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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目前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18 22:30
本文关于俄罗斯目前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俄罗斯的法律体系

俄罗斯法律制度总的特点 如果按目前通行的划分法系的方法把世界各国的法律归为两大法系一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则俄罗斯的法律应归入大陆法系之中。

俄罗斯的法律之所以属于大陆法系,是因为它具有大陆法的一些基本特征:第一,强调议会立法(实质上是专家立法,只是加盖了议会的橡皮图章),在司法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都是由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法律、法令,而不像英、美等普通法国家中,法官可以在司法中自己创造新的法律。第二,强调国家法律的法典化,如制订统一的民法典、商法典等。

第三,司法中极少遵从先例,即在审理一个新案时未必要按照别的法院以往对类似案件的裁定作出相似的判决。 宪法制度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俄罗斯的宪法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宪法是原苏联时期原苏联共产党执政时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在前面的《俄罗斯现行的政治体制》中已经阐述过。 现在俄罗斯有两部宪法草案,一部是联邦宪法委员会起草的。

这部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强调联邦条约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主张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两院制议会,强调立法、执行、司法机构间的分权与制约平衡,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应该与执行机构权力分开。 另一部宪法草案是叶利钦总统另组班子草拟的“总统宪法草案”。

这部宪法有三大突出特点:第一,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在俄罗斯实行总统制国体;第三,取消人民代表大会,重建议会。草案的主要内容是: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是俄罗斯联邦最高公职人员,在国外代表俄罗斯联邦;除政府总理的人选需经联邦大会批准外,其余内阁成员由总统直接任命。

在同联邦委员会磋商后,根据政府总理提名任命或解除联邦部长和各部门领导人的职务;向联邦委员会提出宪法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法官的候选人;武装力量高级指挥员也由总统任命;总统有权提前解散议会。草案规定的联邦议会是联邦大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它是联邦最高代表机关,由它通过联邦法律,并实施宪法规定的监督职能。

两院制的联邦大会(议会)同时选举产生,任期4年。在未选举之前,目前的联邦最高苏维埃和政府的全权延长到新议会和新政府产生为止。

这两部宪法草案中大约有60%的内容是相同的,如都强调联邦条约是宪法的组成部分,都主张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两院制议会等,但它们在实质性的内容上有巨大区别。宪法委员会草案强调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平行地位,而总统宪法草案则强调总统制共和国国体,强调总统的权力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地位。

俄罗斯联邦议会和俄总统目前正就究竟以哪一部草案作为未来国家宪法的立法原则和基础的问题展开激烈的斗争,不难预料,其最终结果是两部宪草合二为一,取“长”补“短”,并以此作为立宪的原则和基础。

2.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都有哪些

以下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谢谢:)

一. 2000年以前 2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

1.4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1

1.5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3

1.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16

1.7 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 19

1.8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22

1.9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25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9

1.11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33

1.12 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35

1.13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38

二. 2000年 41

2.1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41

2.2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43

2.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5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48

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60

2.6 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 61

三. 2001年 63

3.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63

四. 2002年 68

4.1 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管理办法 68

五. 2003年 71

5.1 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71

六. 2004年 72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2

七. 2005年 77

7.1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77

7.2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 79

7.3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 82

7.4 商用密码科研管理规定 83

7.5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85

7.6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88

7.7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91

八. 2006年 96

8.1 关于加强新技术产品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 96

8.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97

九. 2007年 102

9.1 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 102

9.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103

9.3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管理办法 111

十. 2009年 113

10.1 刑法修正案(七)关于信息安全的修订与解读 113

10.2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114

十一. 2010年 119

11.1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19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22

11.3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129

3.我国网络安全法律

1、立法滞后、层次低,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在我国现行涉及网络安全的法律中,法律、法规层次的规定太少。

规章过多,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而且.在制定规章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协调。制定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工作的考虑,忽视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及相互间的交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重复交叉。

这种现状一方面造成部门问更多的职能交叉,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资源的严重浪费。

法律法规的欠缺、规章的混乱,常常造成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对网络违法行为,要么无人管.要么争着管。 2、不具开放性 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法结构比较单一、层次较低。

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和日益严重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基本上是一些保护条例、管理办法之类的,缺少系统规范网络行为的基本法律如信息安全法、网络犯罪法、电子信息出版法、电子信息个人隐私法等。

同时,我国的法律更多她使用了综合性的禁止性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台法利益的活动。

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而没有具体的许可性条款和禁止性条款。

这种大一统的立法方式往往停留于口号的层次上。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

3、缺乏兼容性 我国的安全法律法规有许多难以同传统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协调的地方。 比如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均未设定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设备的处罚,但是依据这些行政法规制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第14条,却设定了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设备的处罚种类,显然这个处罚的设定与相关法规有矛盾之处。 4、缺乏操作性 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圭法中存在难以操作的现象。

为丁规范网络上的行为。政府职能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教育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证监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营理局、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等都制定了涉及网络的管理规定。

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数量虽大,但是它们的弊端是明显的。

由于没有法律的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致使常常出现同一行为有多个行政处罚主体,处罚幅度不尽一致,行政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多等现象。这就给法律法规的实际操作带来了诸多难题。

