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全国高考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2016年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并从2017年开始实施
2017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出台了,据了解,《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将于9月4号正式颁布。
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初定为考语数外三门(注:指全国卷,下同),外语一年两考,再让学生选考三门,按五级制评价。 高考改革方案具体如下: 1、高考命题杜绝繁难偏旧,基本以2013年的试题难度为标准; 2、2016年,英语将正式退出新高考(也就是6月7、8两天将没有英语考试),但是学生的会考成绩计入高考总分(A等100分,B等85分,C等70分),学生可以多次报考会考,最终以最好成绩为准; 3、在2016年之前,高考英语分值逐年降低:2015年,英语120分,相应的,语文 将提高到180分;2016年,英语100分(会考),语文 提高到200分; 4、除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它加分政策都将取消; 5、志愿填报也有微调:考前填报,但从明年开始执行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同时报2个,第二志愿可以同时报3个。
2017年英语分降语文 分增,2016年,高考文史类、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语文 (文理同卷)180分,数学(文)150分,数学(理)150分,文科综合320分,理科综合320分。
英语文 理同卷,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英语满分100分。
据了解,语文 学科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查,充分体现语文 的基础性和作为母语学科的重要地位,注重考查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的联系;发挥语文 学习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个性发展。分值将由150分提高到180分。
数学学科要注重基本的数学能力、数学素养和学习潜能的考查,强调通性通法,注意数学应用,考查学生分析、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考试分值仍然为150分。
英语学科要突出语言的实际应用,回归到学科应有的位置上,突出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及课标的基本要求,降低英语学科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权重。考试分值由150分降低到100分。
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三年内有效。
2.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6个层次。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2、【行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民法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
4、【经济法】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5、【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6、【社会法】现代大陆法系的国家首先提出了"社会法"的概念。社会法是什么呢?比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环境保护法、金融法、计划和产业政策法、国有企业法,等。这些现代法律主要是解决经济规划、环境保护、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性的问题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而且也是人民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
3.全套中国法律大全有哪几本
一、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英文版)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残疾人权利公约 ·宗教事务条例 二、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江苏量刑指导规则(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三、民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五、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赔。
4.6月1日起,哪些新的法律法规
一批法律法规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2014年12月30日15:19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手机看新闻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李楠楠实习生周明)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明年起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中国三项铁路新规将施行……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
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对此,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详细】预算法: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不仅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而且将预算公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以及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等,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此外,有关财政的一些专项工作,例如政府采购情况、转移支付政策与执行等情况,也要求必须及时公开。这意味着,社会公众将更容易获得预算的相关信息,媒体对预算的解读、分析也将更准确。
【详细】教育部等部门: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12月17日,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详细】明年起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12月15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五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知》强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详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10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4条,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安全运营、服务要求和市场监管等内容。【详细】中国三项铁路新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4日,国家铁路局发布了《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法》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法》,三项新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法》对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法》在防止铁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维护铁路站、车正常秩序,促进铁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法》在让广大旅客能够快捷进行购票和查验方面作出了规定。【详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将实施空气指数将成为硬指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提出明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自明年起,空气质量指数将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的硬性指标。【详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法》将施行对进口煤影响深远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公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法》(以下简称《法》),《法》主要涉及商品煤的定义、指标以及销售、使用、运输的限制条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珠海横琴煤炭交易中心对《法》解读认为,进口煤并未。
5.我国都有哪些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国家赔偿法》等。
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律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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