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论文,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物流法律法规方面毕业论文格式,与如何完善我国物流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法律法规的滞后与不完善凸现出来,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比较混乱的根本原因之一.
例如,由于对物流企业的界定不明确,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物流企业千差万别,没有谁能说清楚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个物流企业.物流市场的无序,严重影响着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下,完善的法律体系既为国家的宏观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企业的微观活动提供了准则.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物流发展中的无序现象,成为我国物流发展中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2.如何完善我国物流法律法规
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环节构成了物流系统,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物流业从传统的仓储、运输等功能性环节朝着系统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以整体经济效益为追求目标,其受到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当前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分析 从法律的效力来看,我们可以将当前的物流法律分为三种:首先是由国家制定的现行物流法律,或者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铁路法、海商法等;其次是涉及到物流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运合同的实施细则、或者是航道管理条例及海港管理的暂行条例、公路的管理办法等等,还有就是联合运输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总之,与公路、海港、航道相关的管理条例均属于行政法规;最后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与物流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对货物搬运的规定,对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规定、铁路运输管理办法等等,这些都属于我国的物流法律。 从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现状来看,其弥补了过去的“法律空白”,大大提升了法律的效率,对物流业的高速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功效。
二、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其仍需要不断地调整,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从我国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来看,其主要是来自传统的经济环境下产生的法律,其在那种形势下产生,与当时的环境相适应,推进了当时的物流业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传统的法律明显已经无法满足今天物流系统发展的需求,一些法律出现交叉,一些新兴的行业也缺少与之对应的法律,无法满足物流行业的发展需求,更无法适应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求,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传统的物流法律进行修订、补充甚至是废除。从技术上来看,我国的物流法律技术性较差,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在宏观调控与微观约束力上力度不够。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1.流通基本法亟待建立 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仍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分,缺乏自己独立的体系,没有基本的保障,物流的法律法规分布在各类的法律渊源中,对物流的相关行为约束力不够,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物流基本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市场的准入机制不够健全 从西方的物流系统管理经验来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须要依赖标准的制定及实施,要想进入到这个行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也就说必须要有完善的准入机制,这是物流发展的基础。
建立健全物流市场的准入机制,加强管理,改善行业的整体水平。 (三)层次不够,效力不足 从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现状来看,其主要是由中央的部委、地方部门进行制定的,相较之下,其规范性较差,没有法律的制约作用,其主要以条例、法规、办法及规定的形式出现。
从其内容来看,部分内容与国际惯例相违背,实际的管理汇总运用难度较大,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在法律纠纷中其一般只可作为参照性依据存在,没有实际的效力,调整主体间的关系功效较差,制约作用不够明显。 三、改进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对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发展情况有了初步的认识,因此,必须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改进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体系 首先,增强与市场的适应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物流体系建立与健全迫在眉睫,从过去的发展历史及客观环境来看,我国要建立健全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关键是确立主体资格,建立物流主体法,做到权责分明,同时必须要明确规定行业的准入机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同时要加强行业的行为规范,制定与之对应的行为法,对物流主体所从事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另外要加强国家与物流主体间的调控的宏观调控法,使其与市场发展相一致;最后是保障国家、物流主体及劳动者与消费者的权益的保障法。只有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行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其次,建立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市场准入标准。随着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各行各业开始应用其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但是从物流业的发展形势来看,其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物流电子认证体系,而且电子签名出台仍显落后,这对其长远发展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物流行业的准入标准,提升技术水平,改善行业的整体素质。
(二)提高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水平 从法律的构建到实施,其有自己的目标,而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完善相关法律,补充缺失,改进不足,实现各行业间的法律沟通,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法。提升物流行为的规范性,同时也提高物流的运作效率。
(三)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 中国地大物博,地域差别较大,因此其物流发展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就要求在建立物流法律的时候考虑到当地的具体环境,近期内建立健全全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根据自身的基础与条件,制定出符合当地物流发展的法律。同时,要考虑到物流发。