4.国内外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不同点,举几个例子详细说明一下

日益严峻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正越来越严重威胁着各国及全球的社会与经济安全,要求各国政府必须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加拿大颁布了《网络加密法》、《个人保护与电子文档法》、《保护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权益的规定》。

美国参议院去年提交了一份有关保护网络安全的法案,要求政府机构实施反黑客计划,目前正在计划制定新的法律条文以保护网络安全;1999年7月,美国政府责成联邦调查局组建了联邦入侵侦测网络(FIDNET),以监控政府机构计算机系统安全。另外,还计划2003年建成计算机安全防护系统。今年初,在黑客对美国网站进攻不到一周时间内,美国总统立即主持召开了网络安全会议,寻求对付黑客的策略。美国政府要求国会今年增加20亿美元用于提高网络安全,2003年将达到83亿美元。美国政府正在修改关于监视电子邮件的法律,以使执法部门能够更容易地监测互联网上的通信内容。政府表示,这项法案将增强对合法隐私的保护,因为它要求联邦调查局在进行互联网监听时,要像进行电话监听一样,获得司法部高级官员的批准。主要目的是更好地防治网络犯罪。

日本政府决定2000年度拨款24亿日元开发网络安全技术。国际刑警组织的总干事肯达尔曾宣布,该组织要与美国的AtomTangerine公司商谈,建立反计算机犯罪情报网络,以帮助各国政府和公司应付越来越多的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这个反犯罪情报网络一旦建成,就可以收集计算机及网上犯罪活动的情报,特别是犯罪分子即将攻击的目标和他们可能使用的手段,并将这些情况向各国政府和公司通报,以作防备。国际刑警组织也正在拟定防止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规章,但是,随着计算机及网上犯罪行动的日益猖獗,国际刑警组织认为,不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还要进一步采取行动。

欧盟执委会也宣布起草一份作战计划对抗网络犯罪行为,并与欧盟成员国及一些上网的公司举行一系列会谈,敲定书面政策。这套政策可能要求执法机关培训打击网络犯罪的技术,并着眼于加强欧盟诸国警力跨国合作。

5.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网上道德规范

社会最近发生的网络案件如网友见面、虚拟财产被窃等现象。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注意关于网络安全,网络道德问题,导入这节课“做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的主题。

师:首先肯定网络给我们带来的各种积极的、重要的影响。结合上节课学习的计算机病毒和计算机犯罪问题,引出在网络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

生:通过教材中任务,找出信息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并且填写任务单中相应内容。

师:列举网络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网上传播不良信息;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虚假信息给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垃圾信息泛滥成灾;等等。设计意图:激发学生解决问题兴趣。

生: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头脑风暴)如:依靠法律法规、依靠技术维护及做好网络道德规范宣传活动等等。

师:指导学生通过学习网站阅读网络道德规范及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生:阅读教材了解《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内容,并且对自己的日常上网行为进行反省。

(1)设问:去过网吧的同学有多少?一般去一次是多长时间?在网吧里一般都做什么?平均一周去几次?

活动:民意调查,从而阐明“拒绝泡网吧,珍惜生命”。

(2)设问:在网络上,聊过天吗?泡论坛吗?玩过最近流行的网络游戏吗?在这些方面上,你投资了多少,收获了多少?

活动:民意调查,从而阐明“擦亮慧眼,分清虚实世界”。

(3)利用搜索引擎及部分相关资料,举实例,如网页木马、恶意代码、网络虚拟财产案、重要机构机密资料被窃等。

活动:让学生自己总结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并号召学生“刻苦钻研网络技术,维护网络安全”,争做网络小卫士。

(4)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注意保护个人的相关资料,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生日、亲属关系、银行账号等相关内容。

活动:假如泄露了个人相关资料,会引起什么样的恶性后果?(让学生自己总结)从而阐明“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守护个人资料”。

师:组织学生讨论:“本校内的BBS中留有以虚假身份或匿名方式发布的大量帖子,部分内容粗俗,不健康不积极,还有的谩骂同学或是教师的。”教师与学生游览并且引导学生从现在做起。

生:利用校内网站()中的BBS或登陆FTP进行网上讨论,发表个人看法。

师:指导学生登陆因特网法律法规网站,了解法律法规常识。

/~bytalent/lawnet/net_safe/03.htm

师:指导学生阅读课后案例:“破译密码窃取巨额储蓄资金 黑客被判无期徒刑”等等案例。

生:回答案例中主人公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师:在信息社会的高速发展下,信息课程日渐成为以后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所以倡导学生分组讨论共同制定一个“网络课程学习守则”,并对学生制定的守则进行评价。

生:根据《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从“课程学习”、“交流讨论”“联系反馈”等方面讨论总结出学生自己的学习守则,并且努力自觉的遵守守则,并在班上交流。

师:指导学生为本班拟定一份“网络课程学习守则”。

生:各小组长负责完善各小组交流之后的学习守则,共同完成本班内的“网络课程学习守则”。

师:指导学生完成“小组学习任务单”的全部内容。

俄罗斯目前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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