疑资金交易活动涉嫌犯罪时,金融机构应当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向人民银行或外汇局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洗钱犯罪分子通过金融系统洗钱,其目的是掩盖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因此,还原犯罪所得的性质和来源,是成功制裁洗钱犯罪分子的关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明确,金融机构应当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账户资料的保存期限是,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是,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5年。所谓的交易记录,包括账户持有人、通过该账户存入或提取的金额、交易时间、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提取资金的方式等信息。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方式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保密义务。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及其职员对有关反洗钱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还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对其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八、金融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主要包括那些?

第三章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九、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十、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什么制度履行反洗钱?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涉嫌恐怖融资防范管理制度、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制度、反洗钱培训及宣传制度及反洗钱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等来履行反洗钱工作。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