3.求物流法律法规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愈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泉。
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营销方式创新,对于工商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迎接加入WTO后分销服务逐步放开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快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传统营销方式和物流管理有了改变,无论是工商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还是物流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对现代物流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尤其是国外工商界大企业普遍采用“零库存”等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意识到,必须把仓储、运输、包装、装卸等物流环节从生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专业化物流部门承担,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深圳将物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三大支柱产业,规划建设平湖物流基地等八大物流园地区。
大连提出,要把大连建设成为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中心,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今年以来,国内兴起物流热,企业巨头们不约而同地盯上了第三利润源——物流。
海尔成立了物流推进部,美的投资500万元成立物流有限公司。但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还比较缓慢,虽有相当数量的仓储运输物流企业,但其服务、技术、规模等难以满足工商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物流管理比较分散,工业、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各行其事,形成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
二是物流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大型的、有实力的、拥有跨地区甚至全国性网络的物流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物流服务功能比较单一。
三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较差,物流环节的运输工具、承载设施、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增加,物流速度降低和物流成本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和竞争力。四是物流资产存量很大,但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利用率较低;物流设施相对比较陈旧,技术水平低,闲置比较严重。
五是物流配送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但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我国加人WTO在即,人世后,包括物流在内的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对外开放,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将进入我国,国内物流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发展现代物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的宏观条件和商业机会均已具备。
物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和企业已在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开拓现代物流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力已不存在“瓶颈”制约,局部还有过剩,使开展现代物流运作成为可能;商品供过于求,商界竞争激烈使现代物流创造价值成为现实;现代信息技术为物流管理提供了系统支撑;国际国内专业物流公司的成功经验可直接借鉴;这些都是加快我国物流配送业的有利因素。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几乎每个工业企业都建立了仓库、车队负责包装、运输等业务,大而全、小而全、粗放管理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过大,占压大量资金;自备仓储和自备运输利用率低,成本过高;销售配送体系不健全,产品实体分配效率不能满足售后和服务要求。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业务,对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提高物流管理的社会化和组织程度,变粗放管理为集约经营,才能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适应加入WTO,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约1/3的物流运作是承包给第三方的,发达国家甚至达5-8成。而我国的物流服务行业竞争力很弱,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本优势,服务质量与国外企业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距。
加入WTO后,根据协议,我国将进一步开放物流服务行业,国外成熟的物流企业会大举进入我国,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企业参与竞争,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对策建议 1.做好物流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物流整体效益最优化。
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物流业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领域,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的仓储配送设施和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改变目前我国物流业各部门互不协调、重复建设的现状。特别要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实力,规划建设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国性物流网络,推动物流业向集团化、联合化、规模化发展。
2.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4.什么是物流法规体系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法律法规的滞后与不完善凸现出来,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
例如,由于对物流企业的界定不明确,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物流企业千差万别,没有谁能说清楚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个物流企业。物流市场的无序,严重影响着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法律体系既为国家的宏观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企业的微观活动提供了准则。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物流发展中的无序现象,成为我国物流发展中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一、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现状 我国现行的有关物流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法律。 在由国家制定的现行法律之中,直接为物流或与物流有关而制定的法律,有铁路法、海商法等。
二是行政法规。涉及物流的行政法规,有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公路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关于发展联合运输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发展国内集装箱运输的通知等。
三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部颁规章。涉及物流的部颁规章,包括有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关于加强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服务的若干意见等。
现有的法律法规缓解了物流领域的“法律空白”状况,提高了法律调整效率,对物流业的高速、有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各类物流法律法规的制定,基本上已能维护目前物流业的经济秩序,但仍不能满足物流业飞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1.物流业缺乏系统而专门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秩序混乱,价格无序。 2.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大。
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规范性不强,缺乏法律责任的制约作用,大多是一些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其中不少内容还有悖国际惯例,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 3.物流法律法规滞后。
我国目前执行的有些物流法律法规还是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延续而来的。他们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虽在当时对于推动物流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时空差异已出现适用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以及法律交叉、法律空白等问题,难以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急需补充、修订和废止。
物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物流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不足。 4.物流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
物流立法上涉及交通、铁路、航空、商业、供销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打架”现象,难以整合物流各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三、构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思路 1.理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构建的逻辑脉络。
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与物流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并非像民法、商法、经济法那样相对独立。涉及物流的法律规范既可能包括民法部门中的部分原则与内容,如调整平行主体之间财产权利、契约关系的合同法、财产法,也可能涉及商法与经济法部门中的法律规范,如对各种外部交易行为进行普遍规范的票据法、保险法。
因此,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应界定为由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与物流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中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结构严谨、联系紧密的不同单项法律法规既发挥着不同作用,又相互影响。鉴于我国诸多物流问题都已在市场经济基本法律体系中做出了必要规范,重复立法很可能造成立法资源浪费和法规重复交叉,所以构建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并不是要从基本法律体系中圈出独立的“物流法”部门分支,而是要为持续性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一个框架体系,理顺不同单行法间的层次结构与逻辑脉络,确立现代市场经济下物流运行应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从而避免跨部门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内部出现重复和矛盾,避免物流产业内部自律以及地方、中央物流管理过程中产生分歧和冲突。
基于此,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目标应定位于:如何通过汇编修订现有法律和适当补充立法,疏通各单行法律规范之间的承接与递进关系,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物流法律法规框架,促进物流行为规范化和物流运作效率化。这比新立一部虽针对性强但大而全、空洞化的“物流法”更有益。
2.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
5.论文:我国物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作好总体物流规划。不论是WTO的加入,还是电子商务的要求,我国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已是必然趋势,而现代物流体系建立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因此,国家应该加强在物流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并从宏观方面入手,制订出物流业发展的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的战略规划,将有限的资金合理规划,权衡使用,改变目前我国物流业各部门互不协调、重复建设的现状。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实力,建立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全国性物流网络或物流联盟,从而增强我国物流企业与国外物流企业竞争的能力。
二、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实现物流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从而提高物流管理和物流技术的水平,迎接WTO和电子商务的挑战。物流要高效、合理运行,首先必须信息化,物流信息化表现为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和计算机化、物流信息传递的标准化和实时化、物流信息存储的数字化等。相应可用条码技术、数据库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企业资源计划(ERP)技术等来实现。物流信息化为物流现代化管理打下了基础,使物流管理上了一个档次。其次物流要自动化,自动化的核心是机电一体化,也就是要充分运用自动化的物流设施和技术,如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存取系统、自动导向车等,来实现物流的高效运行。再次物流要网络化。网络化在信息化上的基础上进行,网络化一方面要求整个物流配送体系网络化,包括物流配送中心、供应商、制造商和消费者,另一方面还要求各组织内部也网络化,这样可做到物流全过程的实时控制。可通过EDI技术和Internet技术来建立物流配送信息网络和组织内部网(Intranet)。
三、建立和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行业竞争,与国际接轨。进入WTO和电子商务时代,物流业的竞争不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物流联盟之间的竞争,物流标准也应符合国际标准。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物流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和整顿无序竞争,使我国物流业形成统一的物流联盟,来抵御国外物流联盟的挑战,从而共同发展。另外要尽快制订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标准,在包装、运输和装卸等一系列流通环节实施国际标准或通用的国家标准,来提高我国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为进军国际物流市场打下基础。
四、提供多功能、全球性、一流的服务。在电子商务时代和加入WTO以后,物流企业的服务需要多功能化、全球化和一流的服务。多功能化是指不单单提供仓储和运输服务,还提供配货、配送和各种提高附加值的流通加工服务项目,也可按需要提供其他服务。全球化这是国际贸易的要求,其物流配送不仅仅涉及到国内,而且涉及到国外、洲外。不管是多功能还是全球性都需要有一流的服务质量,才能留住客户。
五、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一体化。第三方物流是指由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重要形式。我国加入WTO以后,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将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而将运输、仓储等相关物流业务交由专业的物流企业进行操作,以求节约和高效。而物流企业应抓住这个机遇,一方面不断拓宽业务范围,提供配套服务,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成为合格的第三方。物流一体化是指以物流系统为核心的由生产企业、经由物流企业、销售企业直至消费者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它是物流业发展的高级和成熟的阶段。当第三方物流充分发育和完善,当企业将物流提高到企业战略的地位,并出现以物流为纽带的企业联盟时,物流一体化已为时不远。
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转变观念,培养人才。我国物流业应积极进行先进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技术知识、电子商务和WTO知识的培训,加强物流业人员对在WTO和电子商务双重环境下物流重要性及特点的认识,为企业培训物流方面的专业人才。现代物流的发展已经将贸易经济、信息管理、电子技术和运输配送等紧密联系在一起,贸易方面的逐渐全面开放、市场竞争的逐步自由化,已经将现代物流推到了时代的最前列,物流理念和物流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因而对物流人员的教育培训已刻不容缓。
6.求一篇关于物流方面的论文
中国物流业国际化发展中的法规建设 本文摘自: [摘要]21世纪将是国际物流大发展的时代,政府应从宏观调控的方面加强对物流业的支持和管理,完善相关法规建设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
现代物流业增加了配送等新的功能,国际物流较之国内物流又复杂重要得多。新的情况下,物流业者的法律地位有本质变化,风险责任也在扩大,应尽快建立法规严格物流市场的准入和行业标准。
国内各相关专业部门不仅应改善各自传统的条块分割的法规,还应根据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特点,在立法上做到一定的超前性。我国物流业起步较晚,但应吸收他国经验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
[关键词]物流业;国际化;宏观调控;法律;电子商务;环境立法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4 3489(2003)01 0040 03 进入21世纪的中国,一个新兴的名词———物流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随着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商品交易时间已等于或趋近于零,未来物流时间将占到流通时间的90%。
物流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未来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大的制约作用,可以说,现代经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物流水平。迈向21世纪的物流技术,不仅是企业战略的“商务物流”,而且是向整个社会实现物资供给的“社会物流”,进而在全球化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形成多元化网络所必须的“全球物流”。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贸易业迎来巨大商机,跨国公司纷纷进军中国市场。可以预见,21世纪将是国际物流大发展的时代。
这一时代的物流业,将呈现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标准化和社会化的特征。 近来,物流已成为一个社会热门话题。
笔者认为,随着这个名词的过份炒作,暂时形成了一个误区,那就是物流似乎被认为是一个特殊产业,需要什么特殊的政策来支持。2002年4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接受了有关部门委托的一个加入WTO后的产业对策的研究课题。
这是我国第一次启动针对物流产业的可操作性政策的研制。经过调研后,协会拿出了一份初稿,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降低税率、统一纳税、降低土地开发费用等,作为对物流业的发展支持。
这份初稿确实反映了当前行业的普遍观点,但是最后为有关部门否定。为什么呢?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面对国际化的市场所做的产业政策的调整将直接涉及到管理观念的转变问题,如政府放弃对市场供求关系的控制等。
政府管理部门不能单从市场开放角度看待加入WTO和产业国际化,而应考虑到如何在管理观念上适应加入WTO所带来的变化。在制定产业政策方面必须更注重于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创造发展经济的环境和条件,而不是直接插手经济。
物流业的国际化发展在当前是迫切的,但它也不是什么特殊产业。面对国际化的竞争环境,政府并不需要给予什么特殊支持。
政府更应从宏观调控的方面加强物流业的管理,打破地域间的阻隔和部门的垄断,创造良好的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来扶持这个行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便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的建设。 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
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它是一种观念上的革命。
它不仅仅是物资的简单运输,而是涵盖了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包括制造前的原材料运输和商品出售前的储藏,并且增加了一项传统运输业从未有过的、对商品制造者和销售商产生积极影响的功能———配送。产品制造者可以要求运输者按照指定的时间和数量将原材料直接配送至制造车间,从而不必建造仓库进行材料储存;产品制造商可以根据销售商的销售量将商品直接配送至商场,使商场实现了无仓库经营。
制造商和销售商省去的不仅仅是仓储的麻烦,而且做到了“以销定产”、“以销定货”,从而避免了大量的资金被占用,减少了商品的积压和滞销,最终使消费者得益。这一行业跨越几乎所有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内贸、外贸等,受到多个部门的牵制,需要完善的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市场将与世界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物流也将面临着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国际化物流与国内物流是不可分割的,而且两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但按其重要性和复杂性来说,国际化物流远远超过单纯的国内物流。
全球物流运作的环境远比国内物流复杂,可以用4个D来售商的销售量将商品直接配送至商场,使商场实现了无仓库经营。制造商和销售商省去的不仅仅是仓储的麻烦,而且做到了“以销定产”、“以销定货”,从而避免了大量的资金被占用,减少了商品的积压和滞销,最终使消费者得益。
这一行业跨越几乎所有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内贸、外贸等,受到多个部门的牵制,需要完善的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市场将与世界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物流也将面临着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
国际化物流与国内物流是不可分割的,而且两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但按其重。
7.我想找一些有关“我国物流业面临的问题及决策”的论文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现代物流业是新型服务业,涉及面广。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发挥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 (二)改革物流管理体制。
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仓储企业经营体制,推进仓储设施和业务的社会化。
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地区封锁,依法制止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物流服务市场,促进物流资源的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进一步完善对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
在贯彻落实好现有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兼并重组,尽快做强做大。针对当前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系统的物流产业政策。
清理有关物流的行政法规,加强对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四)制订落实专项规划。
有关部门要制订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煤炭、粮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应急物流等专项规划,商务部会同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制订商贸物流专项规划,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物流标准专项规划。
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 (五)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
物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投入。要加快发展民营物流企业,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
对列入国家和地方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其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企业兼并、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对涉及全国性、区域性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中央和地方预算内建设投资,以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由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 (六)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进一步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物流统计理论和方法研究。
认真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积极推动地方物流统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和力量,促进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继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 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区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平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相互进一步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分销、运输、仓储、货代等领域,特别是加强与日韩、东盟和中亚国家的双边和区域物流合作,开展物流方面的政策协调和技术合作,推动物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加强国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外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提高物流业的全球化与区域化程度。加强国际物流“软环境”建设,包括鼓励运用国际惯例、推动与国际贸易规则及货代物流规则接轨、统一单证、加强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体系建设等。
建立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物流业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八)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物流人才的培养。加强物流人才需求预测和调查,制订科学的培养目标和规划,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
利用社会资源,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编写精品教材,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加强与国外物流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联合与合作。
(九)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 物流业社团组织应履行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的职能,发挥在物流规划制订、政策建议、规范市场行为、统计与信息、技术合作、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中介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六、规划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政策措施的实施。
8.求一篇物流管理的毕业论文
摘要:社会化物流体系的建立,将使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目前建设社会化物流体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基础设施初具规模,规范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条例、法规已经出台,如何建设“大流通、大物流、大市场”的社会化物流体系,是我国物流业发展迫在眉睫的任务。
关键词:物流体系 框架 实施步骤 现代物流业是极具潜力的新兴产业,是作为继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之后“第三利润”而被高度重视的。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物流业发展条件的成熟,我国社会化物流体系的建立将迫在眉睫。
社会化物流体系的建立将实现大流通、大物流、大市场的格局,从而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实现快速响应,打破地区封锁、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全国物流一盘棋,同时与国际接轨,以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 社会化物流体系构建条件分析 经济的发展确定了物流的地位 据资料分析,20世纪8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增长1个百分点会带动货物周转量增长0.995个百分点,到90年代这个弹性系数平均为0.981,这表明在工业化完成之前,物流的需求伴随经济的增长几乎是同步的。
我国的GDP逐年增加,目前已列世界第四,由此可见,物流业在我国的地位是不可低估的。 跨国企业的进入带动物流业的发展 据统计,世界500强企业有80%已经进入我国市场,我国“世界工厂”的地位基本确定。
外资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带来了现代物流的理念和先进的运作方式,另一方面,也迫切希望中国能将现代物流系统作为其跨国生产和经营的服务保障。跨国公司的基本做法通常都是采用物流业务外包和物流一体化的做法,这就 给我国现代物流发展提出了艰巨的任务。
我国物流市场的利润巨大 随着竞争的加剧,在劳动力、劳动资料成本压缩趋于饱和后,对成本的控制将转向“第三利润”物流领域。据世界银行计算,目前我国物流成本占GDP 的16.9%,而欧美国家物流成本仅占GDP 的10%左右。
由此可以看到,我国的物流成本远远高于欧美先进国家的物流成本,以2005年的GDP(182321亿元)为基础,如果将物流成本降低一个百分点,我国将获得纯利润1823亿元人民币,这说明我国物流成本降低的空间比较大,物流利润的潜力大。巨大的物流利润空间促使我国必须建立以高效、适用的社会化物流体系。
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建设全面开展 在2001年3月,国家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各相关部委又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法规,如《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国际运输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2005年,国家有关9个部委联合发表了《关于促进发展现代物流的政策》,这又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条件。
各项政策的出台,各级政府的支持,使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步入了良性循环阶段。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 交通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05年年底,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将突破190万公里,高速公路将接近4万公里。
“十五”期间,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跃居世界第二,新增高速公路2.4万公里。我国横贯东西、直通南北的公路快速运输网基本形成。
全国民用机场共141个,年完成货物周转量51.6亿吨公里,定期航班航线条数达1176条。其中国内航线1015条,通航130个城市,国际航线161条,通航33个国家和66个城市。
空运能力明显加强。我国沿海和内河共有生产性泊位33450个,深水泊位822个,集装箱吞吐能力超过2700万标准箱,货物吞吐量完成26.8亿吨,超过1亿吨的港口有7个。
从以上分析可见,构建我国社会化物流体系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为了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货畅其流、方便及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物流体系。 社会化物流体系的框架构建 由于现代物流的效益根植于整合之中,而物流的整合又依赖于市场需求,特别是制造业和商贸企业本身的产业整合进程,这个整合的进程一方面表现为横向的连锁化,另一方面表现为纵向供应链关系的形成。
物流工商企业是主体 首先工商企业作为现代物流的服务的需求者,必须增强现代物流的意识,认识到物流与现代企业整体工作紧密相关,搞好企业物流,优化供应链,对企业不仅不会多花钱,增加支出,反而会节省经费,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我国现代物流从概念的引进到今天物流行业的运作已经20余年,各项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已初见成效,实际运作经验也积累了若干年,因此可以说,工商企业对通过物流业务外包,从而提高企业效率抱有很高的期望值,同时工商企业对物流所能创造的价值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能与全球经济接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工商企业有必要使用专业的物流服务。
个性化物流服务促成物流体系形成 工商企业对物流的需求是千变万化的,有的企业采用零库存生产,这就需要物流企业提供及时配送,快速物流;。
9.如何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600字的论文,请帮一下忙,谢谢了
“任务依然艰巨,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农工民主党中央提案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说。在“节能减排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在谈到节能减排工作时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自2006年节能减排战役打响以来,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发布了加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今年的“两会”上,节能减排成为热点话题之一,委员们谈节能、议减排,就各地的经验和实例展开热烈讨论。
■立法与执法成为节能减排软肋
“对地方政府来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已不再是简单的口号,很多时候,这是个真实的选择问题,是一个要GDP还是要生态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副区长朱成钢说。近几年来,伴随着GDP一路飙红的是“环保欠账”的与日俱增,且有加剧之势。
农工民主党中央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在环境立法方面取得的进步与成效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法律实施结果:一边是环境立法爆炸,另一边却是污染与破坏加速;一边是执法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另一边却是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一边是加大重罚严惩力度,另一边却是相当多的法律责任条文从来不曾被适用过。”
法律的实施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显然与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有关系。反思我国过去的环境立法与执法实践,可以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重原则性立法,轻操作性制度建设;重行政手段,轻市场机制;重事先审批,轻过程控制;重运动式执法,轻常规型管理;重企业追究,轻政府责任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法律未能很好地发挥出建立机制、规范行为、维护秩序的功能,反而引发了诸如因违法成本低而不惜恶意排污等问题。
委员们认为,面对节能减排的艰巨任务,法律必须变革和完善,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各个部门必须围绕制度目标的实现进行统筹安排,每个部分、每一项功能都应该成为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动力而不是阻力。
■制定环境经济政策推动节能减排
“形势仍然很严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说,“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而现行价格形成机制,主要考虑产品的生产成本,没有将环境资源等外部成本“内部化”,无法改变生产者、消费者破坏环境的行为,无法激励环境治理,不能真实反映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
“节能减排指标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标志性指标。它直接反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否实现转型,同时,也折射出体制上、机制上一些深层次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陈清泰说。
在农工界别的小组讨论上,委员们指出,必须改变长期以来重行政手段轻视市场手段的观念,引进市场机制,通过建立新的资源配置机制,使价值规律能够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作用。
■目标问责制要更具可操作性
“问责和一票否决等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使得地方政府负责人必须重新考量节能减排与发展速度的轻重。”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说。200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等3个办法,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有了硬杠杠。在讨论中,委员们认为,必须完善环境执法问责制,将对政府节能减排的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考核后果等内容形成严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并严格实施。同时,还必须真正解决运动式执法、以审批代替监管、以处罚代替服务、以企业责任抵消政府责任等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将节能减排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委员们还建议,要完善环境监管的制度与措施,建立适应节能减排要求的环境标准、产品标准、产业标准、生态标准,完善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将监管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过程和具体产品,实现以过程控制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同时,加大对恶意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排污行为人实施刑罚。必须正确把握一般排污行为与恶意排污的关系,进行充分的利益权衡,在既能保护环境、又不损害企业正常经营利益两个方面找到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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